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浙江諸暨,海亮高中考點考生參加英語聽力考試。圖/CFP
【看點】
《決定》提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備受關注的高考將何去何從?昨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正式發布,提出要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高考改革必須以考試招生分離為核心,如果不推進考試招生分離,而只是在考試科目、考試形式上做改革調整,將很難打破當前的應試教育體系,切實緩解社會的考試焦慮。
昨日,受訪業內人士認為,根據招考分離的原則,大體可以總結出三種不同的改革猜想,而三種猜想也將推導出不同的改革效果。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實行考試招生分離,要求政府部門把考試組織權交給社會機構,把招生自主權交給大學,把考試選擇權交給學生。因此,怎樣推進教育行政部門放權,將是改革的攻堅戰。
針對此次中央精神,教育部黨組已於昨日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紮實推進教育領域綜合改革重點工作,「要把力量凝聚到落實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上來,全力以赴打好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攻堅戰,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猜想1
考試很多次錄取只一回
《決定》提到,要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學生考試可多次選擇。
「我們的高考確實面臨很大挑戰,就是不少家長選擇將孩子送到國外,不在國內高考了。」北京語言大學黨委書記李宇明認為,這說明高考制度必須要改革,但怎麼改是個問題。
據其介紹,實際上,全國已有部分省市開展兩次高考,即在春、夏兩季分別組織高考,而不少高校也已開展自主招生考試,甚至組織聯考。
但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當前的這種考試改革,只局限於「變一考為多考,但仍集中錄取」的模式。
舉例而言,2008年,江蘇地區高考,即採取「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評價」相結合的錄取方式。表面看,這種方式動態考察了學生的綜合素質,但由於在集中錄取中,必須依照分數高低排序依次投檔,依次錄取,而且每個考生只能拿到一張錄取通知書。
於是,考生的焦慮和負擔,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可能增加。有人形象地說,分散高考、集中錄取,是由「斬首」變「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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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想2
一考可換多次錄取
「學校要依法自主招生,但現在沒有考試法,只是相關法律裡面有涉及考試內容。」昨日,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從長遠來看,教改的前提是最好按照立法程序,出臺一部考試法,對自主招生進行規範。
他認為,目前的自主招生只是在行政主導的教育招考機制上開了一個小口,「有人還說是流膿的小口」,滋生了招生腐敗。
「學校的自主錄取仍然只是一小部分。」李宇明認為,目前很多高校尚未做好完全自主招生的準備,就如他擔任黨委書記的北京語言大學,雖然已經將很多小語種專業納入提前批次錄取,但也要在錄取學生時,重點參照高考成績。
對此,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這實際上可以發展成為高考招考方式的「第二重境界」,即「維持一考,變一次錄取為多次錄取」,簡單來說,就是高校根據申請者的高考成績(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學學業成績、綜合評價,結合學校的面試考察,自主錄取考生,考生可拿到多張錄取通知書。
舉例而言,在現有高考基礎上,北京大學、中山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大在錄取時,均自主提出620分以上者可以申請,達到620分的考生,則可以申請以上這4校,再根據拿到的錄取專業、獎學金確認自己選擇哪所高校。
「這種招考方式,考試次數沒增加,但學生的選擇權大大增加,學校對學生的考察,也擺脫分數這唯一依據。」熊丙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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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想3
多次考試多次錄取
熊丙奇認為,這樣的考試、招生方式,就實現了招考相對分離,既能落實學校的招生自主權,又能擴大學生的選擇權。
他進一步指出,如果此舉操作成熟,以後的改革方向就可以是在此基礎上,實行一年多次考試,最終形成多次考試、多次選擇、多次錄取,建立其全新的多元評價體系。
多次考試可以是對錄取具有同等效用的學業水平測試,考生可拿任何一次成績,去申請高校,高校則以這一成績為基礎,綜合學生的中學學業成績、綜合素質進行自主錄取,「在第二重境界基礎上,再次減輕考生的考試壓力。」
對於這種招考分離模式,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有個形象的比喻,「就是學生和學校之間要形成談戀愛的關係。」也就是大學可以獨立進行錄取,而每個學生可以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雙方建立自由的相互選擇關係。
儲朝暉說,招考分離的改革方向有利於各類高校,為了吸引不同層次的考生,滿足各類考生需求,學校將重點發展自己的優勢學科,更準確定位自身,實現大學多元化發展。
此外,大學也要按照管、辦、評分離的方向,處理好自身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如要提升招生質量,就要建立專業招生團隊,實現專業考核、評價。
但熊丙奇擔心,怎樣推進教育行政部門放權,將是改革的攻堅戰,否則,改革就可能一直懸在空中難以落地。
而作為高校一線實踐者,北京語言大學黨委書記李宇明認為,中央講的是一個發展方向,「我自己感覺要穩步推進,如果推進太快,特別是保證不了公平性,改革將遇到強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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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走過的那些實驗
浙江 高二就可考聽力
2009年起,浙江高考英語的聽力部分被放到平時舉行,且每名學生有兩次考試機會。從高二起,學生可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並選擇兩次考試中的較高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天津 聽力可考兩套卷
2010年起,天津市高考英語聽力考試不再隨同其他統考科目一併進行,考試時間由6月份調整至3月份。考生可參加英語聽力考試A、B兩套試卷的考試,兩套試卷的考試安排在同一場次進行。兩套試卷分別記分,取其中較高的分數作為英語聽力考試最終成績。
江蘇 英語聽說變社會考試
2012年,江蘇高考英語考試的聽說部分變成社會英語考試,考生一年有多次機會參加考試,考得不好的同學還可以再考。
聲音
新一輪高考改革能否真正深入取決於是否切實推進考試招生分離,而這也考驗教育行政部門是否真正放權,因為實行考試招生分離,要求政府部門把考試組織權交給社會機構,把招生自主權交給大學,把考試選擇權交給學生,要建立全新的考試招生格局。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許路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