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愛滋病仍賣淫 女子被判傳播性病罪
據今日環江7月29日報導,2012年9月,戶籍為廣西河池的蒙某被醫院告知感染了愛滋病,但蒙某卻租住到某鄉鎮旅社,打算從事性交易。
2019年11月22日晚,蒙某在街頭與韋先生搭識,談好價錢後兩人到旅社發生了性關係,後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二人均被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後,該案被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
近日,廣西河池市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這起傳播性病罪案件。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蒙某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仍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傳播性病罪。
蒙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
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判處被告人蒙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一石激起千層浪,廣西河池愛滋女子,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卻依然從事賣淫活動,在當地引起不少的議論和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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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傳播性病罪法普
1|刑法條文
《刑法》第三百六十條 【傳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者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以傳播性病罪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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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觀故意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的「明知」:
(一)有證據證明曾到醫院或者其他醫療機構就醫或者檢查,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
(二)根據本人的知識和經驗,能夠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
(三)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行為人是「明知」的。
3|該罪為行為犯
只要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故意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即構成犯罪。
傳播性病行為是否實際造成他人患上嚴重性病的後果,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4|嚴重性病的界定與認定依據
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所稱的「嚴重性病」,包括梅毒、淋病等。其它性病是否認定為「嚴重性病」,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規定實行性病監測的性病範圍內,依照其危害、特點與梅毒、淋病相當的原則,從嚴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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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故意傳播構成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第二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的,認定為刑法第九十五條第三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所指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一)明知自己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愛滋病病毒,故意不採取防範措施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
6|傳播性病罪特徵
——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社會治安治理秩序。
——客觀方面表現為嚴重性病患者實施賣淫嫖娼的行為。
賣淫是指以營利為動機,與不特定的異性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
嫖娼則是指以交付金錢或其他財物為代價與賣淫者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故意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即構成犯罪。
——本罪的主體是特別主體,即已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人。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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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拿健康甚至生命去發生性關係
眾所周知,愛滋病被醫學界確認為一種嚴重性病,也是醫藥上難治之症,是對人體健康危害極大的傳染病,因此,被俗稱為「愛死病」,讓人談艾色變。
近年以來,隨著性觀念開放,愛滋病傳播速度神速,感染率持續上升,感染率處於高發期。
據國家衛健委疾控局統計,截至2019年10月,全國報告現存活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患者95.1萬餘例。
其中,2019年度,60歲及以上老年男性感染者呈上升趨勢;15-24歲青年學生感染者中,男生明顯多於女生,另據國家衛健委統計,每年約3000例學生感染愛滋病,高校學生是高發人群。
愛滋病主要通過母嬰傳播,血液傳播,性傳播,其中,性傳播最為隱性傳播,潛伏期長不易發覺,成為愛滋病最主要的傳播方式,性傳播率高達93%。
在成人的性自由世界,主要通過一夜情、婚外情、賣淫、嫖娼等方式傳播,現實生活中也存在故意惡意傳播愛滋病違法行為不法之徒,網傳被愛滋病患者通過性行為故意傳播愛滋病的例子不在少數。
因此,人民律師評論提醒好性之徒,注意採取安全措施,自覺遵守高尚的性道德,倡導積極向上健康的生活,端正性觀念、糾正生活觀,拒絕賣淫嫖娼,拒絕一夜情、婚外情等不潔性行為,防範被感染。
同時,呼籲大力查處故意傳播愛滋病的違法行為,利用刑法手段依法嚴懲故意傳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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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安全套不一定安全,潔身方為自好,生命與激情中,健康與生命永遠價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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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人民律師評論奉上改編的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翻譯後的短詩《自由與愛情》以怡情悅目,以警示網友。
《健康與生命》
(翻譯版本一)
性情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生命故,
二者皆可拋。
(版本二)
健康,生命!
我要的就是這兩樣。
為了健康
我犧牲我的性情;
為了生命,
我又將愛情犧牲。
(版本三)
自由與愛情!
我都為之傾心。
為了健康,
我寧願犧牲自由,
為了生命,
我寧願犧牲愛情。
(注:自由這裡指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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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僅代表人民律師評論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