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沒有想到,甚至是哥德巴赫本人也沒想到,自己無意間提出的一個問題,竟然困擾整個科學界超過200年,迄今為止,都無人能證明哥德巴赫猜想的正確性。
1742年,哥德巴赫在給聲名顯赫的歐拉的信中提出了以下猜想:任一大於2的整數都可寫成三個質數之和。質數就是除了1與本身外,沒有其他的約數,如7的約數只有1和7。當時1被認為是質數。哥德巴赫提出的猜想舉例:10=1+2+7, 101=3+7+91。
然而,歐拉經過反覆的思考,即不能給出證明,也不能舉出反例,只能在給哥德巴赫的回信中說明自己無法證明,但相信哥德巴赫提出的命題是正確的。同時,歐拉對哥德巴赫猜想給出了另一種等價陳述:任一大於2的偶數都可表示成兩個質數之和。如10=3+7,100=3+97。此即為歐拉版本的哥德巴赫猜想。
歐拉版本的哥德巴赫猜想與原哥德巴赫猜想本質上是一致的。下面給出了兩者等價的證明過程。
由於現在不再將1視為質數,因此,現在所流傳的哥德巴赫猜想為歐拉版本的哥德巴赫猜想。
近現代以來,證明哥德巴赫猜想的途徑主要是基於殆素數。殆素數就是素因子個數不多的正整數。殆素數不一定是質數。如4=2*2,4是一個殆素數,同時也是一個合數,素因子個數為2。
通過殆素數證明哥德巴赫猜想的想法是:既然無法證明任一大於2的偶數等於兩個質數之和,但能否通過證明任一大於2的偶數等於兩個殆素數之和去逼近哥德巴赫猜想。用「a+b」表示如下命題:每個大偶數N都可表為A+B,其中A和B的素因子個數分別不超過a和b。則哥德巴赫猜想為「1+1」。
20=8+12=2*2*2+2*2*3,20表示成兩個殆素數8與12之和,8與12的素因子個數分別是3。此即為「3+3」。1956年中國王元證明了「3+3」。
最接近「1+1」證明的是中國陳景潤與1966年證明的「1+2」。雖然「1+2」舉例「1+1」只有一步之遙,從陳景潤證明「1+2」到現在,已過去44年,這一步始終未能邁出。誰能最終摘下數學史上的王冠——哥德巴赫猜想,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