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費比機票還貴」的話題,近期引發輿論熱議。江蘇省消保委日前公布的《江蘇省消費者飛機票退改籤情況調查報告》中顯示,消費者普遍反映機票退改籤費用整體偏高,有30.7%的消費者表示提前很早改籤但仍然被要求收取高額改籤費用,23.5%的消費者遇到過退票費用比機票價格高的問題。
更有參與調查的消費者表示,退票曾被收取最高3000元的費用,佔機票價格的42%,而改籤費最高達到6000元,貴到都能夠重新買一張機票了。
到底機票退改籤費用為什麼會這麼貴?各家出票機構的退改籤標準是什麼?這一亂象又該如何整治?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退改籤沒有統一標準
此次江蘇省消保委的調查中,8家航空公司退改籤政策均不一樣。提供同行程同票價的不同航空公司,退票費可能相差一倍。而特價機票更是基本不退不換,想退票,要麼收取與票價相同的手續費,要麼只退機場建設費與燃油附加費。
記者隨機打開了幾家航空公司的官方網站,在國航、南航、東航、海航等航企官網看到,無論是國內機票還是國際機票,每個價格的頁面均有相應的「退改籤」條款,相對比較規範,但各家標準不一。
而針對特價機票,川航、東航等都在退改籤細則中明確表示特價機票拒絕籤轉,同時,能否退票和變更機票也要視艙位情況而定。
記者還發現,在一些大型OTA訂票平臺上,退改籤費用的確沒有統一標準,不同機票代理商之間「退改籤」費用差額巨大。
5月10日,記者在某訂票平臺上發現,5月12日上海至東京航線,日本全日空NH960航班(經濟艙)不同代理商之間的退改籤費用出現「大額價差」。其中一家退改籤規則要求,起飛前的退票費用均為300元人民幣,起飛後為600元;而另一賣家的退改籤規則則要求,「起飛前72小時前退票、更改費用均為3290元」,超過這一期限則「不退不改」。隨後,記者致電這一高額退改費賣家,得到的回覆是由於飛機臨近起飛時間。
之後,記者又相繼查詢了一些航線,發現在部分航線和代理商中,高價退改籤情況確實存在,消費者需要提前了解退改籤規則,選擇性價比高的購票渠道。
記者了解到,1996年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規定,旅客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24小時以內、兩小時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1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兩小時以內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2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後要求退票,按誤機處理。但2004年,原民航總局修訂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取消了統一的退改籤費用規定。後來,機票退改籤費用由航空公司自主決定。
針對這一情況,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航空公司或航空代理人在確定退改政策時,一般都會根據機票的艙位等級、折扣程度等因素,結合自身的收益管理,規定不同的政策。「退改政策的不統一是民航市場供需關係變化的市場行為。不正常、不合理的,是畸高的退改費用以及不公開、不透明的退改損失的標準。」
機票「退改籤」亂象如何解?
「退票費高於機票價格,實際上就限制了消費者退票的權利,很不合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一現象嚴重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中規定的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知情權及選擇權。「雖然在資源配置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市場自身的作用,但前提是企業與消費者共同說了算。」
此外,針對特價機票不能退改的規定,劉俊海表示,這是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條款,應當認定為無效。
那麼,改籤手續費較高問題,該如何解決?
江蘇省消委會提出建議,可以將退改籤收費與退改籤時間及訂票時間、退改籤時間與登機時間及登機日所在的航班時刻營運狀況相比較,以測算航空經營者可能存在的收益減少的損失。
劉俊海則希望民航企業、售票平臺能夠換位思考,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考慮問題。同時,他還強調了監管的重要性。「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監管不能失靈。民航主管部門一定要挺身而出,維護消費者與企業之間公平的交易秩序,打造一個誠實信用、多贏共享、包容普惠的市場生態環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長安對此表示認同。他指出應儘快出臺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從根本上消除航空票務代理的違規現象,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航空公司作為合同規定的承運人,應對票務代理的售後服務進行約束,物價管理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要積極監管。消費者也應該提高防範意識,在預訂機票時應認真閱讀相關規定,克服片面的貪圖便宜的心理,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記者了解到,江蘇省消保委對涉事企業已啟動了約談程序,預計在5月中旬進行正式約談。
中國民航局也對外作出回應,已責令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協同江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進行調查,對確有違反民航法律、法規等行為的銷售代理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針對機票退改籤問題,多家網際網路機票銷售平臺日前對外發聲,將明確執行與航空公司一致的退改籤政策,並表示對平臺上的產品及供應商產品進行更嚴格監管。
(來源:中國城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