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旅遊糾紛怎麼維權,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時如何收集證據

2020-09-25 企服國際

國慶節——遭遇旅遊糾紛怎麼維權

遭遇旅遊糾紛的維權途徑:

一、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

旅遊者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遊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繫,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覆後再做決定。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旅遊法》規定,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消費者在與旅遊經營者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機構與旅遊公司進行調解解決。

但是調解必須遵守自願和合法原則。

1、願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調解工作必須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二是調解協議內容必須出自雙方自願。

2、解的合法原則主要指調解工作要以事實為根據,在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正確地適用實體法來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規定相衝突,不得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或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如果需要向旅遊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在書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

1、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表述的事件經過應儘量具體、詳細。

2、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主要的證據包括旅遊合同、旅遊行程表、旅遊發票、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侵權、違約的材料。

3、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合法合理。對旅遊者提出的投訴,旅遊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遊局發布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遊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主要依據。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在旅遊時,消費者一般都會與旅遊公司籤訂旅遊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與旅遊公司達成協議,消費者可以憑藉仲裁條款及仲裁協議提起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可以持民事起訴書、旅遊合同等相關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

文章-源自網絡

國慶節——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時如何收集證據

(1)反映當事人法律關係的形成、發展的證據材料,如商品的購貨發票、接受服務的票據、加工承攬、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損害事實存在的證據,如有產品質量問題的樣品、標的物檢驗鑑定結論等;

(3)能夠證明經濟損失情況的材料,如損失清單、單據、現場勘查記錄等。

鑑於消費者對某些製造過程較為複雜的產品不甚了解,很難提出證據證明被告的過錯,為充分保護消費者行使訴權,《產品質量法》第3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因此,原告只須證明其損失是由於產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賠償要求。

消費者向法院舉證通常採用的方法是:提供證人。說明證人的身份和可以證明的事實。提交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書證和物證應當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筆錄等;提交外文書證,應附中文譯本。

關於舉證的期限,一般當事人提出主張後,應當在起訴以後,法庭審理終結前提出證據。對於當事人一時不能提交證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應根據具體情況,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確有困難的,應在指定期限屆滿之前,向法院申請延期,延長的期限由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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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國慶節放假安排2020

國慶節是很多人都非常期待的,很多人都會提前了解放假安排,以做好國慶出行準備。那國慶節是從幾號放到幾號呢?下文國慶節放假安排2020就將為大家解答這一疑問!

國慶節放假安排2020:

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法定節假日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中規定(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五)端午節,放假1天(六)中秋節,放假1天(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秋節與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並稱為中國的四大傳統節日。自2008年起中秋節被列為國家法定節假日2007年12月14日新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將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傳統節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節日,自2008年開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節日,分別為元旦、春節、清明、端午、勞動節、中秋和國慶節,全民公休節日的假期通過調整雙休日來集中休假,休假時段每年由國務院發布。地方性節日、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其他特定群體的節日限於特定群體或局部地區。

國慶節——國慶旅遊你需要知道的事

國慶旅遊你需要知道的事:

一、國慶旅遊陷阱

陷阱一景點縮水

許多景區,遊客都是第一次去,對旅遊區路線不熟悉,只是盲目聽從導遊引導,旅行社將部分旅遊內容省去,減少開支,消費者卻渾然不知;還有的旅行社通過模糊化報景點,如×××一線,消費者聽上去感覺景點不少,價格也就隨之增長了,實際旅遊中很多景點只是在汽車上路過而已,根本沒有停留下來讓遊客仔細遊覽的時間。

應對方法:消費者一定要將每一天遊覽的行程安排、景點停留的時間詳細與旅行社溝通後明確寫在旅遊合同中,如此方可維護自身的權益。

陷阱二低價引誘

目前有些國內遊、出國遊的團費令人難以置信的低廉,遊客往往怦然心動,殊不知有可能掉入低價的陷阱。如「零團費」、「負團費」的價格明顯低於成本價,其結果必然是以降低旅遊質量和吃、住標準,縮短旅遊行程,增加購物時間和次數,增加自費項目來彌補。

應對方法:不以價格高低作為選擇旅行社的首要條件。消費者要跳出只求價格低、不顧服務質量的誤區,從多角度來衡量旅行社的優劣。構成旅遊價格不同的因素很多,交通工具、住宿飯店等級、餐飲標準、導遊等級、行程路線的不同,都會影響旅遊價格,千萬不要貪圖價格便宜而選擇難有服務質量保障的旅行社。

陷阱三強迫消費

目前由於零團費風行,導遊和地接社的收入完全靠遊客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回扣獲取,因此,在遊程上縮水的現象時有發生。本應遊覽一個小時的景點可能讓你半個小時就要集合。有的景區門票在遊客報名時只含大門票,而裡面的一個個小景點也要花費不少的錢。進了大景區,小景點就一個套一個,你不得不花錢進去。有時候導遊還會安排遊客到一些自費景點遊玩,而這些自費景點的收費通常都很高。

應對方法:消費者參團出遊前,要與旅行社籤訂書面旅遊合同,一定要仔細敲定行程中的具體安排,明確行程安排和旅遊價格,防止旅行社變相提價。對於一些旅行社擅自增加的自費娛樂項目,消費者有權拒絕。

陷阱四導遊誤導誤購

近年來,消費者在旅遊中因購物而上當受騙的投訴越來越多。旅行社安排的旅遊景點少,購物點多,導遊、司機為拿回扣引導購物的時間太長,影響消費者行程。帶消費者去購物的地方多為虛高定價的商品,消費者購物上當的情況屢屢發生。

應對方法:消費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約定範圍的購物活動,有權拒絕參加,並保全相關證據,回來後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訴或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另外,在當地購買特色產品一定要理智,沒有特色的產品少買或不買。出境遊購買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更要慎重,一定要冷靜比價格、看型號,購物後要核查單據,索要發票,發票內容應寫清所購物品的詳細情況,提貨時還要防止掉包。購買物品發現有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通過旅行社辦理退賠事宜。

陷阱五餐飲標準降低

旅遊餐飲質量差是遊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遊合同中,消費者與旅行社籤訂的餐費內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數和每人每餐的費用標準,合計費用打入旅遊總費中。實際旅遊中,消費者的就餐費用根本沒有按照此標準執行,部分費用被旅行社或是導遊「截流」了。對遊客的意見,導遊通常會以這裡的餐飲水平就是這個樣子為由推卸責任。

應對方法:消費者在籤訂旅遊合同時,不僅要明確寫清就餐的次數、用餐標準,還要相互約定,在餐飲質量不好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當即終止旅行社或導遊的餐飲安排,要求退還餐費,自行解決就餐。

陷阱六住宿賓館降級

有的旅行社雖填寫了住宿酒店的等級和價格,但要知道相同星級的酒店因地理位置不同,價格差異較大,不在景區內或市區內的酒店,價錢雖然低,卻讓遊客費時費力。有時遊客明明進的是五星級酒店,住的房間卻只有三星級標準,因為有不少賓館由主樓和輔樓組成,不但兩處的房價不同,有的連星級也是有區別的,住宿條件大大縮水。

應對方法:住宿方面,在合同中一定要寫清楚普通房、標準房還是星級房,星級房是幾星級,有否掛牌;還要問清入住飯店的建造時間和地理位置如何,不同檔次、不同地域的賓館價格差異不僅較大,旅遊的方便性也有較大差距。

陷阱七拼團或轉團

一些旅行社因報名旅遊的消費者太少,組不成一個團,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把這些已經報了名的消費者轉團給其他旅行社,由別的旅行社負責帶團。

應對方法:選擇可信的旅行社。在選擇旅行社時,不要被價格牽著走。不同品牌、不同服務、不同線路會有不同的價格,遊客可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和消費能力決定參加什麼樣的團隊,不要只滿足於價格低。

遊客在出發前一定要向報名的旅行社問明情況,打聽清楚拼團合作對象及組團社、接待社的聯絡方式,避免自己在拼團途中被甩,卻又找不到投訴對象。要保管好旅遊合同,以便在旅行社降低接待標準時據理力爭或作為投訴依據。不要採取中途離團等過激行為。

陷阱八導遊服務差

每到旅遊旺季,不少景區人滿為患,各家旅行社原來預訂的客房、車輛等得不到落實,一些素質不高的導遊就會趁機躲起來,使你遭受折騰。還有的導遊會以你不遵守集合時間、自行掉隊等藉口把你甩掉,這些遊客往往憋了一肚子窩囊氣還無處說理。

應對方法:在旅遊時一定要找正規旅行社和正規導遊,千萬不要貪圖便宜上了「黑導遊」的當。導遊一定要持證上崗,目前,我國大部分旅遊城市導遊都更換了由國家旅遊局統一頒發的新版導遊證,為IC卡形式,證的正面上方為中英文對照的「導遊證」三個字,下部寫有導遊的等級、編號、姓名、語種等項目,中間為持證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消費者遇到導遊服務質量有問題,如果是當地的導遊,可向當地旅遊管理部門投訴;如果是隨團導遊,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遊管理部門投訴。

陷阱九擅改合同

有的旅行社口頭承諾消費者可以享受非常優質的服務,但實際上,在旅行過程中,卻經常擅改合同,承諾的服務未能兌現。

應對方法:不能輕信旅行社的廣告和口頭承諾,一定要籤訂旅遊合同文本,把具體的旅行時間、路線、價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標準及口頭承諾的內容用書面形式予以確定。旅行過程中,發現旅行社存在違約行為,要保留權益受到損害的有力證據,以便日後依法進行投訴。

二、旅遊投訴:

旅遊投訴是指旅遊者、海外旅行商、國內旅遊經營者為維護自身和他人的旅遊合法權益,對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旅遊經營者和有關服務單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投訴,請示處理的行為。

投訴者可以對哪些損害行為進行投訴?

1、認為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的;

2、認為旅遊經營者沒有提供價質相符的旅遊服務的;

3、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行李破損或丟失的;

4、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人身傷害的;

5、認為旅遊經營者欺詐投訴者,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6、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費的;

7、其他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旅遊投訴時效:向旅遊投訴管理機關請求保障合法權益的投訴時效有效期為60天,投訴時效從投訴者知道或應知道權利被侵害時算,有特殊情況的,旅遊投訴管理機關可以延長投訴有效期。

國慶節——2020國慶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加班是每個節假日必不可少的話題,國慶節加班工資怎麼算?相信這個問題是很多加班族們都非常想了解的。今天小編就詳細為大家解析一下,希望能夠幫助國慶加班族們更清楚地了解自己該拿多少加班工資。

國慶節放假安排:

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法定節假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如果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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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國慶節加班七天是否屬於違法行為該如何維權

一、國慶節加班七天是否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國慶期間連續7天加班,違反勞動法規屬於超時加班,不但員工有權拒絕還可以舉報。如員工舉報,單位將受到處罰。

據查,《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於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那麼員工自願是否可以國慶裡連續7天加班呢?

《勞動法》的第三十八條規定並未設置前置條件,因此,不管是單位還是員工,都不能違反該規定,即便是員工自願,也必須保證員工每周一天的休息時間。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二、國慶節加班糾紛怎麼維權

如果公司安排員工加班卻不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勞動者可通過三種途徑維權:

一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撥打市人社局諮詢投訴電話12333進行投訴;

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資引發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及補償等;

三是就近到維權中心設立的「勞動保障維權服務站」進行法律諮詢和尋求幫助。

三、國慶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法定節假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如果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

四、由誰承擔加班的舉證責任

加班,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舉證責任則是指當事人對自已提出的主張要提供證據進行證明,否則應承擔不利後果。在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一般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誰提出請求,誰就要證明該請求的合理性,否則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的舉證責任,並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而是規定了一部分舉證責任應當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編制工資支付記錄表,並至少保存二年備查。工資支付記錄表應當主要包括用人單位名稱、勞動者姓名、支付時間以及支付項目和金額、加班工資金額、應發金額、扣除項目和金額、實發金額等事項。」

因此,在與用人單位因加班產生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可以提請仲裁委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工資表,以證明勞動者的工資支付記錄。

國慶節——2020年國慶節高速公路免過路費是哪幾天

國務院已經將節假日放假時間安排公布,法定節假日有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其中國慶節的假期是最長的,那麼出行時高速公路免費嗎?國慶哪幾天免費?

2020年國慶節高速公路免過路費是哪幾天

國慶節放假時間安排:

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高速公路免費嗎

收費公路免費通行時間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4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連休日。所以,國慶節高速公路免費時間為10月1日到10月8日,共8天,與假期時間保持一致。

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根據《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的實施範圍:

(一)免費通行的時間範圍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連休日。免費時段從節假日第一天00:00開始,節假日最後一天24:00結束(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二)免費通行的車輛範圍為行駛收費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包括允許在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摩託車。

(三)免費通行的收費公路範圍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經依法批准設置的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梁和隧道)。各地機場高速公路是否實行免費通行,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決定。

國慶節——2020國慶節高速免費嗎

「十一」國慶小長假,很多人都會選擇出行,因此2020國慶節高速免費嗎就成為了今年國慶前夕大家非常想要了解的問題,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關於2020國慶節高速免費的知識。

2020國慶節放假時間:

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2020國慶節高速免費嗎:

2019國慶節期高速免費通行,通行時間:2020年10月1日0時-2020年10月8日24時。

高速免費相關知識:

2020高速公路免費時間不發卡抬杆放行

據了解,往年十一期間,造成擁堵的原因為高速路上車驟然增多。雖免費,但還是得發卡通過,車輛從進入收費站前減速,到停車拿卡通過,最後加速離開,整個過程大概要1分多鐘。而自十一黃金周高速擁堵之後,交通運輸部決定,免費道口實行不發卡抬杆放行。大大減少了等待時間,提高了出行效率。

上下高速免費如何判定

據了解,免收通行費時間以車輛駛離高速公路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普通公路則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換言之,收費期間上高速公路,免費期間下高速公路,不會被收費。反過來,免費期間上高速,收費期間下高速,就要收費。

國慶節——2020國慶節放假通知

國慶節是我國除春節以外放假放得比較長的一個法定節假日,每到國慶節前夕,大家都在開始計劃著如何安排國慶假期,單位也開始發布國慶節放假通知。下面是2020國慶節放假通知範本,可供大家參考!

2020國慶節放假通知:

範本一:

2020年國慶節放假通知

根據國家相關部門關於2020年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結合我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現將2020年國慶節放假的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請各部門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度過一個平安愉快的假期。

xxxxxxxxx公司

2020年9月x日

範本二:

2020年國慶節放假通知

全體員工:

經公司研究決定,國慶節放假及工作安排如下:

1、因生產需要,生產部門正常上班。生產工人於10月1-4日放假4天。

2、行政人員放假時間為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另外,行政人員也須根據情況安排人員值班,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3、餐廳在節日放假期間須安排人員值班,以保障公司值班人員的用餐。

4、門崗保衛人員在節日期間須做好廠區安全保衛工作。

5、各部門務必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工作,關閉放假期間不使用的電器電源。

6、各部門須在9月30日下午5:30以前將本部門值班人員名單報送行政辦公室,同時還需附上值班人員的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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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徵地拆遷過程中,一旦發生與徵地補償有關的糾紛,當需要訴訟時,證據就顯得尤為重要。通過與當事人的溝通實踐,很多被徵收人不知道怎麼收集證據,不知道不收集哪些證據,接下來,律師以一則案例來跟大家講解一下:周某住在濟南的某個地方。
  • 拆遷中處於弱勢的老百姓,如何才能掌握主動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這時諸多衝突與糾葛皆因「利」而起,而老百姓在拆遷中處於弱勢地位,那麼,被拆遷人如何在拆遷中掌握主動權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政府決定房屋拆遷一般都會發布公告和補償安置方案以及各類的通知文件,一些被拆遷人的第一反應是把公告撕掉,這種做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撕掉公告並不能改變政府發布公告的法律後果,而且造成以後起訴維權缺乏證據線索的問題,這個時間應當採取拍照、錄像等方式保存好證據。
  • 鞍山市消費者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昨日掛牌成立
    10月25日,鞍山市消費者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鞍山市消費者協會正式掛牌成立,今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除了常規的投訴渠道外,又多了一個新途徑。
  • 疫情期間消費糾紛報告出爐!旅遊、餐飲等服務行業糾紛最多
    本文對2020年1月20日之後杭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及杭州全市法院受理的疫期消費糾紛進行全面梳理、剖析原因,總結法律處理意見,並就經營者如何防範經營風險、消費者如何避免消費陷阱、如何凝聚多方力量化解涉疫消費糾紛提出針對性建議,以期儘可能減小疫情帶來的負面影響,打造和諧穩定的消費環境,助力企業走出經營困境、持續健康發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平穩有序運行。
  • 健身房不開張也不退款 煙臺消費者買預售卡遭遇維權難
    為了維權,他們報過警,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過,也在網上曝光過,但目前事情還沒得到解決,健身房的負責人也聯繫不上了。「有的群友正在收集證據,準備起訴了。」邵女士說,她現在也不知道到底要不要為了幾千塊錢去費時費力打官司。根據邵女士提供的收據,記者查詢了「煙臺尚世健身服務有限公司萊山區分公司」的經營情況,顯示該公司目前還是在營狀態。
  • 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預付卡消費「四注意」
    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時尚頻道了解,預付卡屬於先付款後消費,消費糾紛多消費風險大,特別是預付式消費領域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監管體系還未建立,商家誠信意識較差,消費侵權行為時有發生。其中主要問題有:商家承諾不兌現; 更換經營者,後來的老闆不承擔原來商家義務、不繼續提供服務;退卡難;消費維權難。
  • 預付卡亂象與消費者權益保護途徑
    近年來,我國市場監管體系尚不完善,單用途預付卡引發諸多法律糾紛,自身具備一定的金融風險。與單用途預付卡相關,在實踐中出現了大量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民事糾紛。為此,本文從經營者、消費者兩個角度梳理當前單用途預付卡的種種亂象,解釋預付卡亂象對社會產生的不良影響,分析持卡人權益受侵害的表現形式和原因,並嘗試提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應對方案。
  • 3·15來了 大陸遊客在港臺遇購物糾紛如何維權
    3·15消費者權益日,旅遊方面投訴有增多趨勢。近些年,有多例內地遊客在香港購物被坑事件,也有不少網貼曝光赴臺遊遭遇退貨難。那麼,內地(大陸)遊客去港臺旅遊的時候,倘若遇到不愉快的購物體驗時,消費者究竟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遊客在境外旅遊,不能及時有效的維權,成為最大的維權麻煩。
  • 如何維權?
    凝聚法律力量,華律在行動網上購物已成為日常,消費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在網上購買商品,網上購買確實簡單方便,但也存在購買到假商品的情形,網上購物被騙維權似乎更加艱難,許多消費者被騙之後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華律網也收到許多關於找微商買東西被騙該怎麼維權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