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官,卻可以和法官一同坐在審判席上履行審判職責。提起「人民陪審員」,可能很多人的第一印象都是「高大上」。但你知道什麼樣的人才能成為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又是如何參與案件審理的嗎?
一起案件就是一記警鐘 成為陪審員後她老想給人「普法」
在成為一名人民陪審員以前,52歲的彭海英在社區裡上班。「那還是2010年,陝西省西安市灞橋法院選任人民陪審員,社區將我推薦了上去。」彭海英說,自己在那一屆被選中,擔任人民陪審員整整5年,直到2015年期滿離任。
每一次庭審彭海英都要提前認真準備
如今,彭海英已從原來的崗位退休,看到法院發布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她再次提出申請,並幸運入選。這一周,是她重新回到陪審員崗位上的第一周。
作為一名資深陪審員,彭海英主要參與灞橋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案件審理工作。「我們平時大致的工作流程是:收到法院通知(法院會就案件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後,如能參加該起案件審判,需在確認後參加庭前會議,了解這起案件詳情,與法官合議量刑。然後準時參加庭審。庭審結束後,如不是當庭宣判的案件,還要根據庭審情況繼續就量刑進行合議。」彭海英說,她退休後沒有別的事,基本上能隨叫隨到,這一周幾乎天天都在法院裡泡著。
說起這一工作帶給自己的感受,她感慨道,一起案件就是一記警鐘,每次開完庭,她都強烈想要跟大家分享普法。「拿我這周參與審理的一起猥褻案來說,受害女孩8歲,平時在一家託管班學習,不料被該小區裡一個收破爛的中年男子盯上了。男子把她騙進自己的小房子裡猥褻,完了之後或是威脅女孩,或是給她三五塊錢進行哄騙,不讓孩子告訴父母,居然前後得手了5次。」彭海英說,直到有一天,該男子又將女孩騙進房間,被該小區保安看到後進房查看,這一罪惡行徑才被戳穿。
「這太令我痛心疾首了。」彭海英說,孩子年紀小不懂事,但家長、學校在此類問題的教育上,一定不能缺位,「如果平時家長、學校告訴孩子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對方的猥褻行為可能就不會持續這麼久。」彭海英稱,除了這一案件,她見到了太多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最終釀成嚴重後果的案件,她想就此提醒廣大市民,千萬不要衝動行事。
至於重任人民陪審員與之前的感受有何不同,她說,最直觀的感受就是,法院案子越來越多了。這也說明,群眾通過法律手段維權的意識在增強。
做了陪審員之後才知道做法官沒有那麼光鮮
曾是灞橋區某社區副主任的張瑛,加入人民陪審員的隊伍也有幾年時間了。每次開庭,她都會認真做庭審筆記,至今已經寫滿好幾個本子。
「我本身就熱愛法律,之前就老在社區幹調解工作。經社區推薦被選上人民陪審員以後,主要參與民事案件的審理。」張瑛告訴三秦都市報記者,成為人民陪審員之後,她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幾乎成了「半個」法律專家,以至於小區裡誰家有個矛盾糾紛,都愛來找她「支招」。
為了更好地履行陪審員職責,張瑛用心學習法律知識
「前段時間,我家院子裡有對小夫妻鬧離婚,他家老人找到我,請我無論如何幫忙勸勸,還是我勸好的呢。」張瑛說,她按照在法院學到的流程,先分別找了兩個年輕人了解具體情況,當發現問題的癥結是兩人長期分居導致感情淡漠後,便對症下藥,分頭做工作,最終讓男方答應到女方居住的地方去工作,兩人和好如初。
因為工作出色,今年10月,張瑛還被司法部門聘為了人民調解員。她對待這份工作跟對待人民陪審員一樣上心,不到兩個月就成功調解了16起案件。「這兩個職務,工作內容雖然不太相同,但在我看來,性質是差不多的。調解的工作做得好,能過濾掉很多『氣官司』或者根本不必要上法庭的小事件,可以極大地節約司法資源。」
張瑛說,沒做人民陪審員以前,她印象中的法官僅是穿著法袍,威嚴地坐在法庭上主持公道,這份工作在她看來「體面」又輕鬆。但真正踏入這個行業,她才知道,法官也有很多不為人知的辛苦。「光每次開庭前閱卷就很頭疼,有些案子還需要法官實地去走訪。開庭時也一刻不能放鬆,注意力需高度集中,宣判完後還要寫判決書。有些大案子,光判決書就幾乎能寫一本書。」張瑛說,正是這些背後的辛苦,讓她在每次成功調解或者幫助法官審結一起案件時,都有著巨大的成就感。
跟彭海英和張瑛通過組織推薦成為人民陪審員不同,原是一名工人的李金莉,是在退休後自薦來到灞橋法院,成為一名人民陪審員的。
她記得,交了報名表之後,又經過一系列審查,她才被灞橋區人大常委會任命這一職務。之後,法院又對他們進行了兩次培訓,才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庭上紀律、人民陪審員的責任和義務等等。
直到今天,李金莉還記得自己第一次參加庭審時的樣子。「又害怕又緊張,也不敢發問,害怕說錯話。」如今,她已經圓滿走過了第一個5年任期,整個人都變得堅定果斷起來,面對記者侃侃而談。
李金莉與法院工作人員探討交流
她說,做人民陪審員這幾年,她不自覺地在日常生活中擔負起了「普法者」的角色,平時朋友圈裡有人轉發傳播不太好的信息,她都會提醒對方。親戚朋友間有了什麼事,也會先來聽聽她的意見。她認為普法普到位很重要,但大多數時候,並不建議朋友們都到法院維權。
「我平常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不要動不動就起訴到法院。」李金莉說,那是因為她做人民陪審員這幾年,見到了太多「奇葩」案件。「我記得很清楚,有一年,兩位七八十歲的老人,為了兩棵樹鬧上法庭,法院組織開了兩次庭,兩人都不願意和解,其中一個人還說,反正我也沒事,就當來法院鍛鍊了。」李金莉告訴記者,這起案件令她哭笑不得,無奈不已,也深深感受到了法官的不易。「法官要公正審判,一些時候還要給雙方當事人說好話做工作,稍有不慎,還可能遭到質疑和指責。所以一些小事,我真的不建議大家浪費司法資源。」
提及成為陪審員後,每天面對各種案件傳遞出的「負能量」,她如何排解自己,李金莉說,她通常會在心裡將案件中的陰暗面轉化為教訓和警示,平時說給人聽。如今第一個5年任期滿了,李金莉直言,她做人民陪審員還沒做夠。「感覺餘熱還沒發揮完,以後還會繼續申請。」
關於人民陪審員 你想了解的在這裡
今天,就市民關注的什麼人可以成為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都有哪些權利等焦點問題,三秦都市報記者也一一進行了了解。
問題一:什麼人可以成為人民陪審員?
灞橋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人民陪審員不是終身制,5年後自動免除,可以重新聘任。也不是人人都能當選人民陪審員,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公檢法、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人員、執業律師等人,以及違法亂紀者,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規定,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年滿2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條件。
人民陪審員一般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任。經法院審查,最終經人大常委會任命產生。
問題二:人民陪審員能審啥案?
據介紹,一審只要是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都可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在其轄區內的基層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名單中,隨機抽取確定。
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民陪審員同合議庭其他組成人員意見有分歧的,應當將其意見寫入筆錄。合議庭組成人員意見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審員或者法官可以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是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問題三:人民陪審員審一次案能給多少錢?
法院工作人員介紹,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人民法院給予補助。有工作單位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按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
目前,人民陪審員每參加一次庭審,灞橋法院會給予其50元的補助。
三秦都市報記者張晴悅攝影王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