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小孩過得好艱辛啊」,最近一個朋友突然感慨道。她跟我分享了在小區裡看到的一幕:
一個四歲上下的小女孩嚷嚷著說自己口渴,要喝水,可站在她身旁的媽媽卻只是冷冷地回了句,
「現在知道口渴了?沒有水,給我渴著」。
朋友心裡就有點犯嘀咕,想著怎麼還有這樣的媽媽。
這時候小女孩已經急哭了,可媽媽還是不為所動,繼續對她說:
「這就是你剛才讓我買棒棒糖吃的代價。記住,自己做了什麼選擇,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朋友這才明白,原來小女孩媽媽不給她水喝,是為了懲罰她剛才違背自己意願吃棒棒糖。而且她還進一步告訴小女孩,自己的錢只夠買水和棒棒糖中的一樣,買了棒棒糖就沒錢買水。
這個媽媽這麼做,其實是讓孩子吸取教訓、學會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可她沒有考慮到,給小孩子立規矩,說到底是幫TA建立對規則意識的認知。而這個前提條件是,用孩子能夠理解的話語和邏輯,去跟TA介紹規則。
說什麼「自己做了選擇就要付出相應代價」,她肯定聽不懂啊;而且,讓一個四歲上下的孩子去理解因果邏輯,是不是要求太高了呢?
她和很多家長一樣都沒搞清楚:學會承擔責任,對孩子來說是個成長過程;更重要的是,我們經常錯把懲罰的手段,等同於了教孩子負責。
像小女孩媽媽那樣,為了懲罰孩子吃棒棒糖,便不給她水喝,除了讓她心生怨恨,破壞母女之間的親密關係外,我想不出來有任何好處可言。
01
懲罰教不會孩子負責
在我看來,這件事裡錯的並不是這個小女孩,而是她的媽媽。
很多人可能不明白:孩子吃糖是對身體不好,媽媽讓她長長記性有什麼不對?
我能理解這位媽媽給孩子立規矩的急切心理,可是這樣的辦法、還有這樣的說理方式,實在是不敢恭維。
作為一個孩子,想吃糖是她的天性,並沒有錯呀。
相比之下,這個媽媽想教孩子懂道理是真的,挖了個坑讓孩子跳也是真的。
如果不想讓小女孩吃棒棒糖,那完全可以跟她說吃糖的各種壞處,然後立個不許吃糖的規矩,不給她買不就得了?
爸爸媽媽們一定要明白:教孩子負責、給孩子立規矩和懲罰是兩回事。
懲罰的痛苦只能給孩子負面感受,就像此刻這個情緒崩潰的小女孩,估計怎麼也想不明白吃糖和負責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她所能明白的,只有媽媽很兇、自己很渴很難受。
下次再路過超市,她可能真的不會再要棒棒糖了。但這並不是因為她理解了「負責」,而是因為心理的恐懼和身體的痛苦,讓她對這件事留下了深刻的陰影。
孩子小的時候,可能確實會因為這樣暫時不再「犯錯」;但隨著孩子長大,這種方法越來越沒效果,孩子會越來越不在乎、越來越難以管教。
因為痛苦讓孩子覺得:我已經付出了代價,這就很公平了。
用懲罰代替教育,那孩子記住的永遠只是懲罰。
02
區別懲罰和負責,其實一點都不難
任何教育方式,都不應該以限制孩子當前的生理需求為前提。
就好像那個小女孩的媽媽,一開始沒有和孩子講清楚,放任她的行為;然後又用她沒有預測到的結果懲罰她、不讓她喝水,這和虐待有啥區別?
所以想教孩子更懂規矩,就要讓他明白:責任是什麼,怎麼做才是負責。
比如有時候帶年糕出去吃飯,他要是把餐廳地板弄髒了,我就會要求他自己清理乾淨。
一開始他不肯去做,我就讓他在旁邊看著,自己認真收拾乾淨,然後告訴他:因為我是你的媽媽,你把它弄髒了我要對你負責,但是我更希望你能為自己負責。
年糕很喜歡吃口香糖,我們就和他約定晚飯以後可以吃。
有的時候他白天想吃,我就會先說清楚:一天只能吃一顆,你確定要現在吃嗎?
雖然一開始他還不是很理解,會說「我確定現在就要」,但是這顆吃完了就之後就怎麼都沒有了,這就是作為家長幫他理解並堅持的方式。
還有個媽媽問我,她希望孩子能每天自己收玩具,但是用了各種方法效果都不好,該怎麼辦?
想讓孩子「自己收玩具」,其實也是希望他能遵守規矩、為自己負責。
我告訴她:造成這些原因可能是因為他不想收,你就替他做了,他沒有感受到不收玩具的後果。
然後我給她講了一個故事:一位美國媽媽有好幾個孩子,每個人玩具都很多,可沒人願意自己收玩具。她就想了個辦法,用一個大吊籠做了個「玩具監獄」。
每天孩子睡下後,沒有收起來的玩具就會被關進這個監獄,一個星期不能再玩。
我建議她可以參考一下這種做法,嘗試從結果上來約束孩子。
同時還提醒她:如果孩子因此哭鬧,你可以用別的方法安慰他,比如陪他玩、給他看別的書或者玩別的玩具。千萬不要孩子一哭就心軟,或者變本加厲的指責嘲笑。
我們要做的,只是讓他理解:我要自己收好玩具,不然明天就玩不到了。
怎樣成為一個和善而堅定的家長,是很多人都有的困惑。
也許,從怎麼給孩子立規矩就能找到很好的答案:給孩子立規矩並不難,教會他負責也不難。
我們要做的,就是用行動讓孩子看到責任,用堅持幫他理解後果,用結果形成約束的力量。既要有和善的溫度,又要有堅定的引導,誰說育兒這件事不就是這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