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
當初被人起訴侵權的如今又反過來起訴別人了。
在中國,有個叫喬丹體育的品牌。可不要小看這個來自福建晉江的牌子,我相信蠻多人都是在逛街時見到過這個品牌。
要說歷史,這家公司還蠻悠久的。官方資料稱其前身為成立於1984年的「福建省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2000年更名為喬丹體育。在經歷了十多年的品牌建設後,這個牌子的店鋪一家接著一家開。到了2011年,這家來自福建晉江的喬丹體育還打算要上市。
不過,另一家公司不爽喬丹已經很久了。那就是來自美國的耐克,耐克旗下有個高端品牌是AirJordon,由原NBA巨星MICHAELJORDAN於1991年授權耐克公司申請註冊「MICHAELJORDAN」及相關圖形等商標。
2012年年初,MichaelJordan通過代理公司起訴這家來自福建的喬丹體育公司。前者以喬丹體育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其姓名權,違反2001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關於「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規定等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
為什麼是2012年才打官司?
自從2007年安踏體育成功擁抱資本後,國內體育用品行業掀起了一股上市風潮。短短3年間,特步、361度、匹克體育、喜德龍、探路者等相繼在境內外成功IPO。
彼時,喬丹想要借著東風衝一把。2011年上半年,喬丹體育營業收入達到了17億元,淨利潤達到了2.8億元。同年11月份,喬丹體育相繼公布招股說明書、首發獲通過,並計劃於2012年3月底前掛牌上市,擬募集資金10.64億元,用於生產基地擴建和戰略直營店等項目建設。前期勢如破竹。
若是可以登陸上交所,那就是當時第一家登陸A股市場的體育用品企業。可惜好巧不巧,就在上市最後衝刺階段的「節骨眼」上,老美一紙訴狀將喬丹體育告上法庭,以侵害其商標權、姓名權為由,要求後者停止侵權行為,撤銷78個相關註冊商標,並賠償114萬餘元。
喬丹體育的上市之路戛然而止。
這場擴日持久的官司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歷經5年拉鋸戰後,2016年的12月上旬有了判定。
有趣的是,雙方對於輸贏結果都是諱莫如深隻字不提。
MichaelJordan對外發布的聲明是:「我很欣慰地看到,最高人民法院認可了我保護自己名字的權利。中國的消費者有權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並沒有任何關聯。沒有什麼比保護自己的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今天的判決彰顯了這一原則的重要性。我尊重中國的法律。」
人們看到這個會以為是美國人贏了官司,其實卻不是。
我們有心翻閱了一些案宗發現,這個系列案件共涉及68件商標。最高院宣判的10件商標中,有3商標被最高院判不能使用「喬丹」中文商標。而需要指出的是,這三個商標實際上屬於喬丹體育的防禦性商標(被應用於酒精飲料等),且尚未被實際使用在生產銷售中。按照這家公司回復記者的解釋是,被駁回是「因申請時間較短。」
絕大多數人關心的實際上是喬丹的體育用品,即其鞋、帽、服裝等產品,這也是這家公司主營業務,當時卻並不在審判之列。
喬丹體育對此給出的回覆是,公司主要使用的4項商標(如下圖)在本案開庭前已被最高院駁回了MichaelJordan的再審申請。這家公司稱,「我司在該系列案件中取得了68件商標中65件的勝利,並且生產經營所使用的中文、拼音和圖形商標全部可以正常使用,生產經營並不會受到影響。」
如今喬丹體育卻反過來訴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耐克體育」)、耐克商業(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耐克商業」)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喬丹體育表示,被告擅自將原告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並具有很高市場知名度和識別度的「喬丹」標識用於推廣、銷售其運動鞋商品的廣告(競價排名)中,屬於在相同商品上擅自使用與原告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損失及合理支出30萬元。
此案日前在晉江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公開開庭審理。
雖然網絡輿論一片罵聲。不過也有觀點在商言商的認為造成這樣局面是因為耐克公司在中國由於行動晚,一直沒有註冊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也就是說,「喬丹」「QIAODAN」以及相關圖形等商標在中國申請在先,中國企業是合法經營。
目前,官司依舊在沒完沒了的進行中。
但從樂觀地方面來看,兩個品牌的受眾顯然是兩類人。前者屬於「高端、炫耀性的消費品牌。」
而後者的銷售價格處於中低端,多為100-200元,主要的銷售市場在3、4、5線城市。
在大體量的媒體曝光後,消費市場的旁觀者開始意識到了到底哪個是哪個,究竟是怎麼回事情,然後最終做出理性判斷,追球星的就去買貴的那個,而想要性價比的則是買便宜的那個,但也別炫耀有優越感,後者只是一個本土的福建品牌,和特步、匹克、361°一樣。
責任編輯:高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