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網絡直播春筍般的現在,主播與觀眾進行全方位互動,觀眾在看直播的同時通過平臺打賞主播。但是直播行業亂象叢生,網民打賞低齡化、打賞金額天價化,嚴重挑戰人民群眾樸素的價值觀,甚至引發訴訟糾紛。
網絡主播已經成為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
說有一天,這個新婚燕爾的八戒買了一臺手機,看到了一個直播的APP。八戒沒見過,就打開來,裡面原來是嫦娥姐姐在做網絡主播。
這下可把八戒高興壞了,天天都守著手機在那裡等著嫦娥姐姐出現,而看到嫦娥姐姐的曼妙舞姿後,八戒更是心生愛意,瞞著自己老婆高秀蘭,偷偷地通過手機轉帳向嫦娥姐姐一共打賞了90萬元。
高秀蘭因為上班遠,就琢磨買一輛白馬牌汽車,結果八戒不同意。高小姐心裡納悶,自己家裡餘錢多的是,平日裡丈夫很是大方的,為何會阻止買車呢?
細細追問才知道,原來高老莊的積蓄90萬元,都被八戒打賞給了嫦娥姐姐。高家小姐這哪裡忍得了?於是乎就讓八戒睡了沙發,並要求無論如何也要把錢給要回來!
實在不行,就去天庭法院起訴嫦娥,非得要回來錢不可。那可是高老莊的錢,憑什麼就白給了嫦娥了?
那麼,這90多萬能要回來嗎?網絡直播打賞會涉及哪些問題?
打賞是一種贈與,千萬要當心。
當前直播打賞的基本運作模式是:觀眾通過直播平臺購買虛擬貨幣,再用虛擬貨幣兌換虛擬禮物,在觀看主播直播時,將虛擬禮物打賞給主播。
主播並不能即時獲得觀眾打賞禮物對應的現金,而是直播結束後由平臺對虛擬禮物進行價值折算。網絡直播打賞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一)網絡直播平臺觀看直播是無償的。網絡直播平臺是開放的,任何人註冊都可以進行直播觀看,不需要付費,具有無償性的特徵,打賞只是個別人的行為。
(二)網絡直播打賞行為具有自願性。消費者對於某一個主播的打賞與否、打賞多少完全由消費者自己決定。
(三)網絡直播打賞行為是消費者情感的一種表達方式。消費者贈送禮物與主播互動,其背後是消費者情感的抒發,獲得精神上的愉悅感。
面對美女主播,你能穩坐釣魚臺嗎?
一言以蔽之,打賞是一種民事贈與行為。
我國《合同法》中明確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用戶對主播的表演是否打賞以及打賞多少純屬自願,用戶對主播進行打賞構成贈與合同法律關係。一經贈與,就很難要回來了。
反觀八戒,作為淨壇使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而其自願將財產無償打賞給女主播嫦娥,嫦娥姐姐通過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接受了,該打賞的行為屬於法律規定的贈與行為。
二師兄作為打賞人,不能主張返還。這錢,他是要不回來了!
高秀蘭聽聞八戒要不回來之後,是滿腔怒火。跑去找了大師兄孫悟空,齊天大聖此刻已是鬥戰勝佛。思索了一下,告訴她,八戒不能要了,你可以要回你的那一部分啊!
法律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巨額財產贈與他人,屬於無權處分,該贈與行為無效,應當返還。
打賞是白給,發功需謹慎。
八戒和高秀蘭雖然結婚了,但是二人的財產卻是放在一起的,所以均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90萬元裡頭,有一半是八戒的,但還有一半是人家高秀蘭小姐的。
而八戒呢,未經過妻子同意,擅自將90萬打賞給了嫦娥姐姐,屬於私自處分了夫妻共同財產,侵害了高家小姐的財產權。因此,高秀蘭是可以要求嫦娥返還屬於她的45萬元的。
後來,高家小姐果真去起訴了,玉皇大帝也只能依法判決,嫦娥姐姐返還了45萬。可憐八戒,又被師父唐僧拎了過去,罰抄了三萬遍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