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害人不淺,魚峰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套路貸案,案值巨大

2020-12-12 南國今報

12月10日上午,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高某華、林某旭、梁某、高某涉嫌詐騙罪、尋釁滋事罪一案,被告人家屬及部分被害人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23日期間,被告人高某華、林某旭、高某(2019年7月底加入)、梁某在柳州市城中區嘉逸財富大廈開設小額貸款公司「周周貸」公司(2019年3月改名誠信信用卡管家公司),從事「套路貸」犯罪活動。該團夥以出借高利貸為名,乘借款人急需用錢之機,以平臺費、資料費、服務費、中介費等扣款名目肆意減少本金支出,再以利息等虛增借條金額,誘使借款人籤訂借款金額虛高的借款合同,並讓借款人籤訂虛假的借條、收據,製造借款人收到借款金額的假象。

高某華等人在籤訂合同前向借款人聲稱借款利息為日利息千分之五,但是實際借款利息高達千分之八至千分之十一不等,在籤訂合同前並未告知「家訪費」,但籤訂合同後即派出高某等人去借款人家中進行「家訪」並收取 200到300元不等「家訪費」。

在借款人還款過程中,只要還款日超過還款時間一分鐘即肆意認定違約收取高額違約金,並不斷向借款人發微信信息、打電話催收;借款人如果超過三日不還,即派出催收員,通過貼帶有老賴字樣、個人信息的「尋人啟事」、上門騷擾等方式逼迫借款人還款並支付高額違約金。

在借款人無力還款時,即通過告知借款人轉單平帳等方式,繼續壘高借款人借款金額,以此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高某華等人利用上述「套路」共詐騙江某、李某等18人41.2797萬元,詐騙莫某清、黃某等10人未遂28.0213萬元。高某於2019年7月底加入後,共參與詐騙李某、張某琴既遂1.4675萬元,詐騙何某寧、江某、覃某伶未遂3.82萬元。

公訴機關還指控,高某華還指使林某旭列印帶有「老賴」等字樣並附有被害人個人信息的「尋人啟事」,並指使梁某多次在被害人工作、生活等場所張貼、散播大量「尋人啟事」,以達到逼迫借款人還款並支付高額違約金的目的。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高某華、林某旭、梁某、高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高某華、林某旭、梁某多次威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在合議庭主持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法定程序有序進行,控辯雙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由於該案涉案人員較多,案情複雜,庭審時間持續長達12個小時,此案將擇期宣判。

法官提醒,「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之實,在此,魚峰法院提醒廣大人民群眾當有資金需求時不要輕信路邊、網上所說的高額度、低利息、無抵押、低風險的小廣告,一定要到銀行等正規的金融機構辦理借款,若發現自己或身邊的親人被套路貸了,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相關焦點

  • 寧夏法院公開審理兩起套路貸案件 刻意製造違約處置質押車輛
    寧夏法院公開審理兩起套路貸案件 刻意製造違約處置質押車輛 2019參與互動    刻意製造違約處置質押車輛  寧夏法院公開審理兩起套路貸案件
  • 任城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最高獲刑20年
    任城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最高獲刑20年32名惡勢力犯罪集團分子被控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被告人盛某春利用經商、包攬工程形成的初始資金,以抵押車輛的方式進行非法放貸,後為加快斂財速度,攫取暴利,盛某春招收社會閒散人員為催收隊員,以大洋金融公司的名義對外進行空放貸款,使用恐嚇、威脅等暴力、軟暴力手段,有組織地進行以「套路貸」為主要方式的違法犯罪活動。
  • 靖西市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案
    平安百色網靖西訊(通訊員羅將)9月17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付某等9人涉嫌犯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罪一案。該院通過遠程視頻審判系統審理該案,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全程直播。檢察機關指控,付某等9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那坡縣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付某、阮某、農某為首,廖某、楊某、李某、韋某等作為成員的「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夥。
  • 福州臺江法院審理特大「套路貸」涉黑案 涉案金額近1億元
    福州新聞網7月21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黃詩毅)7月17日,臺江法院公開審理一起特大「套路貸」涉黑案。該案件被告人23名,涉案金額近1億元。據介紹,在被告人許某康的帶領下,潘某龍、朱某、朱某瞅等人於2011年開始各自設立多家小額貸款公司,招攬親屬、同學加盟,共同實施「套路貸」。
  • 拍手稱快,法院成功搗毀「套路貸」團夥的第一案
    本案是法院系統在民事案件中審查出「套路貸」犯罪線索並移送公安機關,最終成功搗毀「套路貸」團夥的第一案(2019年5月13日,相關刑事案件作為重大涉黑案件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金慶公司所屬「套路貸」團夥的首要分子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本案的審理,為民事審判中「套路貸」的甄別和處理提供了新思路:一是傳喚當事人本人到庭。
  • 金額過億「套路貸」涉惡案開庭審理
    「套路貸」是近年來民間借貸領域常見多發的犯罪類型,嚴重擾亂了民間金融市場的經濟秩序。近日,湖北多起「套路貸」涉惡案開庭審理。其中,十堰範某某等17人「套路貸」涉惡案涉案金額過億。範某某等17人9月22日,十堰張灣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範某某等
  • 實施「套路貸」還籠絡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 射洪法院首例「套路貸」涉黑案宣判
    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10月10日,記者從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射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對徐某等18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據悉,這是射洪法院宣判的首例「套路貸」涉黑案。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供圖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以來,徐某在遂寧市船山區賭博場所及周邊地區向參賭人員和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高利貸牟利,2012
  • 西寧市城中區法院宣判一起「套路貸」犯罪案件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8月12日,城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惡勢力團夥「套路貸」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對被告人史某權、劉某華等5人以詐騙罪罪名分別判處九年至三年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四萬元至兩萬元不等的罰金。
  • 蕪湖:鏡湖區法院公開宣判劉士俊等23名被告人「套路貸」涉黑案
    2020年8月31日下午,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對劉士俊等23名被告人「套路貸」涉黑案依法公開宣判。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劉士俊、傅賢兵、黃友林在全面考察了蕪湖小貸市場後,經商議認為蕪湖「零用貸」市場潛力大,決定在蕪湖成立小貸公司。
  • 蕉城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套路貸」涉惡案件 9人獲刑
    寧德新聞網9月16日電 (陳舒寧)日前,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宣判一起以「軟暴力」實施「套路貸」的惡勢力犯罪案件,依法對魏某廷、魏某冬、鄭某強等9人進行集中宣判,以經審理查明,2019年2月至7月期間,魏某廷先後糾集被告人魏某冬、鄭某強、柯某川等人在寧德市某小區,依託「借貸寶」網絡借貸平臺,形成實施「套路貸」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以魏某廷、魏某冬名義分別註冊了兩個出借帳戶,並以「公司」的名義吸引被害人借款,採取「軟暴力」手段滋擾借款人或借款人的親朋好友,迫使借款人償還虛高本金及高額利息、「展期費」,大肆攫取非法利益。
  • 夾江法院依法對涉黑「套路貸」案進行公開宣判
    2020年8月31日,夾江縣人民法院對湯加華等35人涉黑「套路貸」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間,被告人湯加華糾集多名被告人,成立南昌赤之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招募、招聘大量人員,利用公司外衣,向在校大學生及大學畢業三年內的群體有組織地實施詐騙、敲詐勒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
  • 李滄法院對一起「套路貸」涉黑案件公開宣判
    11月13日,李滄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黑案件公開宣判。該案前期已對除組織、領導者戚某臣和漏犯程某華之外的14名被告人先行宣判。經審理查明,2016年1月以來,被告人戚某臣等人形成「套路貸」黑社會性質組織。
  •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市南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套路貸」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8月11日至13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王某智等16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詐騙,尋釁滋事,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案。該案由市南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洪堅擔任審判長,與2名審判員、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審理,市南區檢察院檢察長張欽利出庭支持公訴。
  • 特大「套路貸」涉黑案,上百名受害者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福建省涉案金額最大「套路貸」涉黑案開庭審理 「套路貸」涉黑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當時,多名當事人求助,說他們深陷「套路貸」泥沼,但想要維權卻不容易。福州臺江、倉山、晉安、鼓樓四家法院先後對這起特大「套路貸」涉黑案件各自管轄的部分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倉山法院的庭審現場揭開幕後真相。
  • 定遠法院院長開庭審理一起涉惡案件,「套路貸」團夥4人受審
    11月20日上午,定遠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侯金鵬擔任審判長,在該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張某、趙某祥、徐某鈺、李某軍等4名被告人涉嫌犯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虛假訴訟、危險駕駛罪一案,定遠縣檢察院檢察長雍自明出庭支持公訴。
  • 桂平法院開庭審理貴港市首例「套路貸」案件
    」形式騙取、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貴港市審理的首例「套路貸」案件。據悉,該案的庭審將持續多日,庭審後法院將擇期宣判。「套路貸」犯罪活動隱蔽性強,被害人因急於借貸的心理支配極容易上當受騙,隨之便會受到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故意傷害等一系列的犯罪活動的侵害。
  • 涇縣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開庭審理
    2020年7月22日,由涇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邾根旺、黃偉偉等十一人涉詐騙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在涇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涇縣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邾根旺、黃偉偉等十一人以小貸公司為掩護,單獨或結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行業規矩
  • 景德鎮市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一審公開宣判
    8月28日下午,景德鎮市珠山區人民法院對陶某等四被告人犯強迫交易罪、詐騙罪等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系景德鎮市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陶某、吳某熹、李某峰、馮某多次通過「套路貸」方式實施強迫交易、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團夥。
  • 蘭州「2·12」特大「套路貸」涉黑案一審宣判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李洋 楊丹)9月2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蘭州「2·12」特大「套路貸」涉黑案公開宣判。經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王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以土豆用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開發的「土豆用錢」APP從事非法網絡現金貸業務,因國家對網貸管控力度加大被迫停止。
  • 蕪湖市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公開庭審
    核心提示:11月15日上午,徐某某等9人涉嫌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案在蕪湖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