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網獲悉,濟南的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提高,最低每月為480元。
據了解,自2018年10月1日起,濟南適當調整了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此解決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偏低問題。
其中,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遺屬,按企業所在地每人每月補助標準調整為: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530元,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平陰縣、商河縣480元。
除此之外,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的遺屬,在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對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10%;同時兼有以上兩項情況的,在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30%。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