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20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導,「勞動部長」陳雄文今日赴「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報告時說,「勞動部」研議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工作年資限制,現行必須在公司做滿一年才可申請育嬰留停,未來只要在公司做滿半年即可申請,最快明年就可以上路。
有關育嬰津貼的請領資格,「勞動保險司長」石發基表示,依「就業保險法」還將維持原本必須在原公司需做滿一年的規定。
「勞動條件司長」劉傳名說,「性平法」目前規定,勞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可向僱主申請育嬰留停,但對不少派遣勞工來說,多為短期工作,恐怕都無法享受育嬰留停權益。因此,研議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工作年限,未來只要在公司做滿半年即可申請育嬰留停,「勞動部」也將儘快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力拼明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