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聖經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裡面有與聖經真理背道而馳的毒素,就是和合本翻譯的羅馬書8:3···「成為罪身的形狀」···這句話,《聖經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卻翻譯成「使他有了跟我們人相同的罪性」,說耶穌與我們人相同的罪性,
《聖經現代中文譯本》是聖經公會於1979年出版的中文聖經譯本,此譯本的翻譯工作開始於1971年,由許牧世教授、駱維仁博士、周聯華博士、王成章博士和焦明女士等人所翻譯,又於1997年又參考教友之意見,出版了《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據說它主要對象是剛接觸《聖經》的讀者。
它的譯文是這樣的:
《聖經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羅8:3 摩西的法律因人性的軟弱而不能成就的,上帝卻親自成就了。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使他有了跟我們人相同的罪性」,為要宣判人性裡面的罪,把罪除去。
下面我們看看別的版本譯文:
和合本聖經 羅8:3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呂振中譯本 羅8:3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所不能成的、上帝倒成了∶他差了他自己的兒子,用有罪的肉體之樣式、為除罪的緣故、在肉體中定了罪的罪案
新譯本聖經8:3 律法因肉體的軟弱所作不到的, 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
我們發現別的譯本並沒有這樣的翻譯,基本都忠於原文,罪身的「身」在原文字義是這樣的:原文編號G4561 〈音譯〉sarx〈詞類〉名、陰〈字義〉肉身、肉體、世人、生物、人性
把耶穌「成為罪身的形狀」,翻譯成「使他有了跟我們人相同的罪性」這樣翻譯是對神的真理;特別對基督論的真理是極其不負責任的,是褻瀆基督的,更會誤導讀者的。
關於基督罪身的「形狀」希臘原文聖經是這樣解釋的 參考下面截圖
原來這節經文是經多方反對,多次修改,譯者仍然一意孤行、始終不改的譯文,對基督身體有「罪身」的形狀和他們譯文強改的「罪性」雖只有一字之差,但就這一字之差,卻差之毫厘,謬之千裡了,既然說基督的身體和我們有相同的罪性,言下之意就是基督和我們是一樣的罪人,更嚴肅的說這是褻瀆了基督的身位。
基督的身體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參約1:14)
是敬虔的奧秘,神在肉身顯現,(參提前 3:16)
是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參腓2:7)
是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參來2:14)
雖然有我們人「罪身」的形狀 但祂的身體卻絕對沒有罪性,
如果——
祂若有罪性,就不是神的兒子。
祂若有罪性,就不能替我們贖罪。
祂若有罪性,就不是聖潔的神人。
祂若有罪性,就不是末後的亞當。
祂若有罪性,就是和我們一樣的罪人。
祂若有罪性,就不能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
祂若有罪性,就不能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參哥後 5:21 )
祂若有罪性, 神就不能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參林前 1:30 )
祂若有罪性, 基督就不能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 (約8:46)
祂若有罪性, 彼拉多就不能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約 19:6)
祂若有罪性,百夫長就不能說:···「這真是個義人!」 (路 23:47)
但基督的身體是無罪性的,
基督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來 7:26)
他們的譯本在聖經中加添了人的話,不但不能救人,反而害人不淺。就如毒奶害人。
如果是一般人講的基督的身體有罪性,人們還可以定它為假先知假師傅,還可以叫人有慎思明辨的心,但由於是《現代中文聖經譯本》,冒充神的話《···聖經···》就使人失去了慎思明辨的心,失去了防備的心,容易麻痺大意,多數人認為聖經譯本還會錯嗎?但不要忘記是他們加工過的聖經,是他們在神的話語中又加了人的話,特別是針對初信者,本來聖經是純淨的靈奶,但看他們翻譯錯誤的聖經,就成了加了三聚氰胺的毒奶,所以我們要警惕——《聖經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裡面的毒素,在這大迷惑的時代中,連聖經人也可以任意更改,據說以後在中國的聖經也想更改更和諧中國社會,,適合中國文化的聖經呢,我們拭目以待。
所以在這大迷惑的時代,我們要慎思明辨,以純正的聖經真理,作為檢驗信仰的唯一準則,在不懂聖經原文的情況下,多讀接近原文的和合本聖經,因為和合本聖經在華人教會中還是比較有權威的,到目前還沒有多少譯本可以代替和合本聖經,有條件的話,可以參考原文聖經詞典。有助於我們了解聖經的原意。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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