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2020年底,教師漲工資要徹底落實》稱,教育部發通知,國務院教育督導部門部署安排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落實情況督導,內容裡有「教師工資、當地公務員工資對比」。
到底是「教師漲工資」還是國家督導實現義務教育「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有關義務教育教師的平均工資是由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沒有實現就需要督導,怎麼能叫「漲工資」?
促進教育要發展的因素很多。簡單點說,教育發展需要國家投入,需要學校改善硬體,需要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需要建設良好的教育生態,需要良好的基礎教育。相信沒有多少人反對這樣的基本認識。
教師職業
國家向來重視教育,重視教師的待遇和地位,且一直倡導提高教師待遇和地位。待遇屬於勞動者的基本權益。這種權益由法律規定,由勞動合同約定。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都明確規定了教師待遇,從法律角度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
學校屬於事業單位,教師的入職過程有一系列制度規範。我國實行教師聘任制,教師入職需要和學校籤訂聘任合同。而合同的內容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的,學校和教師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籤訂合同。
且合同應該約定勞動報酬等權利和義務等內容。然而,不知從何時開始,社會上有一種議論,教師甘守清貧,才會樂於奉獻,如果整天想著發財致富,心思怎麼會放在教育教學上,怎能無私奉獻?
甚至有人認為,教師甘於清貧,耐得住寂寞,也是師德的表現。有些教育管理部門的領導到學校開會講話時,也會談到教師要守住清貧,要樂於奉獻,還要正確對待職稱晉升問題,少關注個人利益,多在教學上下功夫。
社會上,總是有人對「教師漲工資」心存埋怨,說什麼教師的工資比農民高多了,教師的工資已經很高了,不該再給教師漲工資。這種埋怨可以理解,因為不少人對教師職業特點不了解。
每當教師工資調整時,總會有人說「又給教師漲工資了」。這些年來,我們不僅聽到「教師漲工資」的說法,也看到不少網文就直接把「教師漲工資」嵌入標題。「教師漲工資」似乎成了網絡議論的熱點話題。
例如,最近我們就看到這樣一些網文的標題:2020年底,教師漲工資要徹底落實;教師迎來福音,年底將「漲工資」,教育部已給出通知;教師喜迎工資上漲,網上卻傳來陣陣反對聲,到底該不該漲工資?
還有這樣的標題:2020年底前教師要漲工資了!老師們笑著笑著就哭了……;教齡20年,工資增漲不到1000元,領導說:我們談情懷,不談漲工資;教師漲工資,很多人卻反對,偏見還是不少啊;……
綜合上述標題,我們將其內容概括為:教師迎來福音,教師喜迎漲工資,有人反對,老師笑著笑著就哭了……看到教師、漲工資、福音、反對、笑、哭等關鍵詞,只覺得可嘆!
為何說可嘆?這是因為,至今還有不少地方的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當地公務員,國家督導落實的不是別的,正是「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落實情況」,也就是說,督導的目的是看各地是否落實了義務教育法的規定,而不是什麼「漲工資」。
請看1986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有關教師工資的規定:
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 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教師的平均工資是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明文規定的,而且早就規定了,具體落實的過程卻很長,且至今尚未完全落實。「落實」指的是依法兌現,而不是「漲工資」。按理說,只有落實了之後,再增加工資,才叫「漲工資」。
相信絕大多數人是能夠區別「落實」和「漲工資」含義的不同的,不可能將這兩個詞語混為一談。如果不了解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我們可以去查閱。相信很多人明白「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是啥意思。
督導「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落實情況」是真實的說法,而「教師漲工資」的說法屬於「不實」說法。這兩種說法要弄明白,否則會造成理解方面的「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