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在離婚是不是要很長時間,聽說要三個月才能辦下來?」「現在還是按舊的程序辦理,新的登記流程1月1日才施行……」這是耒陽市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婚姻登記員向前來諮詢的市民解釋政策的情境。
近日,民政部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為認真做好新形勢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耒陽市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再次組織全體婚姻登記員進行集中學習,深入掌握婚姻登記辦理中的新變化、新要求。學習過程中,工作人員就民法補充「離婚冷靜期」制度展開了討論,該制度的改變有利於解決衝動離婚的問題,可以促使夫妻雙方更加冷靜地考慮如何處理婚姻關係,理性解決婚姻家庭中遇到的問題,維護家庭關係的穩定。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深入學習,全體婚姻登記員均掌握了新的政策規定,能夠準確按照新調整的婚姻登記流程辦理業務,為2021年1月1日施行後能夠熟練掌握、高效操作奠定了堅實理論和政策基礎。
據了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以來,婚姻登記備受關注,甚至成為大家茶餘飯後聊天、開玩笑的核心話題。這部民法典在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方面主要有兩個方面調整:一是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請求撤銷業務;二是調整離婚登記程序,自2020年1月1日起,離婚登記將啟用新的登記流程: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耒陽市民政局 肖麗君 李小兵 報導)
【來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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