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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飲冰人
法官,被譽為是正義的守護神,可是,當法官自身受到了不公平對待時,誰來守護法官的正義?
中辦規定,律師執業五年以上優秀者,可以從中被選拔為法官,可是,法院內部工作人員從事法律工作滿五年,卻因改革之名被暫停了法官任命。於是乎,兩名大學同班同學,一起參加法院考試,一名經過激烈的競爭後考進了法院,一名沒有考上法院最後選擇了做律師。五年後,那名考進法院的同學依舊因為被暫停了法官任命,還是做著書記員和法官助理的工作,而另一名同學卻因為從事律師職業滿五年被直接選拔為法官。我想,許多在五年前因為考試成績優秀進入法院的政法幹警都會感覺受到了不公平對待。可是,面對這樣的不公平對待,又有誰來替他們主張?
《法官法》規定任命初任法官的基本條件是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的人員從擇優選取。由於司法改革與員額制的大力推行,《法官法》的規定似乎早已被各地方束之高閣。舊規定已被改革之名架空,新規定卻遲遲不見出臺,法院內部人心不定。讓法院人留住,請先安定法院人的心。欲安定法院人的心,請先示天下法院人以具體、明確、公開、可預期的制度。
如果說選擇法官的條件之一是辦案經驗豐富,那麼論辦案數量,一些已經實行員額制改革的地方,法官一年的辦案量就達到200件以上。對於絕大許多律師來說,五年的辦案量尚不足200件。然而,很不幸的是,那些年均辦案200件以上的法官,因為要滿足員額制的要求,必須離開法官崗位,重新開始做法官助理的工作;而許多五年辦案量尚不足200件的律師卻可以登堂入室,不需經過公務員考試就正大光明地被直接任命為法官。面對斯情斯景,讓那些年均辦200件以上案件卻因為員額制改革不得不離開審判崗位的法官們情何以堪?對他們來說,這樣的制度設計公平嗎?
那些最初進入法院擔任法官助理、書記員工作的年輕政法幹警,有的一年協助法官辦理的案件至少也在200件以上,可是,對於這麼大的一批人,卻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與妥當的安排,沒有讓他們看到可預期的職業圖景。有的地方甚至早已經凍結了任命他們為初任法官的程序。也許,是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員額制改革;也許,是為了確保原來有法官資格的人員都能入額,減少老法官們的競爭壓力。畢竟,年輕人好擺平。老法官們,如果員額考試沒通過,讓他們再去做助理,臉面如何安放?老法官們哪有年輕人那麼好擺平,況且,有的老法官還帶了個「長」字呢。
現今,舊存尚未妥當安排,且無妥當安排之計、之策、之制,卻已開始對新人投之以木桃,期盼著新人報之以瓊瑤。而確實也有些賺足錢的新人在開始躍躍欲試,欲覓一「長」字華麗轉身。真真箇應了杜甫《佳人》裡面的幾句詩:「夫婿輕薄兒,新人美如玉」,「但見新人笑,哪聞舊人哭」。舊人也曾是佳人,「自雲良家子」,現在卻是「零落依草木」。面對如此不堪的境況,對舊人來說,除了逼著他們思慮「孔雀東南風」外,已再無昔日那股「胡馬依北風,越鳥巢南枝」之念。
且看近日方城縣法院判處楊法官民事枉法裁判罪,令多少法官感到不寒而慄。法官職業早已成為一個高危職業,性價比極差的職業。法官的一個錯誤,很可能就會令昔日的審判者變為今日的階下囚。如此高危的一個職業,繃緊了法院人的神經。加班多、待遇差、責任重、風險高、缺乏職業尊榮,這些都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可是,如果再讓法院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讓法院人久久看不見改革的成效,只會動搖更多堅守者的信心。
對追求公平正義的法院人來說,公平正義就是他們的生命線,他們渴望著自己能夠被公平相待:提高法官的待遇不是口惠而實不至,捍衛法官的尊嚴不是穩定壓倒一切,保障法官的尊榮不是雷聲大雨點小,穩定法官的身份不是「新人美如玉,舊人被零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