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的孩子摔成十級傷殘,
對於家長來說
肯定是非常心疼的!
前段時間,
條碼君就報導了這條新聞↓
心驚肉跳!昆明一幼兒園裡,4歲男孩摔成十級傷殘!家長要求賠償9萬元……
現在事情已經過去很多天,
賠償問題是否得到解決了呢?
今天的《以案釋法》有請到了
國浩律師(昆明)事務所楊繼軍律師
一起和我們分析這個案件!
事件回顧↓
事發當天,下圖中穿藍色衣服的就是小瑞,他在玩具積木上玩耍跳下來後摔倒在地,在摔倒的一瞬間,他的右手小臂外翻和上臂呈90度,很明顯已經摔折。隨後一名老師上前詢問,之後孩子被送進醫院救治。
小瑞的親屬萬女士說,孩子在醫院做手術的時候總共縫了22針,司法部門鑑定為十級傷殘。
醫院治療費用一共花了近兩萬元,院方承擔了一半。但家屬認為事故發生在幼兒園,園方應該負全部責任,並進行賠償。但是在長達八個月的協商當中,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於是雙方來到官渡區教育局,由教育局出面協調。
小瑞的親屬萬女士:「國家有一個規定,孩子達到十級傷殘是賠付6萬多 元,然後我們花費的醫藥費是兩萬多,總共加起來就是8萬多元。我們這邊請律師費、營養費、護理費,都不要了,就園方支付我們9萬塊錢,然後包括後期的處理我們全部自行承擔,教育局這邊跟我們說幼兒園最低賠8萬塊。」
記者「當時幼兒園同意了這個說法嗎?」
萬女士:「同意了。」
但在12月12日上午,
萬女士突然接到園方的通知,
如果想得到賠償,
必須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四歲的孩子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那麼孩子在幼兒園發生意外,
我們不禁要問,
園方的教師是否盡到
監督、看護的責任呢?
那麼回歸事件本身,
雙方的責任又該如何劃分?
今晚
《以案釋法》嘉賓
國浩律師(昆明)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楊繼軍律師
主要執業領域為智慧財產權、公司融資和併購重組、資產債務重組、不良資產處置、企業內部管理機
為您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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