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批評某一所在現有規則體系下將「篩選功能」發揮到極致的「超級中學」,或希冀該學校實現具有內在超越性的主動變革,顯然犯了不顧結構性掣肘因素而將價值應然片面當成實然的理論幼稚病。
■李濤
以河北衡水中學為代表的「超級中學」日前再次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一方面,該校因擁有奇高的升學率和「北清率」連續15年榮獲省高考冠軍而成為中國百強中學、十大名牌中學和國家級示範學校,吸引了全國各地優秀學子;另一方面,該校卻又被輿論標籤化為已然汙名化了的「超級中學」,並進一步確證它是一個「反教育」的高考訓練營和「考試機器加工廠」。這種相距甚遠的評價事實上並不矛盾,它本質性折射出中國基礎教育改革發展中的深層困局。
我國高中段的基礎教育本質上具有「雙重功能」。一是「篩選功能」,目的是將分層化的高等教育資源合法理性和合法律性的分配給不同的個體,前者保證稀缺高等教育資源要素分配的合目的性,其社會學意義是促進階層的合理流動,後者是保證稀缺高等教育資源要素分配的合程序性,其社會學意義是實現階層再生產的自我認同。二是「育人功能」,它包納為「社會培育具有完善人格、情操和責任感的合格公民」和為「高校培育接受過良好德行、學力、能力全面基礎訓練而具有初步學術、專業培養潛質的合格生源」。最優狀態下,高中段基礎教育「篩選」和「育人」的雙重功能無疑應該是彼此統一且互不相異的,一方面,培養高中學生全面良好素質,塑造未來合格的社會公民和高校生源;另一方面,通過最大化遵循合目的性和合程序性的教育篩選規則邏輯,確保高中人才培育與高等教育人才培育雙向軌道的理性並軌,進而在以「個體綜合能力」為核心競爭力的公平篩選軌道中達成教育分流的合理性和正當性。
顯然,以衡水中學為代表的「超級中學」之所以備受社會公眾輿論詬病,其核心癥結即是在「雙重功能」的主觀確認上發生了困難。這類學校無疑都更為凸顯和追逐「篩選功能」上的成功,而對於「育人功能」,則顯然必須首先服從於「篩選功能」。如果「篩選功能」並不能從深層真正引導上述理性化的「育人功能」,那麼任何一所高中學校自然都沒有獨立承擔理性化育人功能的內在主動性和超越性,哪怕這些中學開展有限的校園文化建設和素質教育培養,最終也難逃為「篩選功能」服務的工具命運。由此可見,輿論過於強調「育人功能」,而有意輕視或無視現實層面的「篩選功能」,單純責備和批判某一所在現有規則體系下將「篩選功能」發揮到極致的「超級中學」,或希冀該學校實現具有內在超越性的主動變革,顯然是犯了不顧結構性掣肘因素而將價值應然片面當成實然的理論幼稚病,其對學校單向度的責難並不公平。
筆者以為,破題上述困局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首先,形成超越性的高中教育辦學。衡水中學顯然不是中國高中教育發展模式的唯一,現實的「篩選功能」根深蒂固地左右了中學在生存層面上的慘烈競爭。在現有選拔體系下,學校最大化遵循「篩選」邏輯註定需要嚴格凸顯流水線式異化的工具性「育人」邏輯,而最小化或無視考慮理性化的「育人」邏輯。衡水中學等「超級中學」作為當前規則的受益者,要他們主動變革不僅存在現實的利益阻攔,還存在擺脫路徑依賴的艱難。但其他中學若要承載探索真正理性化的「育人」和「篩選」平衡之路,又缺乏現實的績效合法性和社會支持系統來分散風險。由此,同質化辦學趨勢很難糾偏,要真正實現突圍最終只能依賴「超級中學」的自我超越。其次,實現主體性的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以統一化的筆試分數為全部選拔依據的高考制度僅僅凸顯了「程序公平」,並非「實質公平」。因此,從考試內容上凸顯多樣性和靈活性,從考試制度上突出多元化和主體性,逐步將招生自主權放手給高校是打破高中辦學同質化和工具化的核心;再其次,理性控制高中學校規模。「超級中學」的興盛,不僅有提高升學率的績效動因,還有現實因素:城鄉教育差距使公眾希冀教育公平,「超級中學」逐漸成為各地政府用較少的財力投入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選擇。大面積的優質校規模膨脹和薄弱校撤併最終使「超級中學」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缺乏精雕細琢而流水線式培養學生以服務於教育篩選功能的「超級中學」模式自然難以避免。(作者系東北師範大學農村教育研究所、西南大學教育政策研究所兼職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