天津男子普吉島殺妻騙保案庭審結束,被告全盤翻供,倆月後將宣判

2020-12-20 先點新媒

9月3日,「普吉島殺妻騙保案」在泰國完成了最後一天的庭審,至此,長達9日的庭審終於完結,所用時間幾乎是原計劃的一倍。

去年10月27日,天津男子張某凡帶著妻子小潔及20個月大的女兒,一起去泰國普吉島遊玩。10月29日,其涉嫌在酒店裡將妻子殺害。此前,張某凡曾為妻子購買了多份保險,保險金額達數千萬元,受益人是他自己。

9月3日的庭審異常激烈,被告張某凡全盤推翻了泰國警方和中國警方的各項證據,包括他自己的口供、警方審訊時的視頻和圖片、媒體的報導、保單等,並與小潔的代理律師不斷爭辯。本案將於11月8日上午10點在泰國普吉宣判。

張某凡戴著腳鐐離開法庭

張某凡當庭翻供不斷與律師爭辯

9月3日上午的庭審進行了約2小時15分鐘,除去張某凡代理律師向張某凡提問用了約20分鐘外,剩下的時間裡全部是小潔的代理律師向張某凡提問,提問圍繞的是警方的調查和張某凡在警察調查階段的口供記錄以及媒體報導視頻圖片的真實性,令大家出乎意料的是,張某凡全盤翻供,他幾乎全盤否定在警察調查階段的口供記錄,也否認了所有警方審訊時的視頻和圖片的真實性。

張某凡稱警方沒有給他請翻譯,沒有告訴他錄取的口供的內容,小潔的代理律師方文川問他既然這樣為何要在口供上簽字,為何不讓律師投訴,張某凡辯稱不知道這些文件會成為證據,不然會投訴。

張某凡(左)與妻女(右)

他還稱警方讓他在酒店還原現場時,扮演小潔的警察做的動作不符合出事的時候的情況。中午庭審結束後,方文川律師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張某凡在庭上不斷與他爭辯,臉不紅心不慌,一副從容表情,死不認罪。他從事30多年法律業務,沒有見過這樣的被告。

下午的庭審主要圍繞著中國警方調查的保單情況進行,張某凡稱最初從他們新房裡翻出的那幾份保單是小潔放的。「他的意思是小潔知道買那幾份保險,既然知道買保險為什麼籤名還造假?他說他不知道誰在保單上籤的名。保單上還需要填一些個人信息,包括個人的電話、住址什麼的,律師問是不是他填的,他說不是,他還說自己買保險沒看金額。」小潔的母親說。

部分保險合同

9月3日庭審,律師再度詢問張某凡買保險的原因,張某凡回答因為他有糖尿病,只能給小潔買,買來是給孩子投資的,這與他上一次庭審時陳述的「因為怕小潔出意外無錢撫養孩子而買保險」的理由有差異。

對於這個理由,小潔母親覺得很可笑,「他買的這些保險,一年保費差不多27萬,律師問他有沒有能力一年掙這麼多錢,他說有,他說他之前做批發紅酒的生意,還給信託公司介紹業務,做錢幣收藏的生意,還出租早餐車,我們律師問他有沒有證據證明他的這些工作,他說沒有。」

被害人小潔

小潔母親對張某凡今日庭上表現的感受與方文川律師很相似,她也覺得張某凡似乎很「穩」,「他就是什麼都不承認,信口胡說。下午庭審的時候,小潔爸爸聽他在那胡說八道越聽越生氣,忍不住當庭罵他了,然後被請出了法庭,我舉手要求發言,也沒被允許。」

庭審過程全回顧

2018年10月29日,天津男子張某凡被懷疑在泰國普吉一私密酒店內殺害了其妻子小潔,犯案後張某凡對女方父母謊稱小潔是溺亡,後被女方父母發現可疑之處,並發現其偽造妻子籤名購買千萬保險並將自己列為受益人的情況。泰國時間2018年11月1日下午,張某凡被泰國警局扣留,11月2日凌晨0點40分左右,張某凡招供承認殺妻,理由是「不想過了」。

泰國時間2018年12月26日,泰國警方以泰國刑法第289(4、5)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狀控告該案嫌疑犯張某凡,依據泰國刑法第289條,蓄意謀殺罪為死刑罪名。

泰國時間2019年1月24日,普吉府檢察院正式向普吉府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張某凡觸犯泰國法律,應判處死刑。

庭審第1日 被告方亮明觀點,否認蓄意殺人

泰國時間7月5日上午,天津男子張某凡殺妻騙保案在泰國普吉開庭審理。

首日庭審,受害人方向法庭提交了3份補充證據:一份是張某凡案發前投保的明細,共11份保單,總保額2676萬;一份是保單的筆跡鑑定,鑑定結果為有7份檢材上小潔的籤名與樣本字跡不同,不是同一人所寫;還有一份證據是張某凡案發前打賞網絡主播的交易記錄,以及該主播接受警方詢問講述的情況。補充提交證據遭到了對方律師的反對,但這些證據最終還是歸入了卷宗。

首日庭審,張某凡方也亮明了辯護思路,張某凡只承認激情殺人,而不承認蓄意殺人。

在法庭上,小潔的父母獲得了短暫的與張某凡交流的機會,情緒比較激動,小潔的父親舉著女兒的相片質問張某凡是否還記得當初他對小潔做出的相伴一生的承諾。

張某凡在庭上顯得情緒一般,一直低著頭。

庭審第2日——第4日 法醫、搶救醫生做關鍵證言 張某凡庭上懟律師

這3日庭審中,偵辦此案的普吉警方、屍檢法醫、參與搶救的醫生、酒店員工等依次出庭,就案發經過及偵辦環節進行作證。

法醫證言提到,他看到小潔的脖子上有很深的傷痕,說明掐她的人很用力,足以窒息甚至造成死亡。參與搶救的醫生來自普吉島最大的醫院瓦齊拉醫院,醫生證言提到,搶救時做胸部按壓,小潔的口中沒有像日常溺水的人一樣噴出很多水,即使有水也很少。

小潔的代理律師的助理章紅媛女士認為,這些證言很利於被害人一方。

庭審第4日,即7月11日的庭審過程中,小潔的代理律師問張某凡為何對妻子如此殘忍,交流中張某凡對律師說「你不配做律師」,律師回擊「你不配做人」。

庭審第5日 張某凡打賞30萬的福建網紅筆錄信息量大

7月12日庭審,天津警方對張某凡打賞的福建網紅主播的筆錄被公開,該主播告訴警方,張某凡2018年8月前後開始看她的直播,從2018年8月中旬到9月底,1個半月的時間裡給她刷了約30萬人民幣的禮物,並曾多次給她現金轉帳,單次最高轉8888元,還向其出示過存款逾百萬的截圖。張某凡稱自己做金融工作,離異有一女兒,他明確表示想追求該主播,多次提出與主播見面均被拒絕,曾以送水果名義郵寄給該主播一隻LV包,後被主播退回,回寄地址是一家交通銀行。

張某凡被泰國警方扣押後,小潔家人查到他有多筆網絡打賞記錄,並在福建購買過一隻LV包,另有高檔酒店住宿記錄。

筆錄中還記錄了該主播對張某凡的個人印象,她認為張某凡行為極端、偏執,在直播間裡出手闊綽,但時刻要做局面的掌控者,因張某凡不分時間地給她打電話,讓她感覺受到了騷擾,兩人關係漸漸疏遠,張某凡不僅離開了她的直播間,還帶走了打賞榜單上的第二位和第三位。張某凡在網絡世界中的表現,與其現實生活中的形象形成了巨大反差。

第5日庭審結束後,小潔的父母認為張某凡沒有絲毫悔罪的表現,他只是在努力推脫,逃避死刑。小潔的代理律師的助理章紅媛女士也有同樣的感受,她告訴津雲記者,她從未遇見過這樣的人,她稱張某凡是一個「很厲害」的人。

庭審第6日——第7日 小潔家人出庭作證

8月8日,庭審第6次開庭,小潔的父親張仁儉首先作為檢方證人出庭,而後是小潔的母親湯玉娥作為檢方證人出庭,接受檢方提問。

小潔母親出庭時情緒很激動,整個提問過程都在哭,有時不得不停下來穩定一下情緒再繼續接受提問,問話結束回到旁聽席後,小潔母親越來越傷心,哭到癱坐在地上,她不斷地問張某凡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女兒,毀了小潔一生的幸福,這時張某凡忽然跪地大叫了一聲「媽」,也哭了,法官讓法警將張某凡帶下法庭。

8月9日,小潔的三叔首先出庭做證,辯方律師問的很多問題被小潔的代理律師方文川形容為「無賴一樣的問題」,如所有國內警方提供的文件都是死者家屬偽造的,小潔母親從銀行列印出來的被告打賞交易記錄也是家屬偽造的,三叔因憎恨被告而偽造文件報復等。小潔三叔氣憤回應「如果你家人被殺了,你會不會氣憤。」

8月9日庭審,湯玉娥未完成作證,8月13日的庭審她繼續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庭審第8日 張某凡首做個人陳述 認為只是傷害了妻子

當日庭審,就天津警方提供的證據證明的保單籤名偽造問題,法官詢問張某凡是否買了保險,和誰買的保險,誰籤的字,張某凡答是買了保險,但和誰買的、誰籤的字他已記不清。

在法庭自述時,張某凡介紹自己的職業為經商,隨著張某凡自述的展開,他對本案的一些核心問題做出了解答,他認為自己只是傷害了小潔,不是直接殺害了她。

當日庭審,張某凡的自述未完成。

庭審第9日

9月3日,普吉殺妻騙保案最後一次在泰國開庭,張某凡完成自述並當庭翻供。

法庭宣布本案將於11月8日上午10點在普吉法庭宣判。

張某凡回答案件7大核心問題

1、為什麼去泰國?

張:看到小潔表哥十一出國玩,他也想出國玩,備選目的地中除了泰國還有馬爾地夫,馬爾地夫因路途遙遠被嶽父母否決,所以選擇了泰國,機票酒店均為小潔預定。

2、為什麼買保險?

張第一次回答:看到小潔姥爺去世,小潔奶奶腦梗臥床,恰巧當時小潔查出乳管堵塞,擔心小潔出了意外無錢撫養孩子,所以給小潔買了保險,一旦小潔出意外,可用保險金撫養孩子。

張第二次回答:給孩子投資。

3、事發過程是怎樣的?

張:兩人到第一個酒店後因能否帶孩子去遊泳池玩發生了爭吵,到了第二個酒店,因小潔覺得房間視野不好有樹遮擋要求換房間,而他覺得換房間麻煩而再次爭吵,又因小潔說要出去買東西離開很長時間,而他不希望妻子離開而在泳池內發生了爭吵,小潔將他按在了水裡,他出於驚恐反擊,將小潔按在水裡3次,第3次後,他覺得小潔有點不對勁,趕緊將她拖到泳池邊,拍她的臉發現她沒有知覺,於是先去給前臺打電話,再去洗淨被小潔抓破的手臂上的血跡,然後酒店的工作人員來了,幫他一起把小潔從水裡抬出來,做人工呼吸,小潔當時還吐了些東西出來,但到了醫院沒能救活。張某凡認為他只是傷害了小潔,而非直接殺害。

4、為何向泰國警方承認殺妻?

張:因不了解泰國的法律,承認殺妻是因泰國警方誤導的。

5、事發當晚他離開過幾個小時,去了哪?

張:去給老婆孩子買水果,不記得幾點出的門。

6、保單受益人為什麼都填自己?

張:孩子還太小,先填他自己,嶽父母對受益人都是他不知情。

7、如果小潔知道買保險,為何籤名造假?

張:不知道誰籤的名,忘了。

來源:津雲 記者:顧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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