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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補助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補助調整 ●抗戰時期參加革命的老紅軍配偶,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900元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的老紅軍配偶,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850元 (實習生周曼曼 記者包四華)根據省委組織部、省委老幹部局、省人保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補助範圍和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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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機關事業單位遺屬補助標準調整至每月720元
濰坊齊魯網2月22日訊(青州臺 李子君)為進一步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質量,近日,青州市人社局將青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675元調整為720元,該標準即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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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遺屬可申請困難補助
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183號),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問題做出了規定,新規從2013年7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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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調整
關於調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各市、自治州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機關事業單位:根據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與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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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臺縣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人員亡故後喪葬撫恤政策及辦理...
為了嚴格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亡故後安葬撫恤有關政策,保障職工和家屬的合法權益,進一步靠實工作責任,規範辦理程序,提高工作質量,現將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人員亡故後喪葬撫恤政策及辦理規程公告如下: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亡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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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微山機關事業單位上調遺屬補助標準 增44-60元
濟寧齊魯網12月8日訊(濟寧臺 蔡珂珂)近日,記者從微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經微山縣政府同意,決定自2015年1月起調整微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具體為:在職死亡及退休死亡的遺屬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705元調整到每人每月750元;因公死亡的遺屬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846元調整到每人每月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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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
1980年,我區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暫行辦法》(桂政發[1980]159號)。這幾年來,各地在執行中,提出了一些新問題,要求予以解決。為此,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含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不含實行企業化管理並執行勞保條例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除按規定發給撫恤金外,另由死亡生前工作單位按其死亡當月工資合計數發給遺屬3個月死亡的當月工資。從第四個月起,對符合困難補助條件的遺屬給予定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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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 補助調整城鄉差別取消
水母網12月28日訊 記者昨天從市人事局獲悉,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調整。調整後,生活困難、符合補助條件的遺屬,不分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每人每月補助標準,均按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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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0年,社保傳來好消息,事關退休人員,每月補助643元?
大家都說機關事業單位待遇好,這次我真的相信了,不管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很多優待。即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去世,或者退休人員去世,去世人員遺屬也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待遇。 最近青海省官方下發一個通知,這個通知可以說真的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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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機關事業單位亡故員工遺屬生活補助標準上調20%
(記者王利軍實習生張營)今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亡故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將在低保標準基礎上提高20%執行,鄭州市的補助標準將調整為312元。 昨日記者從省人事廳獲悉,我省曾兩次對機關事業單位員工亡故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進行過調整,而隨著經濟發展、生活消費水平不斷提高,現行的補助標準已經低於城鎮居民低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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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廳】我省將再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補助
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了適當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的生活待遇,近日,經省政府同意,我省將再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此次是我省第八次調整補助標準。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下發的相關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參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第八次調整提高我省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省內各地區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均在原標準基礎上每月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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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遺屬10月起生活補助漲5%
本報訊(見習記者鄭琳)昨日,記者從省人事廳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享受定補條件的遺屬,月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將提高5%。死者子女(弟妹)補助截止時間,由原來的16周歲延至能獨立生活為止,即他們可領著補助讀完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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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保的人員死亡後有哪些補助可以領取?建議分享而不是收藏!
二、喪葬補助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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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遺屬和老紅軍、抗戰離休幹部配偶生活補助計法及標準有...
昨日,潯陽晚報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日前,我省發布《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和老紅軍、抗戰離休幹部配偶生活補助計發辦法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九江市將同步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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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企業職工遺屬補助標準提高,每月最低480元
30日,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網獲悉,濟南的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提高,最低每月為480元。據了解,自2018年10月1日起,濟南適當調整了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此解決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偏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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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跑腿:企業職工親屬遺屬補助政策未變 標準為每月300元
近日,市民馮女士撥打本報熱線66778866反映,她的父親去世後,她的母親作為親屬每月能領取一定金額的遺屬補助,最近老人聽說補助標準提高,從原來的每月300元漲至每月500元,想讓記者幫忙諮詢是否確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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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德州市職工遺屬補助提至每人每月360元
10月15日,記者從山東省德州市人社局獲悉,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後,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由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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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廳】我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
為了適當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的生活待遇,近日,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下發了《關於調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參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從2012年1月1日起相應調整我省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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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人員遺屬補助將移交社保逐月發放
早報訊(記者顏劍虹)昨日,廈門市人事局、廈門市財政局與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出通知,今後,廈門市改制事業單位原有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之後的遺屬定期定額生活補助將移交社保機構逐月發放,不得一次性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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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標準和流程?
來信標題 申請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標準和流程?>來信時間 2020-09-14 09:39:04 --> 來信內容您好,我父親為市級機關公務員,母親一直無業現依靠每月領取社會養老保險生活,我父親退休後於今年去世,母親是否符合領取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標準?請問如何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