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頭條「悟空問答」看到有人問,怎麼樣看待個別老師尚未退休,通過兼職獲得額外收入的現象?回答者眾說紛紜,但多數人覺得這樣的行為應該禁止,甚至有人祭出法律大旗,要將這樣的老師「繩之以法」。
筆者認為,對待教師兼職獲得工資收入之外的其它收入,一棍子打死有失公允,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先搞清楚狀況,再做處理不遲。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職教師不管是在校期間,還是在假期,國家都照發工資,而且,國家規定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工資,教師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後還將不斷提高。在職教師有償辦班,違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則和辦學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教師應該成為社會道德的榜樣和守法的楷模,有償家教和有償辦班這種違法行為就必須予以糾正。
在職教師有償舉辦補習班、特長班,違背了「師德六條」。在「為人師表」一條的具體內容裡,明確規定:(教師要)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在職教師有償舉辦補習班、特長班,變相進行有償家教活動,違背了「新師德六條」,敗壞了教師的道德形象。
比如,到輔導機構代課、去私立學校上課、去學生家裡輔導等,都屬於此類,在很多地方,此類行為是教育主管部門和任職學校明令禁止的,因此,如果該教師實施了此類行為,則屬於違規行為,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
當然,我們不應提倡此類行為,因為休息時間應該充分放鬆身心,以利下一周的工作。
教師收入問題,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敏感問題。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當前,教師群體收入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廣大中小學教師,與當地公務員收入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隨著我們國家經濟發展越來越好,國家對教育的投入也逐年提高,教師收入水平也在不斷提升。2020年初,國務院派出專項督查組,奔赴全國各地督查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發放情況,確保《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標準能夠切實得到落實。這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教師的關愛。
我們相信,教師工資偏低問題將會很快得到徹底解決,讓廣大教師再無後顧之憂,讓他們都能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學工作中,教師兼職問題將會大幅度減少甚至消失。
總之,對待教師在尚未退休的情況下,取得其它收入,要實事求是分析,區別對待,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上綱上線,亂扣帽子,挫傷了教師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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