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賞主播,妻子是否可以要回?

2020-09-10 海空律師


隨著直播行業的發展,形形色色的人都聚攏到直播間中,打賞是非常普遍常見的事情,那麼丈夫對主播進行的打賞,妻子是否可以要回?【案例來源:文書裁判網(2020)川0114民初1049號】


案情簡介:

王某與翟某於2005年12月27日登記結婚,邱某是微聯通公司旗下「紅人直播」平臺女主播。2019年5月至7月期間,翟某與邱某在紅人直播平臺結識,翟某通過多次打賞向通過直播平臺向邱某贈送虛擬禮物,合計人民幣197051元。王某知曉後,遂引發本訴。


法律分析: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及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的規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應是夫妻共同財產。本案中,翟某在平臺上充值案涉三個帳號的財產來源餘額寶、微信零錢、個人儲蓄卡、個人信用卡、花唄,上述財產都是翟某與王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因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規定,法律所稱「日常生活需要」不能簡單理解為僅僅是夫妻之間共同的日常生活需要,也應當包括夫或妻一方個人的日常生活需要。本案中,翟某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是基於翟某個人日常生活需要。因此翟某實施打賞等法律行為雖然未取得王某同意,但並不因此被認定為無效。

律師評論: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處置夫妻共同財產,並不一定當然無效。

相關焦點

  • 丈夫「打賞」女主播,妻子可以要求返還打賞款嗎?
    丈夫打賞女主播,妻子可以追回打賞款嗎?法院判決:吳先生和女主播共同向張女士返還17萬元及利息,同時男子還需返還張女士4.5萬元及利息。看了這個案例,是否覺得,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者妻一方對主播打賞,自己本身無法撤銷,但是是否只要讓配偶到法院起訴確認贈與屬於無權處分,贈與無效,是否就可以要回打賞款呢?
  • 丈夫給網絡女主播巨額打賞,妻子可以要回來嗎?
    不料,丈夫甲卻迷上了網絡直播,喜歡上了電腦裡美麗溫柔的女主播。為了能多與迷戀的女主播聊天,甲不斷給女主播充值、點讚、送禮,購買很多服務,還瞞著妻子偷偷與女主播見面。短短半年時間,甲就把家中20餘萬元積蓄全部花光。妻子知道後非常生氣,迫切想知道丈夫打賞給女主播的錢還能要回來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
  • 丈夫打賞美女主播90萬元,妻子能否要回?丈夫能否反悔?
    八戒沒見過,就打開來,裡面原來是嫦娥姐姐在做網絡主播。這下可把八戒高興壞了,天天都守著手機在那裡等著嫦娥姐姐出現,而看到嫦娥姐姐的曼妙舞姿後,八戒更是心生愛意,瞞著自己老婆高秀蘭,偷偷地通過手機轉帳向嫦娥姐姐一共打賞了90萬元。高秀蘭因為上班遠,就琢磨買一輛白馬牌汽車,結果八戒不同意。高小姐心裡納悶,自己家裡餘錢多的是,平日裡丈夫很是大方的,為何會阻止買車呢?
  • 老公出軌女主播「打賞」20多萬!妻子起訴後錢能否「要回」?
    女子離婚後才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用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這筆錢能否「要回」?9月8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贈與合同案,法院認定,男子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直播平臺女主播的行為無效。
  • 男子打賞女主播12萬元 懷孕妻子為要回錢財報假警
    隨著網際網路時代的快速發展,網絡直播快速崛起,創造了很多的網紅主播。這吸引了很多觀眾的眼球,紛紛為自己的主播刷禮物。記者今天(10月23號)從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了解到,近日,吳中郭巷一男子在幾個月內打賞了女主播12萬從而引發家庭糾紛,妻子為了要回錢財竟報假警求助。
  • 老公出軌女主播,還「打賞」了20餘萬!妻子離婚後發現起訴至法院,這筆錢能否「要回」?
    老公出軌女主播,還「打賞」了20餘萬!妻子離婚後發現起訴至法院,這筆錢能否「要回」? 女子離婚後才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用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這筆錢能否「要回」? 9月8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贈與合同案,法院認定,男子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直播平臺女主播的行為無效。
  • 一時衝動打賞主播的錢,後悔了還能要回來嗎?
    隨著網絡直播的持續火熱,巨額打賞主播的新聞屢見不鮮。有的人為了討心儀主播歡心花費幾十萬充值、打賞,甚至不惜賣房賣車,但在衝動消費後,當事人往往後悔莫及,想要追回巨額打賞,那麼打賞給主播的錢,到底能不能要回來呢?
  • 妻子要求主播返還丈夫打賞的16萬餘元 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封面新聞記者 姚箬君網絡直播的興起,讓網絡直播打賞走進人們的視野。成年人用夫妻共有財產打賞,其配偶可以向主播及平臺公司追回嗎?9月10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法院審理了一起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件。丈夫在直播平臺充值19萬餘元,其中打賞一個主播16萬餘元,妻子向法院主張平臺公司和主播退回款項,經審理,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 浙江男子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妻子離婚後欲「要回」這筆錢,起訴至法院
    女子離婚後才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用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這筆錢能否「要回」?9月8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贈與合同案,法院認定,男子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直播平臺女主播的行為無效。
  • 男子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妻子離婚起訴,這錢能否要得回?
    9月8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贈與合同案,法院認定,男子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直播平臺女主播的行為無效。男子婚內戀上女主播,「慷慨」花夫妻共同財產 張女士和吳先生(化名)2012年結婚,2019年年初,張女士發現丈夫吳先生愛上了某直播平臺的女主播林小姐
  • 丈夫打賞女主播21萬,離婚後妻子起訴追討錢款,獲法院支持
    張女士和吳先生於2012年結婚,2019年初,張女士發現丈夫吳先生與某平臺主播林小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離婚後張女士發現,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吳先生在某平臺有多次充值行為,購買有財產屬性的某」虛擬禮物「,以「贈送禮物」的方式「打賞」給主播林小姐。張女士認為所涉錢款屬夫妻共同財產,遂找到吳先生要求索回上述用於打賞的錢款,並進行分割。吳先生承認曾在婚內「打賞」林小姐4.5萬元,還私下轉帳給對方17萬元,承諾會將21.5萬元歸還張女士,願配合找到林小姐要回並出具承諾書。
  • 離婚後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這筆錢能否「要回」?
    離婚後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這筆錢能否「要回」?「慷慨打賞」夫妻共同財產張女士和吳先生(化名)2012年結婚,2019年年初,張女士發現丈夫吳先生愛上了某直播平臺的女主播林小姐(化名)且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
  • 五旬男子打賞370名主播近30萬元,妻子訴至法院要退款被駁回
    新京報訊(記者 王巍)一年半時間內,已婚的鐘先生在某直播平臺充值1100多次,對370多名主播累計打賞近30萬元。鍾先生妻子江女士將丈夫和直播平臺一併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全部打賞。12月18日,新京報記者獲悉,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打賞花費屬正常娛樂消費,駁回江女士全部訴訟請求。
  • 浙江男子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 妻子起訴法院這麼判
    杭州新聞客戶端9月9日消息,女子離婚後才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用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這筆錢能否「要回」?男子婚內戀上女主播,「慷慨」花夫妻共同財產張女士和吳先生(化名)2012年結婚,2019年年初,張女士發現丈夫吳先生愛上了某直播平臺的女主播林小姐(化名)且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此,二人於2019年2月離婚。
  • 未成年打賞主播,父母是否可以追回?
    現在手機是每個家庭的必備了,孩子也時常拿著父母的手機玩遊戲,那麼孩子用父母的手機充值打賞主播,父母是否可以追回相關錢財呢?案情簡介:吳某1(不滿10歲)在快手公司的直播平臺快手APP軟體註冊快手帳,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10月3日,其通過該快手公司的快手APP軟體,為給主播打賞
  • 男子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妻子離婚後起訴 法院:贈與無效
    這筆錢能否「要回」?9月8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贈與合同案,法院認定,男子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直播平臺女主播的行為無效。男子婚內戀上女主播,「慷慨」花夫妻共同財產張女士和吳先生(化名)2012年結婚,2019年年初,張女士發現丈夫吳先生愛上了某直播平臺的女主播林小姐(化名)且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
  • 離婚後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女子起訴能「要回」這筆錢嗎?|說法
    這筆錢能否「要回」?9月8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贈與合同案,法院認定,男子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直播平臺女主播的行為無效。男子婚內戀上女主播,「慷慨」花夫妻共同財產張女士和吳先生(化名)2012年結婚,2019年年初,張女士發現丈夫吳先生愛上了某直播平臺的女主播林小姐(化名)且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此,二人於2019年2月離婚。
  • 溫州一男子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妻子離婚後起訴至法院
    女子離婚後才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用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這筆錢能否「要回」?9月8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贈與合同案,法院認定,男子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直播平臺女主播的行為無效。
  • 男子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妻子離婚後起訴 法院:贈與無效
    圖片來源於網絡女子離婚後才發現前夫婚內「打賞」女主播21.5萬元,用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這筆錢能否「要回」?9月8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贈與合同案,法院認定,男子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直播平臺女主播的行為無效。
  • 孩子打賞主播的錢款能要回嗎?聽聽網警蜀黍怎麼說
    最近幾年,看直播的孩子也不少,隨之而來的,打賞主播的事件時有發生。有的「小機靈鬼」甚至弄到了父母的帳號密碼,用父母的血汗錢打賞自己喜歡的主播。看到被刷光的帳戶,後知後覺的父母「五雷轟頂」,打罵孩子一場後,還得想辦法把錢要回來啊!很多家長都想知道,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未成年人打賞主播的錢能退回嗎?今天就讓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解讀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