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國矚目的民法典制定工作正進行的如火如荼。無論是法律界還是普通老百姓對分外關注這部新法可能對自己的工作、生活帶來的方方面面的影響。我們從勞動者權益保護的角度看,民法典的出臺會勞動者的維權帶來哪些影響?
一、勞動合同法是否會因民法典的出臺而被廢止
勞動法在法律類別上屬於經濟法。雖然勞動爭議屬於民事案件的範疇但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適用的是勞動法相關法律法規而非民法的普通規定。例如,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工資主張,雖然從民法的角度而言,工資要求屬於債權,但是該債權的時效和權利特點與普通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具有較大區別。
民法典的出臺雖然會導致民法總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的廢止,但是上述部門法的廢止並不會對勞動者的勞動者權利產生實質影響。勞動者據以行使權利的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並不會因此廢止。尤其是勞動合同法,其與合同法存在本質的區別,立法機構並不會也沒有必要因為合同法的廢止而廢止勞動合同法。
二、勞動者的人身權及工資外財產權會受到正向影響
民法典的出臺是國家對個體自然人民事權益保護水平的又一次提升。勞動者的工資及其他勞動者權益雖然並不會因此受到較大影響,但是勞動者所享有的非勞動者身份權益,仍然會發生相應的變化。這些權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當然,這裡的財產權排除了勞動者基於勞動者身份而產生的相關權益。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應當保護勞動者的人身權不受損害。其中包括: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受保護權、個人隱私受保護權、人格尊嚴受保護權等。例如勞動者比較關注的用人單位內發生的性騷擾問題。
雖然勞動者在維護上述權益的過程中往往仍然需要勞動仲裁及民事訴訟等相應的勞動爭議權益維護程序來完成,但是並不影響勞動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基於以上原因,勞動者在民法典出臺後要特別關注新法關於個人民事權益的保護方面,能否有部分規定有利於自己的權益維護。自己的民事權益是否即將或者已經受到用人單位的侵害。
三、勞動者的權益維護程序是否會發生變化
民法典在本質上屬於民事實體法,並非程序法。因此勞動者的權益維護程序並不會因為新實體法的出臺而受到影響。即便如此,我們不排除民法典對包括勞動者在內的各類特殊權益主體設定特別的權益維護程序的可能。
上述特殊程序性規定雖然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程序法,但是具有程序法層面的法律意義。勞動者在民法典出臺後要特別關注此類情況。
四、民法典出臺後是否會馬上實施,勞動者該首先幹什麼
由於民法典生效後多部民事法律將因此廢止,因此民法典出臺的時間雖然可以是在近期,但民法典的生效時間,立法機關會留出必要的緩衝期。在這個緩衝期內舊法依然有效,新法將在緩衝期結束後正式生效。這裡的緩衝期其實也是給公眾預留了法律學習期。
基於上述原因,勞動者在民法典出臺後可以不必著急民法典會馬上生效,勞動者可以利用工作之餘全面了解和學習一下民法典的整體結構及與勞動者權益可能直接關聯的某些內容。
而從權益維護技巧的角度而言,勞動者不要因為影響力較大的新法的出臺而在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中動輒套用新法的相關規定。在此期間一方面要關注民法典的真正生效時間;另一方面要切實區分爭議事項是否屬於民法典中規定的一般性民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