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結婚之後一般會把孕育寶寶的計劃提上日程,隨著二胎潮的到來,不少女性也正在考慮生二胎。
好多人糾結的問題是備孕計劃要不要提前告訴自己公司和單位?今天小編結合自己的經歷以及觀察到的例子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觀點。
1、備孕計劃是否要告知單位?
備孕計劃是否告知單位,要視情況而定。原則上無須告知,因為生育屬於個人私事,無需公開。
但也有例外情況,如果本部門工作任務繁重,需要經常出差或者加班加點,體力精力嚴重損耗者,可以用適當的方式告知領導,開明的領導一般都會酌情減輕你的工作量。
2、懷孕後是否告知
懷孕後是否應該告知領導和同事呢?我的答案是應當告知。理由如下:
第一,懷孕雖是私事,但畢竟身體情況特殊會影響工作,理應告知;
第二,準媽媽特殊時期非常脆弱,為了自己和寶寶的健康安全應當主動告知。
孕育寶寶是每個家庭都會經歷的事情,領導和同事都會有同理心,會主動為準媽媽提供好的環境。
讓準媽媽避免接觸二手菸、減少複印機輻射、執法崗位減少安排下基層任務避免路途顛簸、迴避群眾鬧訪等衝突場面、迴避有毒有害執法現場等等,領導對準媽媽的考勤要求會相對寬鬆、請產檢假也方便。
等到懷孕五個月已經開始顯懷了,領導同事遲早會知道的,還不如自己主動告知他們。
一方面顯得自己尊重他們,另一方面領導和同事們知情後也會感到自己有責任為你營造相對安全舒適的環境。
3、把握告知的時機
我建議如果身體沒有什麼特殊情況的話最好懷孕三個月之後再公開。據我的了解很多地方的風俗是懷孕三個月內要保密,我自己感覺這是有一定道理的而並非完全是迷信說法。
懷孕頭三個月是非常脆弱的,稍有不慎可能流產。這三個月裡自己好好保護自己最重要。
如果早早公布懷孕的消息,單位的大媽們會過分關注你,萬一不幸流產,若干年以後仍會時不時被人翻出來說某某好可憐如何如何,多事者還會給出各種猜測,這種氛圍會給你再次備孕造成巨大壓力。
所以我認為還是過三個月再公布,懷孕三個月之後一般胎相穩定,而孕吐反應等也會越來越強烈,這時候向大家說明情況比較合適。
當然,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一開始就先兆流產需要保胎,那麼一定不要有太多顧慮,一切要以寶寶的健康為重,及時向領導請假,在家安胎。
小丁在三線城市當公務員,32歲結婚,這在當地屬於晚婚一族。
小丁所在單位裡面年齡斷層嚴重,而且女性居多,說白點就是單位裡面大媽多,八卦多。
小丁沒結婚的時候單位的大媽就老是催她趕緊找對象,找到對象又催她趕緊結婚。好不容易等到小丁結婚了,大媽們又苦口婆心的勸她說年紀不小要趕緊生娃了。
吸取之前被催婚的經歷,小丁打定主意備孕計劃要對外保密,大媽們關心起來她都是打哈哈過去,多次詢問無果大媽也就放下執念,小丁也過了一段清淨日子。
後來小丁成功懷孕了,但不久產檢出先兆流產,需要保胎。
剛開始小丁顧忌大媽們的過度關心,決定保密。但是特殊的身體情況迫使她隔三差五就要向領導請假,剛開始領導還爽快批准,次數多了,而且又沒有講明原因,領導誤以為小丁工作態度敷衍,總是請假辦私事,對她的態度也沒有之前那麼好了。
小丁非常苦惱,一方面忍受著身體的不舒服和對寶寶健康的擔憂,另一方面承受著領導對自己工作態度不端正的誤解,一時間不知如何是好。
小丁的老公知道妻子的苦惱之後,夫妻倆經過深入討論都認為應當把身體健康放在首位,決定如實告訴領導。
小丁如實跟領導說明情況後,如釋重負。領導知情後也非常關心小丁,讓她安心養胎,需要請假的時候電話告知事後補辦手續就好。
單位其他同事知道後也對小丁更加照顧,大媽們八卦了幾天之後再聊不出什麼新意,也換了新的話題。
現在小丁已經是個三歲寶寶的媽媽了,回想這段經歷,覺得自己那時候真傻,身體不適就應該如實告訴領導,請保胎假安心回家臥床休息,不要自己硬撐,身體是自己的,別人說就說去,不用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