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對於很多人而言是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東西。熟悉是因為人每時每刻都會跟它打交道,陌生是因為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會做這些荒誕不羈的夢。夢還有一個很神奇的特質:看似光怪陸離的夢境,卻又好像緊貼現實。
對於夢的解析,中國古代民間一直流傳「周公解夢」,利用夢境佔卜吉兇,其中的「周公」指的是周文王姬昌的四兒子姬旦。古希臘羅馬的一些人認為,夢境是連接超自然世界的橋梁,人能夠藉助夢境得到上帝的指引。由此可見,古人對於夢的理解,僅僅只是停留在表面。由於夢境的不可理解,人們為其蒙上了神秘的面紗。
後來,古希臘的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認為,夢境來自於惡魔,而不是神,夢的本質是邪惡的,並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雖然他的想法打破了人們固有的認知,但依然缺乏足夠的證據去論證。
1990年,弗洛伊德的《夢的解析》正式出版,通過精神分析法探究人的夢境,用更加科學的方式通過窺探夢境認識隱秘的自我。此書一經問世,引起強烈的反響,與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達爾文的《進化論》並稱為「導致人類三大思想革命的經典之作」。
我們回憶起自己的夢境,往往能夠發現自己總是會做一些匪夷所思的夢。這些夢會打破人在現實中的正常邏輯,如天馬行空一般,甚至超越道德倫理。
比如有的人在現實中遵紀守法,敬畏生命,在夢中可能就會化身為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還會對身邊的親人下手,並認為這是合情合理的。等到夢醒之後,雖然知道是假的,但依然感覺到十分可怕。
這就是夢的特性,看似光怪陸離,卻又緊貼現實。因此人明明感覺夢不可信,可是又覺得很真實。
對於夢和現實的關係,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類人認為,夢境背離現實世界,在夢境中,現實世界的意識邏輯完全喪失,不受任何束縛。另一類人認為,夢境是現實的延續,夢中的一些意識觀念總能從現實生活中找到,夢境並未脫離於現實。
弗洛伊德認為,夢是以現實為中心的精神生活。夢境中的世界看似跟現實生活矛盾,其實是意識與潛意識的矛盾。意識是現實生活的主導,決定著人的性格、思想、行為,但它只是冰山一角。潛意識則是龐大且隱藏的人類另一面,人在生活中的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不經意的想法,都會被儲存在潛意識當中,通過夢境表達出來。
因為社會道德和法律的存在,人的意識只會儲存符合道德法律的光明思想,而潛意識往往就會儲存下那些見不得光的陰暗思想。所以,夢會將人的這些陰暗面體現出來,完全無視道德法律。因此,亞里斯多德所說的「夢境來自於惡魔」有幾分道理。
夢境的特點是:看似光怪陸離,卻又緊貼現實。
夢境之所以緊貼現實,是因為夢境中的場景、人物以及所發生的事情都來源於現實生活中。
弗洛伊德認為,夢境的材料通常來源於近幾天所發生過的事情,或者是以前被遺忘的事情,也可能是兒時塵封的記憶,然後重新進行組裝。在夢境中,我們可能會遇到已經去世的親人,分手的愛人,以及許久不見的朋友。這些人可能會出現在同一個場景,可能會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主要來源於我們現實生活中轉瞬即逝的想法。
對於夢境存在的意義,弗洛伊德提出了一個觀點:夢是願望的滿足。
在現實生活中的我們,往往會有各種各樣的願望,但因為現實的種種約束無法滿足,只能將其埋進心底,被潛意識捕獲。在夢境中,潛意識將人的現實願望表達出來,讓人得到滿足感,釋放壓力。
這就相當於我們在現實中遇到了一個很大的問題,於是會幻想有某種辦法能夠輕而易舉地解決,藉此安慰自己,釋放精神壓力,獲得面對問題的勇氣。夢是一種很合理的精神現象,因此會有這種釋放壓力的功能。
不過在很多時候,我們會做一種扭曲願望的夢。也就是說,在夢中眼看著願望就要滿足,卻總是出現各種莫名其妙的障礙,要麼就是願望達成之後,總是會有一些缺憾。
對於這個問題,弗洛伊德給出的解釋是:夢會有表象意義和隱含意義,表象意義違背願望,讓人感覺到痛苦,隱含意義恰恰是讓願望得到滿足。
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的願望並非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比如,有的人想要一夜暴富。可是在夢中,他往往不會做這種一夜暴富的夢,比如買彩票中一等獎。反而他可能會夢到自己做了生意,當了老闆,把生意做大,成為世界首富。然後又出現金融危機,一夜之間成為窮光蛋。然後又因為某種意外,東山再起。曲折離奇,獲得蹦極一般的感覺。他真正想要的並不是錢,而是掙錢的刺激過程。
所以說,看起來荒誕不羈的夢,其實是另一個自我的表達。現實中的我們被各種條件約束,看不清具體的自己,往往能通過夢境釋放潛意識,表達出自己的另一面。
夢境不論多麼荒誕,終究只是合理的精神現象,是人精神世界的體現。所以,有人試圖用夢境來預測自身的吉兇,這才是真正的荒誕行為。
夢境可以喚醒我們塵封的記憶,回想起細微的生活細節,顯露出被壓抑的另一面。弗洛伊德認為,夢是對過去的體現,同時也通過表現有待滿足的願望,將我們引向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