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河晚報欄目接到一位市民的求助,說是自己家的空房子,突然被水淹了,這損失該怎麼辦呢?
朱女士是阿爾卡迪亞藍天城18號樓的一位業主,去年,朱女士搬了新家,藍天城的房子就一直空著,沒人住。今年11月21號下午,朱女士突然接到藍天城物業的電話,說她家裡被淹了。
阿爾卡迪亞藍天城業主 朱女士:「我是住在2樓,1樓房主說2樓的水洇到他家去了,上門找的時候看我們家沒有人,去找的物業,物業聯繫我過來開的門,一看屋裡像河一樣,都是水。」
事發三天後,記者在朱女士家裡,仍然可以看到地上還有水漬,屋內瀰漫著一股潮溼的氣味,客廳的部分木地板仍然泡在水裡,地面坑坑窪窪,成了一個個小「池塘」。下水道滿溢出來的汙水、垃圾,還留在廚房的水池邊,屋裡的沙發牆體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受損。
這些汙水是從廚房的下水道漫溢出來的。朱女士認為,自己家中很久沒有人居住,不可能是自己的原因造成漫溢的。朱女士覺得,小區物業管理不善,沒有及時疏通下水道,才會導致管道被堵,水漫到二樓自己家中。
朱女士曾多次找到物業,物業的回答就是你自己去找,這不屬於物業的事,你去找住戶,去找樓上的業主。
記者找到小區物業公司,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朱女士家被淹,是因為下水管道長期使用不善,造成堵塞,而堵塞的管道,是屬於2樓到11樓的共用管道。物業公司只負責主管道,居民共用管道被堵,不是物業的責任。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下水管道屬於居民共用管道,那肯定不關物業的事。我們物業只負責公用管道,公用主管道堵塞了,那我們脫不了干係,肯定是我們的責任。」
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業主的共用管道被堵塞,是一個單元業主的共同責任,物業沒有義務承擔賠償。
那麼,朱女士的損失,該找誰索賠呢?律師認為,業主下水道堵塞,首先要考慮房屋質量有沒有問題,或者是管道的設置是否合理,如果不是,就要考慮物業公司的管理和維護,是否存在不當。
安徽治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嚴春華:「如果這個物業管理公司,它不存在管理和維護的不當,那麼我們肯定就要推定,這個同一管道的這個業主,就是她樓上的業主,可能是使用不當。如果沒有其他明確的證據,證明樓上的業主無過錯的話,這就我們就要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推定過錯。針對朱女士家裡受到的損失,建議她作為受害的業主,可以將損失評估以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其被訴主體,可以是她同一管道上面的鄰居,以及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同一被告,至於這一被告能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需要她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法院可以按照相關的證據,來評判他們各自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