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5年,成效怎樣?
在清晨的薄霧之中,高洲林場護林隊長楊興孫帶領護林員詹貴茂、寧湧進開始巡山。在崎嶇的山路上,摩託車一路顛簸到達林邊,再往深處走,就只能用砍刀開路。
「生態林場成立3年來,沒再砍伐一棵樹。」同行的高洲林場場長凌國龍說,曾經崇仁縣國有林場的樹越砍越少,經濟十分困難。2013年啟動國有林場改革後,森林逐步恢復。
高洲林場前身是高洲採育林場,與全國各地不少國有林場一樣,也經歷了砍樹賣木發工資的年代。上世紀80年代,林場年採伐量高達1萬多立方米。如今的護林員,不少都是當年的伐木工人。
改革前,崇仁縣國有林場管轄林地10.57萬畝,有職工586人,負債3590.36萬元,其中工人工資拖欠時間最長的超過10年。
崇仁是省級試點縣,2017年底前如期完成了改革任務。
縣裡將5個國有林場整合為3個生態林場,全部為公益型事業單位,建立健全9項管理考核辦法,確保10.57萬畝林地和2538.63萬元的帳面資產不流失,並出資2600餘萬元安置586名職工。
3個生態林場共核定55名事業編制,實行績效管理,依據工作量和實際貢獻,最高可以拿到1.5倍獎勵工資。林場以購買服務方式,聘請了69名護林員。富餘職工採取提前退休、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等措施相繼離職。100多名林場遺屬也由財政保障,每人每月發放360元。崇仁縣林業局局長魏東華說:「國有林場改革不僅保護了資源,促進了林業的發展,也妥善安置了職工。」
周宏昌現為高洲林場副場長,1986年從江西第二林校畢業,2005年到高洲林場工作。「當時林場職工的主要工作就是上山砍樹,每月只有300多元的工資。」 周宏昌說,「現在,林場職工主要是封山和造林。工資由縣財政撥付,心裡踏實了。」
崇仁縣專門劃撥安置用地,減免一切費用,分兩年將所有林場職工安置在縣城周邊,每人一套面積10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馬家林場的林業小區,包括在職和退休職工在內的474套房屋已在2017年7月竣工交付給職工,職工每套房只花了11萬元左右。
崇仁縣國有林場改革啟動5年來,共完成造林6900畝,森林覆蓋率由82.6%增長到85.9%,森林蓄積量增加2.4萬立方米。改革後,林場推動以提升森林資源質量、全面封山育林和禁止天然林採伐3項工作為核心的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制度落實,還投資720萬元修繕21.3公裡林區公路,生產生活條件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