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民航局要求,配合北京市為做好疫情防控向市民發出的「非必要不出京」和「在京過節」的倡議,協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多家航空公司發布涉及北京進出港航班的國內客票退改政策。
國航
國航公告稱,凡在2020年12月14日0時(含)以後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在2021年1月4日(含)前購買或換開的999開頭的國內客票(包括裡程獎勵客票),旅行日期為2020年12月14日(含)至2021年2月28日(含)之間北京進出港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CA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符合以上條件的旅客適用客票退改政策。
在客票有效期內,可以免費辦理一次變更航班,變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變更手續費、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價差。再次變更航班或變更至2021年4月1日(含)以後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如果旅客尚未確定新的旅行時間,國航建議在航班起飛前先取消航班訂座,待確定新的旅行日期後,再辦理客票變更手續。
南航
南航官網公告顯示,北京航線客票特殊處理適用客票為:凡在2021年1月5日(含)前購買、行程涉及北京機場進出港(含經停)南航實際承運航班及使用CZ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旅行日期為2021年1月3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784開頭客票。
南航明確,自2021年1月5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提出改期申請,變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在航班起飛前申請變更,免收變更費及同物理艙位票價價差;在航班起飛後申請變更,免收變更費,需收艙位票價價差。申請變更至2021年4月1日(含)後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東航
東航表示,近期北京部分地區劃為中風險地區,按照公司《關於發布疫情期間國內航線退改規定(2020年11 月版)的通知》的要求,發布疫情期間相關航線客票非自願退改規定。
適用航班為東航票本填開的國內航班,包括國際客票中的國內段。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北京進港、出港、經停國內航段,且該段航班日期在2020年12月19 日(含)—2021年2月28日(含)之間。出票日期或換開日期:在2021年1月5日(含)之 前。
海航
海航也發布了調整疫情防控期間北京進出港國內航班票務處理規定。
適用航班為由海航、大新華航空實際承運的涉及北京進出港國內航班和海航、大新華為市場方涉及北京進出港國內代碼共享航班;出票日期須在2021年1月5日(含)之前,航班日期在2020年12月14日(含)至2021年2月28日(含)之間;適用票證是880/895國內票證以及使用非880/895票證互售的HU/CN國內航班客票。
在航班起飛前已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可至原購票地辦理免費退票業務,不收取退票費。在航班起飛前未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依據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票業務。
客票變更上,在航班起飛前已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可免費變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之前,同航線、同服務等級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務等級變更,可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補齊票款差額);如旅客再次提出變更申請,需在客票有效期內依據變更後客票的使用條件辦理。
此外,山東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中聯航、深圳航空等航空公司也發布了涉京進出港國內航班票務處理的通知,方便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
編輯 Fannie
審核 曹慎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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