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全國至少十省份叫停「家長批改作業」,個別納入學校績效管理
來源: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從2018年至今,已有遼寧、浙江、海南、河北、廣東、山東、貴州、廣西、山西和陝西等至少十個省份教育部門出臺相關文件「叫停」家長批改學生作業,有的地方明確定期開展作業督查,甚至將作業管理納入績效考核。
浙江省教育廳微信公眾帳號「教育之江」2019年12月11日對外發布《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提及,不得在家長群裡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不得要求家長通過打卡提交文化學科作業,不得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該實施方案要求加強對學校作業管理的日常檢查,將作業管理情況納入學校績效考核範圍。
海南省則要求各學校定期開展作業督查,要求每學期對教師作業批改情況檢查不少於2次。海南省教育廳於2020年3月31日在其官網發布關於印發通知,對《海南省中小學教師教學常規》進行了修訂。《海南省中小學教師教學常規》提及,教師應杜絕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並不得布置重複性和懲罰性的作業。此外,「作業分層布置與個性化批改制度」,以此有效控制作業數量。同時,要求各學校定期開展作業督查,每學期對教師作業批改情況檢查不少於2次並有反饋。
河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2019年12月12日在其官網公布河北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提及「科學合理布置作業」,教師不得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複性、懲罰性的家庭作業,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家庭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堅持做到教師留的作業親自及時批改。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除遼寧省教育廳將不按時親自批改作業的教師取消評優評先資格之外,山東濰坊、安徽合肥兩地教育局也明確不得要求家長改作業,一旦越線,老師、學校和校長將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山東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育局於3日出臺《濰坊高新區學生作業規範「十要十不」》,其中明確規定不得出現要求家長代批閱作業現象等,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相關學校和教師一票否優。
10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微信公眾帳號「合肥市教育局發布」下發《關於公布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的通知》稱,不得要求家長改作業、不得公布成績和排名、不得舉行過多統考。一旦越線,除了老師要受處罰、學校會被取消評先評優,校長也要承擔責任。
據「合肥市教育局發布」消息,11月2日,合肥市66所學校聯合向全市中小學發布《關於全面落實〈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倡議書》,積極響應通知內容。
▲ 合肥市教育局出臺《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其中第十條規定不得要求家長批改學生作業 合肥市教育局微信公眾帳號 圖
【十省份規範中小學生作業要求】
山東(2018年4月25日)
關於印發《山東省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不得讓家長批改作業。」
陝西(2018年9月30日)
《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
「教師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或糾正孩子的作業錯誤,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
山西(2019年6月21日)
山西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山西省中小學生減負實施方案》的通知
「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貴州(2019年11月5日)
貴州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貴州省中小學生減負實施方案》的通知
「不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讓家長代為批改的作業,教師要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講評。」
廣西(2019年12月10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生減負實施方案》
「不得布置重複性、懲罰性的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浙江(2019年12月11日)
《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不得要求家長通過打卡提交文化學科作業,不得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將作業管理情況納入學校績效考核範圍。」
河北(2019年12月12日)
河北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堅持做到教師留的作業親自及時批改。」
廣東(2020年1月21日)
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廣東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學校要建立完善學生各學科作業量情況摸查制度,並及時將摸查結果反饋給任課教師。」
海南(2020年3月31日)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中小學校教學管理常規》等四個文件的通知
「教師應杜絕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並不得布置重複性和懲罰性的作業。同時,要求各學校定期開展作業督查,每學期對教師作業批改情況檢查不少於2次並有反饋。」
遼寧(2020年11月10日)
《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管理「十要求」》
「教師必須親自批改作業,嚴禁家長、學生代勞。對於不按時親自批改作業的教師,一律取消職務晉級、評先評優資格,學校校長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光明日報:叫停「家長批改作業」是守住師道底線
文/聞賢齊,媒體評論員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對於最近在公共輿論場上被廣為關注的中小學教師要求「家長批改作業」的問題,已經有至少10個省區的教育主管部門對此作出回應,叫停了「家長批改作業」。
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態度明確、界限清晰,相信「批改作業」將不再成為一個困擾家長的問題。然而,這個問題被澄清,果然如輿論場上的一片叫好聲那樣值得慶賀嗎?在「批改作業」之後,會不會還有新的問題冒出來讓家長糾結不已呢?
叫停家長批改作業,規定教師必須「親自」批改作業,並對教師批改作業情況進行督察,類似規定,是不是多少給人一種違和感?如果套用這樣的規定,這不就是相當於要求農民種地必須下田、醫生看病必須接觸病人嗎?所以,這樣的規定在給人以違和感之外,實際上也顯露了那些讓家長批改作業的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標定了這些地方教育教學管理的底線何在。
在當下,教育教學手段雖不斷出新,但至少在目前的情況下,批改學生的作業仍然是為師為教之道的最低底線之一,仍然是師道和教道的基本內容之一。教師批改作業,其面對的並不是學生的一張作業紙,而是自己的教學試卷,是自己給自己的教學成果打分,也是教學活動中最重要的師生互動內容。缺少這一環節,可以肯定地講,學校教將不教,學將不學。亦因此,將教育的底線性常識明示於規定,這樣的規定如果不被視為可悲的話,起碼也不值得慶賀。
當然,反過來說,在底線之上,在義務之外,家長也不是不能參與到孩子的做作業過程中。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其實,環顧我們自己周圍,如果說學習好、表現優異的學生有什麼相似之處的話,那就是這些學生的家長都參與了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各項活動,當然也包括做作業。而這種參與並不意味著家長親自操刀和越俎代庖,但其中或許就包括「批改作業」。這種並非老師規定義務的自願參與,確實會幫助學生取得課業以及學業成功。
然而,將家長的自願行為變為義務,這就無疑抬高了課業和學業成功的整體成本和標準,使得自願行為的邊際效益消失於無形。在此,教師的指令其實是一種強制。這種指令內嵌著令每個家長害怕的結果,並藉助其他諸如「努力才有回報」的常識,在這種可怕的結果與不按指令執行之間建立起看似合理的因果聯繫,由此將批改作業附加上了「後果自負」的強制性。當前適齡學生的家長,大多只有一個孩子。這種「後果自負」的強制性有多強,從家長的反應中可見一斑。叫停「家長批改作業」只是堅守了師道和教道的底線,提高教育和教學質量則是底線之上的事,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中青報:防止家長群變味,必須釐清家校職責邊界
文/中國青年報 曲徵
這段時間,「壓垮成年人,只需一個家長群」變成了許多家長的口頭禪。
家長群變成家長們的負擔,早已不是新鮮話題,而一些老師讓家長批改作業、輔導孩子功課,早就成為家長吐槽的現象。
家長群設立的目的,本來是溝通家校關係,但是如今已經變了味兒,成為一些老師布置作業、要求家長批改作業甚至要求家長到校打掃衛生等事宜的通知群。個別家長群還異化為「誇誇群」,一些家長開啟稱讚、感恩模式,拍老師的馬屁,個別群竟出現了「爭寵」、炫富、爭吵、辱罵等行為。
家長們都有工作,忙碌一天回到家中,還要盯著家長群看老師布置作業情況以及其他通知,然後進入輔導、批改模式,通常會弄到很晚才去睡覺,第二天還要上班,如此這般,家長們能沒有意見嗎?長此以往,不僅引發家長怨聲載道,導致老師與家長關係緊張,還不利於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習慣。此外,家長的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有些家長根本輔導不了孩子作業,讓這樣的家長檢查、批改作業,極有可能誤導孩子,得不償失。還有,家長將全部精力用於布置、批改作業,其家庭氛圍會完全集中在作業、學習方面,而其他諸如做人教育、習慣養成教育、品質教育以及最最重要的親子、親情互動會無暇顧及,且在輔導、批改作業的過程中,家長與孩子不可避免地發生碰撞、摩擦,嚴重破壞家庭和諧氛圍。
實際上,對於家長群的種種弊端,學校老師也不是不知,況且老師在家長群發通知,督促家長做這做那,老師自己也不輕省,甚至節假日也要盯著屏幕檢查完成情況。既如此,為什麼還要設立家長群呢?一方面是「隨大流」心理作祟,另一方面是想通過家長的督促,提升學生成績,取得一個好名次。在目前一些學校仍然將優秀率、平均分、及格率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的語境之下,老師們的壓力可想而知。
但是,無論什麼理由,老師的職責也不能轉嫁到家長頭上,不能讓家長承擔布置作業、批改作業的重任。老師的歸老師,家長的歸家長,不能混淆雙方的職責任務,必須釐清雙方的職責邊界。換言之,教書的職責應該由老師承擔,育人的職責可以由老師與家長共同承擔。而其他諸如打掃教室衛生、在群裡誇讚老師等行為,家長也應該儘量避免。
要做到這些,一方面,相關部門對此應該有具體要求。實際上,教育部門也出臺過這方面的規定。去年6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不得布置懲罰性作業。有些地方也有這方面的建議。另一方面,每個家長群也該有自己的「群規」,群規必須符合教育部門的相關精神。家長老師要相互監督,力求避免違反群規。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要將規定落到實處。從各地的現實情況來看,儘管有教育部門的規定,但是執行得並不好。這就必須出臺處罰細則,對於逆風而行、頂風而上的教育工作者應給予一定處罰,或者乾脆取消各種家長群。
以前,並沒有家長群,教育教學工作照常順利進行。不管怎麼說,也不能讓家長群異化為「壓力群」,成為家長們的累贅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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