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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教育中的程序公平與實質公平
因此,教育的程序公平是從整體上解決受教育者的教育公平問題,追求讓每一個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公平的待遇,為教育中的實質公平提供法理基礎。同時,教育中的實質公平也只有遵守和遵照程序上的公平才能被法律認可,才能稱為有效的實質公平。第二,實質公平是執行程序公平的後續結果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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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高考改革形式公平與實質公平的統一
原標題:實現高考改革形式公平與實質公平的統一 這些不同意見實質上都拷問著高考改革的價值取向,到底應趨向於公平選才,還是應趨向於科學選才,究竟怎樣對待二者的關係? 形式公平是第一維度的公平 過去對高考「公平」的理解,更多的是從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和規則公平等角度出發的。所謂「權利公平」與「機會公平」,就是人人有權參加高考,打破了人才「唯成分論」的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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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會法價值理念指導勞動合同法修改
應該說,勞動合同法作為一部基本民生法,自2008年施行以來,面臨國際經濟形勢起伏不定以及國內經濟轉型發展等較為複雜的環境,其本身也面臨改革與科學發展的挑戰。勞動合同法面臨的主要問題不僅包括究竟要怎麼修改,還包括應選擇什麼樣的修改路徑。筆者認為,為進一步倡導科學立法,最大限度提振修法的實效性、前瞻性和穩定性,在討論若干具體規定和制度的修改完善之前,首先應著力把握好三個基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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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追求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一貫主張,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任務。」如果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在規定性來看,我們應該把社會公平正義作為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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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最新勞動合同法對辭職的相關規定
關於辭職,最新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辭職的方方面面,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建議每一位需要辭職的人都要知悉,因為這關係到您的切身利益。在法治社會的當今,要知法、懂法,更要學會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關於辭職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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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編纂應體現男女實質平等
專家們認為,民法典的編纂應體現男女實質平等。民法不應只堅持形式上的主體平等「實際上,民法中所強調的主體平等,只是機會的、起點的平等,不是結果的、終點的平等,只是一種法律形式上的平等,不是實質意義上的平等。我們講的男女平等應是指實質意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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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釋應兼顧契約自由和實質正義 | 案例精選
上述定義並未設定籤約時限,且「視為成交」的標準顯然低於「實質成交」的標準。事實上,該兩套房屋最終均實現了實質成交,該兩套房屋均符合《合作協議》約定的成功銷售標準,應計入Z公司的銷售成果範圍並結算佣金。綜上,本案二審爭議的三套房屋均應計入Z公司的銷售成果範圍並結算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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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並軌的實質是公平
其實在我國養老金體系存在身份性差異的背景下,並軌只是手段,實現實質公平才是目標。目前名義上養老保障已經覆蓋全國90%以上的適齡人群,但很多城鄉老年人拿到的養老金微乎其微,保障有名無實,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高待遇卻令人眼紅。今年初以來在基本政策層面已經基本完成了城居保和新農保的合併,然而這是一項相對容易的並軌,因為城居保的參保人數極為有限,將其單列本來就存在疑問,將二者合併也沒有多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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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或觸犯勞動合同法應慎用
「職工年終考核如果是最後一名,就要調離本崗位重新安排」、「3次績效考核都處於末位,將不再續籤勞動合同」……目前,上海實施「末位淘汰制」的企事業單位比較普遍,但不少專業人士卻指出,這一激勵機制爭議頗多,還有可能會觸犯勞動合同法。法律人士認為,用人單位如果偷換「末位」和「不勝任工作」之間的概念,員工可以打官司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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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勞動合同法新規
我國勞動合同法的出臺,讓以前沒有法律保障的職工,都能依法維權,在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合同的時候起,就有了法律約束力,對職工的工資、年假,辭退的補償金都有明確的規定,很多人想知道,2020勞動合同法新規有哪些亮點? 一、2020勞動合同法新規 一是民辦非企業職工有法可依。《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範圍,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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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實施細則(18條)| 勞動法行天下
2018年7月2日天津市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實施細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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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勞動合同法》
從法律上講,《勞動合同法》是《勞動法》的下位法,但是當年《勞動合同法》是超規格地經由前後四次修訂與國民級的大討論,全國人大常委會當時收集了19.1萬條立法建議,創下了新中國立法史的記錄。我們現在熟悉的規定,譬如工作一定要籤訂勞動合同,譬如企業辭退員工要「N+1」補償,譬如關於勞動時間和加班費的相關規定,譬如五險一金等問題,都是出自於《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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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琦:著作權合同實質公平規則形塑
[27]《民法典》第151條將顯失公平的構成要件設定為「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基於立法者的認知,顯失公平條款源自民法的公平原則。但也有學者認為,顯失公平制度乃是公序良俗原則的體現,與公平原則並無關聯。不同觀點參見賀劍:《合同法第54條第1款第2項(顯失公平制度)評註》,載《法學家》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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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取向
讀者提問:有人認為,公平正義是「普世價值」,沒有「姓資」「姓社」之分。對此應如何看? ——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副研究員 楊 靜 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永恆追求的理想和目標,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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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系列解讀—勞動合同應具體哪些條款?
上一期我們學習了《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今天我們共同來學習勞動合同應包括的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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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追求公平,會讓你加倍懦弱!
這些優勢很多就是遺傳,說的再直接點——就是娘胎裡面帶出來的,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因此,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追求所謂的公平,並樂此不彼的將其作為終生的事業來奮鬥!那麼問題來了,面對這種天生的優勢,我們該去追求公平麼?追求好像有些違背常理,自己添堵的意思,可是不追求,人的一生難道就這樣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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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貫徹實施座談會
貫徹實施好三部法律,需要社會各方面正確理解法律的精神實質和各項規定,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頒布後,我部配合中宣部、司法部把這兩部法律作為國家「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對加強普法宣傳進行了部署,會同有關方面及時組織了有獎知識問答和電視大賽,在全國集中開展了宣傳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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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英:追求有質量的教育公平
十九大代表、雲南省玉溪第一小學校長楊瓊英: 追求有質量的教育公平 在現場,我是含著熱淚聽完整個報告的。習近平同志3個半小時強有力的發言,展現了大國的自信和人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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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很重視實質上的平等的,現在只重視形式上的平等。很可惜
上經綜述(二)實質的公正《易經》告訴我們看問題或者是做事,應該追求實質上的公正,而不要一味追求表面上的公平。我們常講的一句話叫做「公正而不公平」。究竟是什麼意思?那就叫做合理的不公平。非常可惜我們現在所追求的公平,正好是不合理的公平。男女平等和男女有別不知道大家會這麼選擇?男女平等是形式上的平等,實際上是沒有辦法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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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高額離職賠償費公平嗎?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因此,雙方訂立有關服務期的協議沒有問題。重點在於,忻州師院所主張的每年5萬元補償費用,是否太高以至於對勞動者而言顯失公平,應當被認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