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和我一樣的人,笑點淚點和好多人都不太一樣。一個大家都哈哈大笑的段子,我常常覺得好無聊,一個大家覺得太冷的笑話,卻讓我能笑上好幾天,甚至有時候,明明是個喜劇,我卻居然鼻子一酸,眼淚唰的就下來了。
要說我這人吧,確實是活得比較自我,關注自己的情緒多過外界的情緒,我能做到的禮貌教養頂多就是在你說一個不好笑的笑話之時,我不直接說「這個笑話好爛,一點都不好笑「。但我確實沒辦法為了迎合和隨大流,而當」奧斯卡影后「。
有人說:你這樣太不給面子了,附和幾句又不會死。
的確不會死,但需要給「面子「的社交實在太累,如此,我寧願獨處。現在我大多宅在家,看書讀報聽音樂看電影,還會自言自語。
如有好友相約,我會儘量邀請他們來家裡做客。一起逛個超市,買幾個大家都喜歡的菜,一起擠在我家小小的廚房裡烹飪,然後吹捧自己的廚藝,玩笑式的貶損對方的廚藝,誰也不會覺得沒給誰面子。
有一次和朋友們酒足飯飽後,我吵著鬧著非要讓一個電視臺的記者朋友,聲情並茂的朗誦我很多年前寫的一首詩。他讀了,特別有代入感,朋友們都紛紛開始回憶青春了,我卻突然說了一句特煞風景的話:「狗屎,我寫得真是太狗屎了。「瞬間把大家剛代入的情緒給瓦解了。他們當時一致決定要讓我洗碗,我就開始耍賴皮,我提議:石頭剪刀布,誰輸了誰去。
結果我贏了,哈哈哈哈,我嗨皮的在沙發上吃西瓜,輸的人在廚房收拾。
真實的我,大概就是這樣子的吧。
02.
有一段時間,「有趣」這個話題還蠻火的,我問我的朋友們:「你們覺得我有趣嗎?」
他們的回答簡直太不出乎我的意料了,原話我不大記得了,大概意思是說,看樣子我像個文藝女青年,接觸下來是個女屌絲。看樣子我是個弱女子,接觸下來會說黃段子。總之常常不按套路出牌,哪天哪根筋搭錯了,我就成了個女瘋子。
所以綜上所述,對於他們而言,我是個有趣的人。總結的這句話,其實是我自己加的,不過,我覺得他們就是這個意思啦。
好了,嘚瑟完畢。
03.
其實,談到這個話題,是因為前段時間,我有個異性朋友失戀了,他說是因為女朋友嫌他無趣,為了挽回女朋友的心,一直在努力做一個符合他女朋友心目中有趣形象的男人,結果他還是失敗了。
我見他那段時間那麼喪,就多管閒事的問:「跟我說說吧!你都做了哪些有趣的事來挽回你女朋友的心啊?「
他說:「我一天背一個笑話,每周看1本書,有空就去聽歌劇逛畫展,看電影也選冷門小眾電影……」
我耐心的聽他說完,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我問:「你覺得那笑話好笑嗎?你喜歡看書嗎?你聽得懂歌劇看得懂畫展嗎?你看小眾電影的時候睡著了嗎?」
他說:「是,我現在還不能特別適應這種生活,但假以時日,我一定可以變成一個有趣的人。」
我無語。他對一些自己壓根都不感興趣的領域,為了看上去能「有趣「,所以就強迫自己去做,背著這種想要「成為一個有趣的人」的負擔,恐怕一輩子都不會有趣。
我常常覺得你從「我要成為一個有趣的人」開始的那一剎那,你就已經趨向於無趣了。
真正的有趣是一種無任何功利心的閒情雅致,真正的有趣應該是你從未想過自己在別人的標準裡是否有趣。
你要做的就是你喜歡做的,不迎合任何人,你也不會因為對方覺得你無趣,而否定自己,因為真正有趣的人從來都不是走進對方的世界對方的標準裡,而是他有他自己的世界,對方要是喜歡,就進來參觀參觀。
04.
我理想中一個有趣的人是什麼樣呢?
我想到了很多人,說說錢鍾書吧。楊絳回憶她先生時說,錢鍾書在她睡著的時候在她臉上畫大花貓,還在女兒肚子上畫。不止如此,他還在自家貓和林徽因家貓打起來的時候,拿個竹竿在旁邊為自家貓加油。
我深覺有趣,我完全沒料到他竟是這樣的錢鍾書。
另外我前段時間看@大表哥的王小圈談有趣中寫到:我們知道紅樓夢裡,公認黛玉湘雲是有趣的,探春王熙鳳是有趣的;相對的,迎春寶釵就不那麼有趣一點。感覺有趣的人裡頭,黛玉史湘雲是有小脾氣的,探春是有大脾氣的,王熙鳳是有暴脾氣的,她們這四個人都有意思在哪裡?
林黛玉:葬花,一般人還真想不出這麼個玩法。嘴賤,「攜蝗大嚼圖「之類的各種貧嘴賤舌。
史湘云:豪邁,喝醉酒大石頭上就躺著睡著了,拿鐵架子大塊烤肉,被人說乞丐一樣理直氣壯反駁。
賈探春:玩具收藏癖,紅泥做的小火爐什麼的,求寶玉給她買好玩的。
王熙鳳:會說笑話,嘴快人爽利。
這四個人為什麼被大眾公認為比較有趣的人?我發現了一個規律,就是她們都活得比較自我,不迎合不委屈自己,一點都不符合那個時代標準的大家閨秀,公府小姐或媳婦的形象。她們有趣的那個點,恰恰就是不符合她們身份的那個點。
就像今年奧運會突然刷爆朋友圈的傅園慧一樣,完全不按套路出牌的她,確實和我們以前看到的運動員不太一樣,我們被這種逗比風格瞬間給圈粉了。
其實,所謂「有趣」是一件蠻主觀的事情,每個人定義的有趣的形象可能都會有所不同,但對於評價者來說,有趣的本質就是一場愉悅的意外,是一種驚喜。
05.
當預期和實際接觸後的感受重疊部分越少,且讓你驚喜的部分越多,這樣的人你會覺得越有趣,反之亦然。
不過,有趣也是分等級的,高級的有趣確實是一件挺困難的事情,它要求這個人有知有感有脾有癖有欲,而這一切還都不是刻意營造而來,更重要的一點是,即使你真的有趣,也需要展現給有相似價值觀的人,才能獲得共鳴。否則,你的博學可能被解讀為賣弄知識,會惹來冷場和嘲諷;你的玩笑可能會被誤會,甚至被當真。
假如你真照著對方期望的樣子強迫自己「有趣」起來,即使變成了對方希望的樣子,你信嗎?對方也不會再覺得你有趣。因為你完全跟ta想得一模一樣,久而久之,為ta改變的這些通通都還是會化為無趣。
所以,我覺得與其刻意迎合,不如堅持,堅持自己的原則,也不懼別人的不理解,可能才會獲得真正的有趣和個性。
比如我吧,有人說我的詩寫得又汙又爛,甚至說我是低級趣味又如何?我還是接著要寫啊,因為我覺得寫作很快樂啊,寫情詩也很快樂啊,如此我自覺有趣,與他人何幹。
也願你篤定你的世界,你的愛好和你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