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啊,但是決定權在老師的手裡,老師願意就可行,如不願意就不可行。因材施教很美好,但看是否行得通:。一、因材施教的意義。是指教i師要從學生的實際情況、個別差異出zhi發,有的放矢地進行有差別的教學,使每個學生shu都能揚長避短,獲得最佳發展。
出處《論語·為政》子遊問孝、子夏問孝朱熹集注引宋程頤曰:「子遊能養而或失於敬,子夏能直義而或少溫潤之色,各因其材之高下與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
因材施教是教學中一項重要的教學方法,在教學中根據不同學生的認知水平,學習能力以及自身素質,教師選擇適合每個學生特點的學習方法來有針對性的教學,發揮學生的長處,彌補學生的不足,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樹立學生學習的信心,從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因材施教是老師的義務嗎。孩子受教育是權力,可不是指任何階段,根據孩子受教育是否受法律保護可分為兩部分:一是小學到初中這九年為義務制教育,其他階段為非義務制教育,就是其他階段讀不讀不受法律保護,而是家長決定的。義務制教育有以下特點:。
小學到初中一共九年的時間,是法律規定的,每個人孩子必須受的教育,任何人不得剝奪其受教育的權利。強制性:強制性又叫義務性。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免費性:免費性和公益性是聯繫在一起的如修訂的義務教育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普及性:本世紀初,中國實現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首先解決法律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有學上」的問題。在義務教育實現全面普及和免費之後,國家明確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義務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實現讓所有的適齡兒童少年都「上好學」的目標。
1、因材施教是老師的義務嗎。如果能保證每一位孩子都能夠被因材施教,極大發揮孩子的潛能和天賦,那麼世界處處都是人才,之所以社會還有那麼多碌碌無為的人,就是因為缺乏因材施教,所以要求老師對每個孩子都因材施教是不切合實際的。
另外從義務制教育規定,只對受教育的時間和階段做出了規定,但對學的如何不做任何要求,說白了只要學校按規定接受孩子讀書,老師讓他坐在教室裡聽課,家長不阻止其上學就行了。
2、時間和任務。現在義務制教育階段,每位老師的任務都特別重,除了教學任務後,還要行政任務,自己的學習任務還有學校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都納入對老師的考核,老師每天單是做這些工作都已經不得不加班晚歸了,更何況,老師也有家人,也有孩子,也需要去照顧,所以從時間上看,老師很難做到課後一對一的因材施教。
既然因材施教一不屬於老師的責任和義務,二老師因為時間關係也無法做到。如果家長認為老師給孩子課後補課是義務的話,估計不會有那個老師能夠接受。
三、如何家校合作。既然要求老師課後義務補課是不現實的,但並不代表老師不會為孩子單獨做任何事情,這要求家長和老師的緊密配合。
1、多溝通。溝通的意義在於一是讓老師知道孩子的實際情況,如果孩子聽不懂課是因為能力問題,老師會格外關照點,但如果是態度問題,就需要家長緊密配合老師,二是讓老師知道家長對孩子的期望,一般家長對孩子的期望高,老師也會更加嚴厲些。
2、從行動上多配合。如果孩子聽不懂課更多因能力問題,那麼除了在學校需要老師各位關照外,更多的是父母在課外的陪伴與教育,引用一句老師很經典的話:我們班上的孩子都需要補課,學習成績好的,光聽我的課餵不飽,學習成績差的,聽我的課跟不上。這句話是個大實話,所以家長在課後的補課特別重要。
以上就是給你的建議,這也是在與孩子的老師在打交道中得出的經驗。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