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取保候審人逃逸,保證人該負什麼責任?

2021-01-08 粵西洞見

取保候審人逃逸且未賠償受害人損失,保證人該什麼責任?

黎某涉嫌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林某是黎某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黎某在取保候審期間逃逸且未賠償受害人李某甲、李某乙的損失,李某甲、李某乙遂起訴林某,要求林某承擔保證責任,賠償其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近日,化州法院審理了這起糾紛,認為保證人林某無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案情回顧

2015年8月某天黃昏時分,黎某醉酒駕駛摩託車與王某駕駛搭載李某甲、李某乙和一新生兒的摩託車同向發生碰撞,造成李某甲、李某乙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黎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王某負次要責任。李某甲、李某乙交通事故受傷被送去治療,出院後經司法鑑定所鑑定構成十級傷殘,李某甲、李某乙起訴黎某賠償其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法院判決黎某賠償李某甲、李某乙損失13萬多元。

肇事司機黎某除了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還需承擔刑事責任,黎某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被化州法院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林某是黎某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向化州法院出具了《保證書》確保黎某取保候審期間能服從監管,順利接受刑事審判,否則願意承擔「被處以1000元至20000元的罰款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林某出具《保證書》後,黎某在取保候審期間逃逸,且未按民事判決書的判項要求賠償李某甲、李某乙的損失。李某甲、李某乙遂起訴至法院,要求為黎某取保候審提供保證的保證人林某承擔賠償其交通事故損失的責任。

法院判決

化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林某向該院出具的《保證書》,是被告林某對刑事被告人黎某在變更強制措施時為其能服從監管,順利接受刑事審判而提供的保證,而非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事案件的賠償責任提供保證。《保證書》中「我願意承擔被處以1000元至20000元的罰款及相關法律責任」的內容為刑事訴訟程序中的相應法律責任,並不意味著林某為黎某的民事賠償提供了擔保。因此,被告林某與涉案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部分沒有直接法律利害關係,原告以林某須承擔保證人法律責任要求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李某甲、李某乙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不少民眾容易混淆刑事取保候審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與民事保證人的擔保責任,誤以為交通肇事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需承擔交通事故的民事損害賠償的保證責任。實際上刑法的取保候審保證人與民法上的保證人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審的保證人並不當然要承擔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

茂名晚報訊記者劉浩通訊員李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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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審是什麼取保候審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一個人涉嫌犯罪被羈押後,如何儘快地將他(她)「保出來(撈出來)」,即我們常說的辦理取保候審,是許多人極為關心並為之努力不懈的問題。辦理取保候審在律師代理刑事辯護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什麼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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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條規定取保候審保證人怠於履行保證義務致使被告人逃匿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由於該條規定得過於原則,實踐中如何具體運用,頗有爭議,本文略作分析。  大家對保證人於此情形下承擔責任的性質和責任的範圍均無異議,有異議的是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如何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請求是否具有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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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什麼是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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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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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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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及適用條件取保候審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專門機關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 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 合肥取保候審大律師
    決定對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負責人、檢察長或者院長批准,並籤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開庭的時候,審判長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員、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迴避。
  • 以案說法:刑事犯罪中取保候審的實務操作
    2015年11月18日,經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六大隊認定,彭X茂負事故主要責任,王X海負事故次要責任。案發後被告人彭X茂到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六大隊投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第六十七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 家屬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手把手教你寫《取保候審申請書》
    陳健lvshi很多人遇到刑事案件容易慌亂,尤其是家人被關進看守所後,第一想法就是怎麼能辦理取保候審、先把人撈出來。有些人家庭貧困,不捨得、也沒有能力花錢請律師,就覺得自己什麼也幹不了。但實際上,除了律師,被羈押的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也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 取保候審開庭後還要坐牢嗎?
    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很多人以為取保候審就等於不用再追究刑事責任了,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取保候審不等於不追究刑事責任,通俗點講,取保候審就是採取保證的方式,讓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開庭審判。如果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服刑,那麼被取保候審人還是要繼續服刑的。
  • 取保候審的條件、對象、程序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檢察院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遵守取保候審期間的法律規定,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條件、對象、程序四、取保候審程序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不得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與保證金保證。
  • 「取保候審」2020年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諮詢律師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那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