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的趙先生是一個90後,經過幾年的打拼攢了點錢,並於今年6月29日在廣汽豐田呼和浩特億陽金川店購買了人生中的第一輛車——白色豐田雷凌車。卻不曾想,這是一輛被噴過漆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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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被二次噴漆?
9月13日,趙先生開著他新買的車來到報社,向本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他告訴記者,他於9月8日晚停車的時候,不小心發生剮蹭,自己車的前保險槓右側靠下的位置蹭在另一輛車的後保險槓上。下車後發現,剮蹭的地方沒有大礙,剮蹭點上方的車漆卻大片大片的脫落。記者發現,趙先生的新車前保險槓右側靠下的位置,確實有大片車漆脫落。
「我第二天中午就去4s店處理,但是由於收費過高,我就找了一位懂車的朋友幫忙處理,不曾想,被同學發現我的新車被二次噴漆。」趙先生說,發現問題時已經是當天的17時許,他第一時間就聯繫到他買車時的銷售顧問張平,把情況進行了說明,並往4S店走,到店已經是18時許了。本是衝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去的,不曾想被張平一直推脫,說沒找到領導,沒有解決方案。
9月10日8時許,趙先生再次來到店裡。這次是該店的銷售經理謝金東和趙先生對接。謝金東讓他們店裡的技師拆開保險槓鑑定是否噴過漆。經過鑑定,技師表示趙先生的新車確實出現過二次噴漆現象,但不是在他們店裡噴的。對於趙先生提出的退換車要求,謝金東讓趙先生先回去,他們需要調查一下,看是店裡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
當日19時30分許,趙先生和愛人再次來到4s店,謝金東表示沒有調查出是哪個環節出現問題,但是為了能讓趙先生心裡平衡,可以給趙先生修車,並送保養和禮品。對此商議結果趙先生不滿意,於是一氣之下將車停在4s店門口走了。9月11日8時40分許,趙先生再一次來到4s店協商,卻不曾想警察也來到了店裡,因為趙先生將車停在4s店門口不肯挪車,擾亂了公共秩序,還被警察帶到了派出所。
「當初我買車時發現前保險槓右側鼓起一個很小的包,讓銷售顧問換車,他稱沒有車了,就沒換。後來去4s店讓技師驗車時,我問技師那個小包是怎麼回事,技師說是受到到擠壓以後,給頂出來的。還有就是,前保險槓有個特別明顯的流漆痕跡,我提車時真沒發現,半個月以後才發現的,因為不懂這是二次噴漆造成的,就沒管。那天去4s店交涉,人家說那麼明顯的痕跡我都沒看出來,不可能。而且我也沒有拍照,沒有證據證明車在交車時就有流漆痕跡。他們還堅稱,有這麼明顯流漆痕跡的車他們在驗車時是不要的。」趙先生說,他第一次買車,也不是專業人員,是真沒發現,如果車有瑕疵,銷售人員應該有義務提醒消費者,而不是隱瞞讓消費者自己去發現。
誰噴的漆無法確定
「趙先生的車確實噴過漆,而且前保險槓還有很明顯的流漆痕跡,這不可能是我們噴的,因為我們不是這個技術。而且,新車從廠家來的時候,我們也是驗過車的,這樣明顯的流漆痕跡我們收車的人很專業,是能看出來的,這樣的車我們不可能要。所以這個車從廠家來的時候是沒有問題的。況且,當時賣車的時候,也已經讓消費者驗過車了。」9月13日,記者來到廣汽豐田呼和浩特億陽金川店了解情況,謝金東表示,趙先生的車已經購買了兩個多月了,這期間到底是誰噴的漆無法確定,所以他們無法處理,建議趙先生找第三方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然後走司法程序。
而對於趙先生當時買車時要換車的請求,張平表示知情。但對於趙先生是以什麼理由提出換車的,張平表示記不清了。同時張平告訴記者,當時交車的時候,車身既沒有流漆痕跡也沒有小包鼓起,並稱如果車身流漆、起包還交車,那就是欺騙消費者了。
面對證據商家稱專人對接
9月13日晚,趙先生和愛人談起此事,說後悔當時沒有拍照,沒有相關證據證明車漆不是自己噴的。這時,趙先生的愛人掏出手機,稱她當時拍照了。兩人急忙找到6月29日所拍的新車照片,放大後發現,新車的前保險槓上確實能看到流漆痕跡。
趙先生找到證據後很是高興,第一時間告知記者:「我找到買車那天給車拍的照片了,放大後能看到流漆痕跡,能證明這漆不是我噴的。」
9月15日,記者拿著趙先生所發的照片和照片拍攝時間截圖再次來到廣汽豐田呼和浩特億陽金川店,和謝金東說明了情況。對此,謝金東表示,他已經不再負責此事,所以不能接受採訪,店裡已經有專人接手了這件事,因為是周末,專人不在,讓記者周一(9月17日)再到店裡進行採訪。當記者提出專人是誰,有沒有聯繫方式時,謝金東表示他均不知道。同時,謝金東還表示,此事已經上報上面的領導,他們也會主動聯繫客戶。
隨後,記者再次找到銷售顧問張平,跟他說明了情況,他仍堅持稱在交車時沒有流漆痕跡。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時,謝金東過來阻止了記者的採訪,讓記者不要打擾正在和意向客戶溝通的張平。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記者 馬麗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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