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無數次心理鬥爭之後,張歡(化名)終於鼓起勇氣,走進西昌市公安局報案,希望儘早結束這樣擔驚受怕的日子。
23歲的張歡是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四學生。今年春節,她陷入一種新型的「套路貸」陷阱,從一筆到手2300元的貸款開始,短短兩個月時間,她就被逼還10萬元,陷入一個無盡的深淵。
事實上,張歡的遭遇並非個案。最近,西昌市公安局已接到多起「套路貸」警情。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調查發現,繼「校園貸」整治之後,一種新型的「套路貸」開始在高校蔓延:
一些不法公司或個人以小額借貸為名,層層布局債務陷阱,誘騙或強迫他人陷入借貸圈套,借款人的債務在短時間內呈數十倍翻滾,繼而以暴力催收等手段實施詐騙和勒索。
警方提醒:「套路貸」比「校園貸」、「高利貸」危害更大,屬於違法犯罪的新型詐騙行為。如遭遇「套路貸」,請儘快報警,避免人身財產受到重大損失。
▲張歡收到的催款信息
案 例
短短兩月 「小貸」滾成「巨債」
4月11日,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見到了張歡,她看起來有些憔悴。張歡說,最近一段時間,她每天「吃不好睡不好,無法正常學習和生活,連晚上睡覺都會夢見有人催債」。
「噩夢」始於3月20日,張歡微信上的「借款」大量逾期了。但這一次,她發現自己的貸款漏洞實在無法補了。
催款:每天上百個電話轟炸
因實在無力償還,各種催款電話、簡訊很快接踵而至,張歡每天都會接到上百個威脅、恐嚇的催債電話或簡訊。「電話反反覆覆打,一直發簡訊驗證碼,手機一刻都沒有消停過,各種方式逼著你還錢。」對方稱,他們是催款公司人員,如果不及時還清貸款,就會將欠款的事告訴親戚朋友,讓她「身敗名裂」。
「窟窿越來越大,欠的實在太多,根本還不起。」張歡無奈地說。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看到,張歡的手機微信上有諸多催款信息:「本公司已委託催收公司,進行全天、全年催收模式,還款唯一指定微信,轉到其他方本公司不認;你這樣我們只會採取措施,聯繫當地催收,你要是不想事情鬧大,就主動聯繫我們……」
▲張歡收到的催款信息
「他們將我的身份證照片和欠款信息,群發給通訊錄的所有好友。」張歡說,特別是4月初那幾天,她的家人和同學每天都接到數十個電話轟炸,「那段時間,嚴重影響到我的正常學習、生活,我也覺得對不起家人」。
貸款:兩月欠10萬「巨債」
張歡來自四川某縣農村,家庭並不富裕。2014年,她考上省內一所高校。大二的一個假期,張歡第一次網貸了2000元,用於外出旅遊。
此後,張歡開始在各種網貸平臺借錢,用於日常花銷。隨著網貸次數增多,張歡根本無力償還,不得不通過更多網貸平臺借更多的錢,填補先前借的本金及高額利息。「很多時候就只能用下一個平臺借的錢,還上一個平臺到期的錢,逐漸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債務越滾越大。」張歡說,她在數十個網貸平臺的APP上借錢,累積了幾萬元債務,目前家人幫她還了一部分。「能借錢的平臺都借了,後來有的平臺審核監管更嚴了,也借不到了。」
轉折發生在今年春節,有陌生人加了張歡微信,問她需不需要貸款。她向對方提供了家庭住址、身份證照片、電話號碼以及父母、同學等通訊錄後,拿到一筆2300元的貸款,繼續彌補此前的網貸「漏洞」。令張歡沒想到的是,短短兩月,這筆2300元的「小貸」,竟然滾成10萬元的「巨債」。隨著貸款不斷逾期,便出現了上述大規模催債。
4月9日,在家人和同學勸說下,張歡來到西昌市公安局報案。刑偵大隊民警聽完她的講述,判斷張歡可能遭遇了「套路貸」。
▲張歡收到的催款信息
焦點:2300元如何變10萬?
「我當時想借3000元,但對方說寫借條要翻倍,然後就寫了6000元、借款期限為7天的借條,其中有3000元作為押金。實際上,最終到手只有2300元,對方已經把一周的利息700元扣除。」 張歡介紹,對方解釋這是行規,業內都是採取「借一押一」的方式借款,如果不違約只需還款3000元。
很快一周過去了,張歡無力還款。對方又不斷給她推薦其他借款人,讓她先從別人那裡借錢還款。就這樣,她只有同意對舊的借款進行「平帳」,而新的借款又重複前面的步驟,借款金額不斷壘高。「其中還有一項貌似很人性化的提議,對方會告訴你還不上全款,可以還借款總額的30%作為續期,再續一周。」
▲對方會不斷給她推薦其他借款人,而手續也更簡單
張歡說,隨著借款持續,對方會不斷縮短借款期限,「最初是一周,後來從一周逐漸縮短至五天、四天、三天……」故意製造逾期困局。如果逾期,則要按照本金的30%罰息,押金全部扣除。
▲張歡收到的催款信息
要還清之前的逾期欠款,就要翻倍借款。「比如3000元逾期,對方就要讓你還6000元再加上逾期的費用;但如果要借6000元,你再次借款就要寫下12000元的欠條……借款金額不斷壘高,實際拿到手的卻僅僅是第一筆借款。」張歡說,隨著借款和逾期次數增多,2300元借款很快就翻成了10萬元。
「這比『校園貸』可怕多了。」張歡仔細算了算,這2300元「套路貸」,短短兩個月時間就翻了40多倍。
▲張歡收到的逾期信息
現 狀
受害者多為女性,半數是在校大學生
事實上,張歡的遭遇並非個案。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了解到,與一般「校園貸」不同,「套路貸」不需要大學生用裸照等方式抵押,其無抵押、手續簡單、快速放貸的誘餌吸引了很多大學生上鉤。
張凱(化名)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因為錢不夠開銷,他在微信上找人借款1000元後,很快就翻到2萬多元。隨著借款逾期,張凱無法償還,每天數十名個電話轟炸他和家人。在家人幫他還上2萬元、尚有幾千元未還清的情況下,催款人又將他的照片PS成色情照,發給通訊錄所有好友。之後,張凱到西昌市公安局報案。
家住西昌的年輕女子李敏(化名)也有同樣的遭遇。前段時間,她通過微信借了一筆3000元的貸款,但實際寫下了5000元的欠條,對方還單方面製造銀行流水,她多次被「套路」,借款翻到2萬多元。李敏說,她是搞銷售工作的,每個月都拿出部分工資來還借款,「但好像永遠還不完,欠的越來越多」。李敏的家屬介紹,他們每天都被催款電話或簡訊轟炸,「對方說如果不還款,還要到西昌來報復我們一家」。由於擔心出事,她們一家向西昌警方報警。
「從西昌市目前的報警情況來看,受害者多為女性,半數是在校大學生,幾乎都是在微信上借款。」西昌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馬永超介紹,從偵查情況來看,女性將此類事件告訴家人及朋友的可能性更小,因此容易被套路;而在校大學生因為經濟能力較弱,缺乏正確的消費觀念,還款能力差,也容易被套路。因此,他們都成了「套路貸」的重點瞄準對象。
▲張歡向對方打的3000借條,實際到帳只有1000多元
揭 秘
「套路貸」五大套路:
製造銀行流水、故意讓人違約……
警方告訴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套路貸」是一種概括形象的說法,簡單來說,是以民間借貸為名,行詐騙之實。據西昌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馬永超介紹,近年來,國內多地都出現「套路貸」案件,目前西昌已有多人報案,此類案件反映出當前「套路貸」犯罪的五大套路。
一、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與被害人籤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籤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同時還有以「行規」為名,欺騙或逼迫受害人籤訂翻倍的借條。二、製造銀行流水痕跡。與被害人籤訂合同後,不法分子按合同向被害人轉帳,但要求被害人將匯款立即取現並交還給團夥,從而製造已向被害人交付借款的假象,既是後期討債的「工具」,又是逃避打擊或實施訴訟逼迫受害人就範的證據。三、單方面認定違約,並要求償還「虛高借款」。為追討虛高債務,犯罪分子往往刻意造成被害人違約,例如被害人如期還款,團夥使用簡訊不回、電話不接、「玩失蹤」等手段拒絕接收還款,刻意拖延並造成借款人逾期還款困局等。四、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籤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帳」,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不同團夥間通過「轉單平帳」手段讓被害人的債額短期內幾何式倍增。五、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佔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實現惡意討債。或者犯罪團夥以各種暴力、脅迫手段追討債。
打擊
涉「套路貸」案集中爆發
全國多地已開始專項治理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梳理發現,涉「套路貸」案件在今年集中爆發。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等多地都出現「套路貸」案件。有的借款人最初只借了幾萬元,最終卻被逼還數百萬元。「套路貸」案件涉案人員眾多、犯罪環節多、法律適用難,辦理時存在取證難等諸多難點。不過,隨著網貸平臺全面整治展開,全國多地也開始了「套路貸」專項治理。
四川謙亨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天鴻表示,中共中央、國務院已於2018年1月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第20條也專門對「套路貸」進行了規定:對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籤訂虛假借款協議」、「製造資金走帳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帳」、「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立債權、強行索債的,應當根據案件具體事實,以詐騙、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搶劫、虛假訴訟等罪名偵查、起訴、審判。
據澎湃新聞今年1月報導,20歲的上海在校女大學生因身負500萬元「巨債」,名下兩套房屋被查封。原來,一切都是「套路貸」團夥設下的局,其「男友」也是一名「套路貸」中介。從10萬元借款開始,通過幾輪「平帳」,這名女大學生的借款半年時間就滾成500萬元。上海閔行法院對這起「套路貸」案件作出宣判,24人分別獲刑,最高13年。
針對西昌發生的多起「套路貸」,西昌警方表示,將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對各種形式的「套路貸」進行嚴厲打擊。
提 醒
「套路貸」屬於詐騙行為
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套路貸』與『高利貸』不同,比『高利貸』危害更大,套路更深。」民警馬永超介紹,「套路貸」屬於一種詐騙行為,是非法侵佔公民財產,與「高利貸」等有本質區別,是一種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新型犯罪。「套路貸」在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
張天鴻認為,要遏制「套路貸」,一方面相關部門要負起責任依法嚴格監管,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堅決有效遏制「套路貸」犯罪活動;同時,高校應擔負起安全防範教育責任,可開展「套路貸」普法講座,提高學生對不法侵害的辨別能力和自我防範意識,並對受害學生開展心理疏導;此外,家長也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溝通,引導學生形成正確健康的消費觀。
西昌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楊彪提醒,學生若遭遇「套路貸」,應該告知家長、老師等,並及時報警,保存好相關證據提供給公安機關,減少自身財產損失。如遇上門索「債」者,請立即報警。
張歡表示,家人準備幫她將正規網貸平臺上的貸款還清,但拒還「套路貸」欠下的錢。
曾凱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江龍 攝影報導
編輯 劉豔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