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ˌdekləˈreɪʃn]美 [ˌdɛkləˈreʃən]
【英文釋義】
① an official written statement giving information
② an official or formal statement, especially about the plans of a government or an organization; the act of making such a statement
【中文釋義】
n.(1)起訴狀 普通法上原告開始其訴訟的第一份訴狀,應按照規定的格式,條理清楚地陳述作為其訴因的事實和情況。它通常包括幾個部分,稱為訴訟理由〔counts〕。正式的起訴狀包含以下內容並按此順序排列:法院名稱、審判地、開始〔Commencement〕、訴因、訴訟理由、結論。作為普通法上的起訴狀,其作用相當於教會法和海事法訴訟中的起訴狀〔libel〕、衡平法上的起訴狀〔bill〕、大陸法中的起訴狀〔petition〕、不動產訴訟中的起訴狀〔count〕。現在英國法中自1873-1875年之後,起訴狀一般稱為statement of claim,在美國多數司法區中稱為complaint或petition。 (2)未宣誓陳述 陳述人就其所知道的與爭議事件有關的事實未經宣誓所作的陳述。 (3)〈美〉書面陳述 指陳述人就其所知事實所作的正式的書面陳述,與宣誓書〔affidavit〕相似,但未經公證或宣誓,若陳述人作虛假陳述,可以偽證罪論處。在聯邦法院中,合乎規定的此種書面陳述與宣誓書具有同等效力。 (4)宣言 在國際法上,宣言有時是條約,有時則不構成條約,須依當事方的意思表示來確定。作為條約,宣言對其當事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不構成條約而只是宣示某些國際法原則、規則時,宣言通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如聯合國大會通過的許多宣言。 (5)聲明 在國際法上,指一國或國際組織單方作出的,影響他國權利義務的聲明。 (6)權利聲明;權利公告 指對於分套購置的公寓〔condominium〕或居民住宅小區等特定類型的不動產,需以權利公告作為該不動產合法權利的授權法律文書。 (7)〈英〉(法庭或法官就法律或權利問題所作的)判決 (8)〈蘇格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指由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向治安法官所作的口頭陳述,並以書面形式記錄,由治安法官和陳述人〔declarant〕共同籤字,在審判中可作為證據使用。供述並非是強制性地必須作出,現代訴訟中一般很少使用。
【詞根】
clear, clar, clair= clear, bright 清楚的, 明白的
【詞組】
Declaration date 分紅宣告日
Declaration of dividend 分紅宣告;分紅聲明
Declaration of estimated taxes (美)估繳稅額申報表
declaration of bankruptcy 宣告破產
period for declaration 申報期間
【例句】
例1:
The declaration of bankruptcy results in a series of legal consequences among which the main consequence is the qualification of debtor in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破產宣告產生一系列法律後果,其中主要是對債務人公私法上資格性質。
例2:
Upon delivery of the statutory declaration, the company shall be deemed a dormant company as from the date of such delivery.
聲明一經交付,公司即由法定聲明交付日起當作不活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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