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鹽湖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刑事自訴案件,成為人民法院「多元解紛」機制建設中,全省首個調解成功的刑事自訴案例。
案情簡介
2020年6月,鹽湖區一位老人遭遇車禍後不治身亡,老伴郭某悲痛萬分,但因半身不遂,行動不便,遂委託其親屬王某代為處理事故賠償等相關事宜。在有關部門的調解下,王某與肇事司機達成調解協議,以代理人身份拿到賠償款共計71萬元。
得知消息後,郭某多次向王某索要賠償款,出乎意料的是,王某卻始終以各種理由拒絕歸還。郭某憤恨交加,認為王某將賠償款佔為己有,構成犯罪,便起訴到鹽湖法院,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責任,並返還老伴的死亡賠償金。
鹽湖法院受理後,認為該案雖屬刑事案件,但符合最高院鼓勵刑事自訴案件自行和解或調解的規定。經研究並徵求當事人同意,決定由訴調中心嘗試採取訴前調解方式進行解決。
調解過程
案件被分至鹽湖法院特邀調解員李獻有、王引弟、田應傑及史雲英手上後,四人即刻著手調查案情,不久便找到了雙方的分歧所在:
被告人王某與死者是親姐弟,死者生前的一些債務均由王某代為償還,喪葬事宜及相關費用也是由王某一手操辦並墊付,王某認為這些費用理應拿賠償金折抵,郭某則以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主張權利,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鑑於自訴人郭某年過七旬,行動不便,四位調解員專程前往郭某家裡了解案情,並給郭某精心準備了一份禮物,郭某非常感動。但談及車禍後王某的所作所為時,態度堅決,語氣強硬,調解員無功而返。回到法院後,調解員又馬不停蹄的約見了被告人王某,王某也認為自己付出太多,不但出力,還搭賠了不少錢財,聲稱就是把錢燒了也不能給郭某。雙方的不敬不讓,讓調解員很是棘手,調解工作一時陷入了困境。
僵持不下的困難並沒有減退調解員的決心。他們決定調整化解思路,採取迂迴戰術攻堅。一方面,做工作讓被告人王某的孩子參與進來,同時調解員又兩次到郭某家,通過郭某女兒進行溝通,以事實勸解,用親情感化,郭某的態度有所緩和,將標準降到39萬元,王某也從當初僅同意歸還25萬元提高到33萬元。雙方之間態度的緩和,給調解工作帶來轉機。
調解結果
11月16日,通過調解員不耐其煩的勸導和不懈努力,雙方都做出了讓步,最終以王某支付郭某36.5萬元達成和解協議。
被告人王某當場履行了協議,將款項轉至自訴人帳戶,一起劍拔弩張的刑事自訴案件圓滿結束。
調解感悟
這起刑事自訴案件的調解成功,不但凝結了我院調解員執著的敬業精神和不辭辛苦的努力付出,彰顯出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真摯情感,更體現出鹽湖法院「多元解紛」機制建設的顯著成效。
近年來,鹽湖法院對進入法院的矛盾糾紛進行精準分流,力爭通過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律師調解等訴前調解方式和速裁程序予以化解,實現案件分流、多元調解、立案、速裁和精審等環節無縫銜接,做到「簡案調解、類案快解、繁案精解」,大量矛盾糾紛得以快調、快立、快審、快結,「多元解紛」工作始終走在全省前列。
來源:鹽湖法院
責任編輯:閆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