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提問,幫公司買東西墊了錢,發票也開了,公司可以從公帳轉錢給我嗎?
這種情況在有些企業還不少。筆者之前碰到過一個誇張的,一個IT的員工,用自己的帳戶給公司買電腦,結果因為工作太繁忙,手上囤積了5、6萬的發票一直沒有報銷。有人說他太傻了,白白為公司墊支,有人說他賺了,因為買電腦會有些贈送的積分,都到個人卡上了。
從事實來講,他確實是為了公司買的電腦,每一臺都是給公司的員工在使用,發票和每一臺電腦都能匹配上,替公司墊了這麼多錢,還沒收利息,自然應該報銷給他;但從財稅的規範性來講,他這種看似「大公無私」的行為,卻也可能存在一些隱患。
1. 到底能不能報銷的問題
雖然說我們平時都說要「三流一致」,即保證貨物流、資金流和發票流的一致性。但是在有些特殊的情況下,也會出現這種三流不一致的情況。比如員工要出差去住宿酒店,然後再回來報銷,這樣的情形也很普遍。雖然是員工墊支的,但仍然是可以進行報銷的。
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5月26日視頻會政策問題解答也有說明:「現行政策在住宿費的進項稅抵扣方面,從未作出過類似的限制性規定,納稅人無論通過私人帳戶還是對公帳戶支付住宿費,只要其購買的住宿服務符合現行規定,都可以抵扣進項稅。而且,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不僅是住宿費,對納稅人購進的其他任何貨物、服務,都沒有因付款帳戶不同而對進項稅抵扣作出限制性規定。」
但是,雖然如此,我們在最後的報銷環節,還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首先,要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比如發票為公司的抬頭,沒有取得合規的報銷憑據,那麼也是不能報銷的。
其次,要符合公司的內部規定。比如發票所列示的商品是公司所要求的,價格在預算的範圍之內,該項列支已經提前獲得了相關的審批。
最後,這筆款項是以什麼方式進行報銷,之前有沒有預支過款項,那麼要進行多退少補,沒有預支,那麼員工直接進行報銷。
2. 儘量選擇最優的方案
有時候情況特殊,比如時間緊迫,員工臨時性地墊支了。但是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還是應該制定規章制度,來優化這樣的流程。
首先,考慮能不能對公轉帳。對於金額比較大的交易款,是不適合讓員工來墊支的。像之前的買電腦,就不適合讓員工墊支。
其次,考慮特殊的崗位,確實需要墊支的,那麼可固定一個流程,比如安排小額的備用金,進行周轉。
此外,從內控的角度來講,即使出現臨時墊支的情況,也應該得到相應等級的批准,然後再進行執行。後期,也需要仔細檢查相關的原始單據,確保與實物和事先的安排相一致。
總的來說,出現這樣的情況,可以從公帳上進行報銷,但是要想想有沒有流程優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