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販子,人們可謂是深惡痛絕,有的人恨不能使食其肉、啃其骨,人販子讓多少家庭陷入悲痛,讓多少父母傷心欲絕,一生會懊悔,讓多少孩子一生悲劇,淪為殘疾者、乞討者,或是讓多少婦女淪為生養孩子的工具。
社會還沒這麼發展的時候,人販子通過用小吃、零食、玩具等誆騙孩子,讓孩子跟著人販子走,包括現在這種方式也是很多人販子的通用手段之一。
圖為小男孩正在門邊站著,人販子用糖果引誘小男孩走出來,並立刻抱走小男孩。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孩子安全教育觀念的加強,教育孩子不聽信陌生人的話,不要陌生人的東西,不跟陌生人走,人販子眼看用小吃、零食、玩具等誆騙、引誘小孩有時已行不通,便想用著其他方式強搶小孩販賣。
圖為一小孩正拿著牛奶在路上走著,一男子直接抓住小孩抱走。
圖為人販子開轎車直接搶走抱著的小孩,並立即開車離開。
圖為人販子直接到藥店搶小孩,小孩母親一路死死抱著孩子。
圖為一男子牽著孩子過馬路,幾個人販子過來搶並抱走孩子。
圖為人販子見商店就小女孩一個人在,就直接抱走小女孩。
圖為兩人販子騎著摩託車,直接搶走小男孩。
圖為一人販子騎著摩託車,一人販子見小孩在門口就直接抱著騎摩託車離開。
人販子騙走或搶走小孩,小孩會有兩種結果:
1.賣給沒有孩子的家庭,這種結局往往是比較好的了,孩子雖然被賣,但或還能保住身體的完整,不殘疾,就算不能被父母找到,長大或還能與父母相見。
2.直接傷害孩子身體,讓孩子成為殘疾人,或缺胳膊少腿,或是其他殘疾,放在街上乞討,為人販子或一些購買孩子的人賺錢。
看過《盲山》的人應該都清楚記得,劇中春梅是剛別業的大學生,因為找工作被人販子騙到偏遠的山區賣了,淪為生孩子的工具,雖然是電視,在確真實的反應在那些年代被拐賣婦女的真實生活寫照。
關於拐賣兒童婦女的相關法律: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近年,我國也破獲許多拐賣兒童的案件,對人販子也有一定的威懾力,但對於人販子的量刑,卻成為很多人討論的焦點,很多人認為,對於人販子,應該堅決判處死刑,因為人販子對丟失孩子的家庭與被拐賣的孩子造成的傷害非常深,或者說,如果可以,丟失孩子的父母可謂是恨不能食其肉,啃其骨。
我國人口販賣相關法律一直在不斷嚴謹與完善,對人販子的打擊力度也越來越大,但不管怎樣的打擊,對於丟失孩子的家庭來說都是沉痛的打擊,對於丟失的孩子來說也是一種人生悲劇,所以廣大家長要做的是時時預防:
1.看好孩子,特別是在路邊的家庭,一定要隨時盯著孩子,不要讓孩子走出自己的視線,一是預防孩子的安全問題,二是預防人販子在你不經意的時候抱走孩子。
2.帶孩子出門一定要拉住孩子,當遇到人販子前來搶孩子的時候,一是要大聲呼救,讓周圍更多的人前來幫忙,儘管有的人是人販子假裝的,但肯定會有一些人不是人販子,他們可能會幫你阻攔人販子,如果情況允許,有兩個人,一個人第一時間趕緊報警,一個人死死保住孩子,不能讓人販子搶走孩子,如果是一個人,就要死死保住孩子,並大聲呼救,向周圍的人說明情況,也可能獲得幫組,阻攔人販子。
3.如人販子搶走孩子,有車的第一時間開車跟著人販子,並立刻報警,沒有車的可以趕緊想辦法找車跟著人販子,這樣有利於隨著掌握人販子位置,等待警方或家人的救援。
4.如孩子被搶走,又沒能及時跟蹤人販子,那就要看清、記住人販子車牌號,立刻報警,並可能在警方沒來得及阻攔的情況下,想其他方式在各個路口進行攔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