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嚴重超時加班 學生打暑期工離職卻拿不到工資
金羊網 作者:唐波、李玲枝 2019-07-19
同小謝一樣在該廠打工的還有近百名學生。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介入調查發現,這些學生工中,有7名不滿16周歲。
小謝還不滿16周歲,所以她進廠的工牌上都是別人的名字和相片
有關部門及時介入妥善處置,調查中竟發現,涉事的東莞一家禮品廠招了七名未滿16歲的「學生工」
金羊網訊 記者唐波、實習生李玲枝攝影報導:剛剛進入暑期,來自廣西橫縣的小謝(化名)已經在東莞東坑一家企業做了20天的暑期工。由於不堪嚴重的超時加班,小謝決定「離職」,卻被工頭告知,無法按約支付工資。同小謝一樣在該廠打工的還有近百名學生。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介入調查發現,這些學生工中,有7名不滿16周歲。截至記者發稿時,大多學生工得到了合理安置,涉事企業已經被責令停工,並按照法定標準給學生們結清工資。
不滿超時加班而「離職」
昨日上午11時許,東莞東坑鎮勤達工業園一家小賓館內,小謝和小黃談起自己的打工經歷,一臉迷惑。小謝是廣西南寧橫縣某中學的一名初二在校生,想利用暑假出來打工。6月中旬,她通過朋友圈內的招聘信息,聯繫上了「莫老師」,在這位莫姓男子的帶領下,跟廣州一家名為「藍達」的勞務公司籤訂了相關協議。
「協議中簽訂是8元一個小時,必須做到8月25日,否則就只能以6元一個小時結算。」小謝告訴記者,自己今年還不滿16周歲,按照國家規定,未滿16周歲,用工企業不得接收。但那名「莫老師」告訴她,完全不用擔心,有辦法讓她成功進去。
6月27日,小黃跟著「莫老師」一起,來到位於東坑的東莞市燁隆禮品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燁隆公司」)報到了。「工廠沒有給我們籤訂任何協議,只是發放了一張工牌。」讓小黃不解的是,自己工牌上的名字竟然變成了陳某某,相片也完全不是自己。後來她才知道,是「莫老師」用了假身份證,將自己成功送入了企業。
「太辛苦了!常常超時加班!」兩名女孩說,她們被安排在一線車間,主要工作是做禮品小手工,先前承諾每天上班8小時,但沒想到後來經常是全天10—12小時工作。「這麼熱的天,車間又極其悶熱,所以『離職』了。」
企業未按法定標準計酬
據介紹,因不滿超時加班等現象,不少暑期學生工都提出「離職」,並於前天開始陸續從工廠撤離。「當時,莫老師把我們安排到附近的一些賓館,並打算送我們回去,但工資卻遲遲沒有結算。」
採訪中,燁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文先生告訴記者,企業確實沒有跟學生籤訂用工協議,但先前已經達成了口頭協議,以每小時9元的標準,為學生們支付工資。「現在招工很困難,我們做禮品這個行業到了暑假都是旺季,所以不得不招用學生工。」
文先生表示,企業確實沒有逐一核查學生們的信息,存在失察的責任。至於薪酬標準,東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相關負責人陳鈞和當場表示,按照東莞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的酬勞至少要達到9.8元,企業在這方面顯然是違規的。
勞動部門:
已下達 「限期改正指令書」
來自東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的通報顯示,燁隆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高紅飛。根據舉報內容,18日,執法人員對燁隆公司及負責人進行了調查。燁隆公司目前共有129名員工,其中正式員工34名、公司自招學生工28名、另有67名學生工經過一名工頭莫某(廣西桂平人)介紹進入燁隆公司工作。
經過監察員初步核查員工身份信息,發現有7名學生工年齡不滿16周歲。目前,執法人員已經對燁隆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要求燁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該7名學生工,按法定標準結清該學生工工資,並將學生工送回其戶籍所在地交由其父母監管。陳鈞和還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接下來,勞動分局監察員將繼續跟蹤處理該案件。
編輯:寶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