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矢」構字作用的異同
——兼談「寸」字及構字作用
文 / 金文偉
「弓」與「矢」在字義上同屬弓箭系統,因此在構字中,其作用既有不同處,又有相同點。不同處在於構字中各表己意,相同點是都作度量的器具。掌握了這二字的構字作用,有利於提高識字效率,了解相關的漢字文化。
甲骨文寫作「」,是象形字,像一張弓之形,有弓背、弓弦、弓梢。小篆寫作「」,省去弓弦而擴大了弓梢部分;到楷書寫作「弓」。本義是射箭或發射彈丸的器具。引申指弓狀物,如「琴弓」。因弓形彎曲,又引申指彎曲,如「弓身」 「弓步」。
「弓」在構字中主要作意符,表示弓箭、弓形、彎曲等意思,如「引、張、弛、弦、彈(dàn,彈弓)、彎」;也作意符兼音符,如「躬、穹(qiónɡ)」。下面選解三字。
會意字,從弓從丨(ɡǔn,指箭),表示箭在弦上即將射發。本義是開弓。「開弓」要拉弦,引申為牽、拉,如「牽引」 「引車賣漿」。「開弓」時箭指前方,又引申為指導、帶領,如「引導」 「引領」 「引路」。又因「開弓」拉長了弦,又引申為延長、伸長,如「引申」 「引領相望」。「開弓」時弓弦往自身方向拉,又引申為引來、招引,如「引火燒身」 「拋磚引玉」。進而引申為引起。也因「開弓」時弦往後拉,引申為引退、引避。
形聲字,從弓,長聲。古人用弓時安上弓弦,叫「張」,不用弓時放鬆弓弦,叫「弛」,所以成語有「一張一弛」。由「安上弓弦」,引申為張弓、張開、擴張,進而引申為放縱,如「張狂妄行」。「張弓」是想發射,故引申為主張。由「張弓」欲射又引申為舉目而望,如「東張西望」。又引申為排開、陳設,如「張燈結彩」。「張弓」則弦緊,又引申為緊張,進而引申為慌張、張皇。用作量詞,如「一張弓」 「兩張紙」。
弛的古音是形聲字,從弓,也聲。後來音變,「也」不能為「弛」表音了,成為記號,但「弓」還能表意,於是「弛」成了半意符半記號字。
本義是放鬆弓弦,與「張」相對。引申為放鬆、鬆懈,如「張弛有度」 「鬆弛」。又引申為延緩,如「弛緩」。
甲骨文寫作「」,像箭的形狀。漢隸寫作「」,楷書寫作「矢」,不像「箭」(➹)形了。本義是木製的箭。先秦時稱木製的為矢,竹製的為箭,秦漢後逐漸混同。假借為「誓」,表示發誓,如「矢志不渝」 「矢口否認」。書面語為了追求典雅,常以「矢」代「屎」,如「千村薜荔人遺矢」(毛澤東《送瘟神》其一)。
矢作偏旁,在構字中作意符,表示箭、直等義,如「醫、族、矯」;作音符,如「雉、疑」;也作意符兼音符,如「知」。下面簡析「知、族」二字。
會意兼形聲字,從矢(箭)從口,以吐詞流利如箭表示說話人對所說內容十分熟悉;矢兼表音。本義是熟悉、了解、懂得,是古詩文的常用義。如「知己知彼」 「知難而進」 「溫故知新」 「好雨知時節」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人之間的理解是相互的,故引申指彼此了解而情誼深厚的人,如「知音」 「故知」。由熟悉各種對象又引申指學識、學問,如「知識」 「求知」。知識能增智,故引申為智慧,讀zhì,如「兩小兒笑曰:『孰為汝多知乎?』」(《列子·湯問》。為:謂。)此義後來寫作「智」(加表示言辭的「曰yuē」)。
有了知識就有了一定的管理能力,故引申為主持、管理,古代官職「知縣」 「知府」 「知州」的「知」就是此義。
古文中也有詞語「知道」,一般是兩個單音節詞的組合。如《禮記·學記》:「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此「知道」就是兩個詞,指人們對「道」的了解掌握。
「知」在古詩文有作「知道」義的,如賀知章《詠柳》中「不知細葉誰裁出」、賈島《尋隱者不遇》中「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王安石《梅花》中「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短語「不知則問,不能則學」,這些「知」都可以理解為當今意義的「知道」。
我們閱讀時要分清「知」的具體意思。
甲骨文寫作「」,會意字,下部兩個「矢」表示箭多,其他部分是旗幟,即楷書「」(yǎn),合起來表示旗幟下聚集著矢(用來殺敵),即後來的「簇」(「族」 「簇」是一對同源字)。後來簡化為一個矢的「族」。本義是攢聚,引申為眾多。古代氏族部落大多以弓箭為武器,同一家族或氏族就是一個戰鬥單位,故又引申指宗族、家族、氏族。進而指種族、民族。由「宗族」劃分又引申為種類、品類,如「上班族」「萬物百族」。
二、「弓」「矢」在構字中都用作度量的器具
這是弓和矢在構字作用上的相同點。弓長矢短,弓用於度量長的物體,矢表示短的物體。
弓表示長,如「疆」字,從弓從土從畺(jiānɡ,兩田三橫線表示田間界線),弓在「疆」中表示丈量田界、以弓記步的意思。本義是田界,
矢表示短,在「短」字中表示空間或時間的距離小,如「短途」 「短期」;在「矮」 「矬」字中表示人的身子短,如「矮個兒」 「矬子」。
有些人不知道「弓」 「矢」的這個表意作用,於是認為「矮」 「射」兩個字的意思被弄混了:「矮」從「矢」,應是射箭的意思;「射」從身從寸,表示身子一寸長,也應是矮的意思——這是不了解「寸」而誤解了「射」。
「寸」字產生於「又」字。「又」的甲骨文寫作「」,像右手形,用(從下往上數)拇指、食指、中指這三指代表五指,伸向右下方的一筆是手臂。金文「寸」字寫作「」,是指事字,在「又」下加指示符號(一點),指手腕下的一寸處。隸書寫作「」。本義是寸口,是中醫把脈處,引申指比較短的長度單位,如「一寸光陰一寸金」。但是在構字中,「寸」主要表示手臂,如「付」字,從人從寸,表示手持物給他人;「守」從宀從寸,表示用手護衛房屋;「尊」從酋(久釀之好酒)從寸,以手持好酒敬人表示尊敬。
「射」從身從寸,表示從身邊引弓發射之意。
(作者單位:集美大學師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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