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關婚姻的記載最早出現在《禮記》。《禮記·昏義》記載:「昏」原文作「昬」。由於古人娶妻,親迎是在黃昏的時候進行,這個時候太陽馬上就要落下,而月亮將要出來,含有「陽往陰來」的意思,因此得名,後來加上「女」字偏旁寫作「婚」。婚姻二字本作「昏姻」或「昏因」,指的是男女雙方嫁娶的儀式。漢代鄭玄註:「婚姻之道,謂嫁娶之禮」,唐人孔穎達解釋「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論其男女之身謂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際,謂之婚姻,其事是一,故云婚姻之道,謂嫁娶之禮也。」也就是說在過去的時候,婚禮以昏為期,男方必須在黃昏之前到女方家中迎娶女方,女方嫁到男方家中,通過嫁娶形成家庭,自古以來重視婚俗儀式,除去婚嫁儀式就不是婚姻,因此所謂的婚姻就是指的嫁娶的儀式。
相傳中國最早的婚禮是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產生的。在河南省周口地區流傳著的這樣一則關於婚姻的神話故事:傳說在遠古時期因為洪水泛濫,幾乎世界上的所有人以及動物全部被淹死了,只剩下伏羲、女媧兩兄妹。太白金星指定讓他們結為夫妻,繁衍後代,可是他們兩人認為相互之間是兄妹關係,結為夫妻有違倫理綱常,都不願意結為夫妻。但是如果他們不結為夫妻的話,人類便會滅絕。所以他們這樣回答太白金星,只要分割成很多段的竹子能夠再次連接起來,他們就答應結婚。後來竹子真的連接起來了,而且在斷裂處還形成了竹節。這之後兩人還是不同意結婚,又說道如果分別從兩座山上往山下滾石磨,到山下兩個石磨能合到一處,就同意結婚。可當石磨合在一起之後,二人仍然推辭不答應。而且女媧為了拒絕太白金星,還出主意讓伏羲追自己,只要追上就同意成婚。可是伏羲始終追不上女媧,後來一隻烏龜告訴伏羲從山的另一面沿著相反方向追趕女媧。女媧沒有防備一下子就被伏羲抱在懷中,兩人只好成婚。這便是中國關於婚禮最早的神話傳說。
唐人杜佑寫道:「人皇氏始有夫婦之道,伏羲氏制嫁娶,以儷皮為禮;五帝馭時,娶妻必告父母;夏時親迎於庭; 殷時親迎於堂;周制,限男女三年,定婚時,六禮之儀始備。」在伏羲氏時代,人們處於漁獵生活時代,以獸皮為貴,所以在結婚的時候男方要向女方送兩張鹿皮,這就是所謂的「儷皮之禮」,這就是我國古代嫁娶以儷皮為禮的婚禮習俗的肇始。
《大戴禮記·感志篇》記載:「凡淫亂生於男女無別,夫婦無義。婚禮享聘者,所以別男女,明夫婦之義也。」;《資治通鑑·外紀》記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春秋公羊傳》記載「莊二十二年冬,公如齊納幣。何休注,引納徵禮而申之曰:儷皮,鹿皮,所以重古也。」這三段記載說明以儷皮作為婚娶禮物,在我國早已經成為一種風俗,是聖人制定成為禮法的。在這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慢慢多了「必告父母」之禮;到了夏商時期,則又多了「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婚禮儀式;在周朝的時候,我國逐漸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稱之為「六禮」。分別為: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伴隨著「六禮」的進行,整個婚儀過程還需要交換三種文書,分別為:「聘書」,即在納吉(男女訂立婚約)時,男家交予女家的定親的文書;「禮書」,即在過大禮時列明過大禮的物品和數量所用的文書;「婚書」,即新郎迎娶新娘過門的時候,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三書」和「六禮」合在一起,就是人們常說的所謂的「三書六禮」。
基督教作為西方文明的根基和源頭之一,對西方社會文明的形成產生了巨大而深遠的影響。可以說,沒有基督教文明就沒有西方文明。作為基督教的教義經典的《聖經》在西方社會生活和思想精神中有著無法取代的位置,其深刻影響著西方文化的各個方面。這其中就包括婚俗文化。《聖經·創世紀》中記載: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這便是關於西方婚俗文化最早的神話。
從《聖經·創世記》中神創造萬物和亞當夏娃結為夫婦的傳說中可以看出:西方婚中神的直接參與。在中世紀歐洲,基督教神學在西方文化的各個方面都佔著統治位,婚俗文化自然也不例外。在當時,任何婚姻都需要到教堂舉行婚禮儀式,否則的話婚姻就會被認作無效。神視婚姻為一個盟約關係,「教會宣布,婚姻是神聖的典禮,由此而被確認的婚姻除非當事人死亡不得離異。同時,宗教法還規定,不是出於自願而結婚的屬於無效。」
近代以來,隨著資本主義的興起和新教運動的廣泛開展,西方在婚俗文化方面出現了還俗運動。教會法所規定的禁欲主義和婚姻不可離異原則逐漸被否定。路德關於婚姻這樣聲明:「我願意就行,不必表示將來願望,而只是表示現在對結婚的意見就行。」康德也提出來「婚姻為異性之兩人格者彼此性的特長之一生的交互佔有」。也就是說婚姻是建立在以兩性的特長交互作用的快感之上的,並不是任意的契約,佔有關係是相互的,與人格關係並不矛盾。在這個時期,西方的婚姻逐漸開始重視個人自由的意志, 認為婚姻是人性自然的發展, 完全由人的自然傾向和自由選擇所把握。男女雙方自由地相遇, 自然地被吸引, 在互相追求中互相依戀,甘願將自己完全地奉獻給對方, 在相互承諾的婚姻關係之下, 一同組織家庭,為未來的共同理想生活而努力。從這一時期開始,西方逐漸形成了現在的婚俗文化:訂婚、婚禮、度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