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警方通過縝密偵查,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破獲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一宗,追回被盜摩託車一輛。
8月30日上午7時許,梅江公安分局東山派出所接到事主王先生報警,稱其妻子停放在梅江區東山大道,農資宿舍樓下的女裝摩託車被盜了。但他在摩託車上安裝了GPS,根據GPS顯示,這輛摩託車目前在梅江區團結路。
接報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勘查,並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監控視頻進行查看。結合智慧新警務系統分析研判,辦案民警於當日中午12時許,在團結路一摩託車店內將犯罪嫌疑人葉某興(男,67歲,梅江區人)抓獲,並在其店內追回被盜摩託車一輛。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葉某興對其明知是來路不明的贓物,仍以低價收購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其供述,自2007年至今,這已是其第四次被公安機關抓獲,但因其存款都被揮霍一空,又沒有經濟來源,於是再次幹起「老本行」,低價接贓後再賣出從中獲利。
8月30日上午,其手機通訊錄的聯繫人「志妹」打來電話跟其聯繫,稱想要「出手」一輛摩託車,經過一番協商,葉某興在明知對方「出手」的摩託車來路不明的情況下,仍以700元的價格從「志妹」手中將車收購。
追回的被盜摩託車
目前,犯罪嫌疑人葉某興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追回的摩託車經查證屬實後已發還給事主,案件偵查和追逃工作仍在進行中。在此,警方督促「志妹」早日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警方提醒:購買摩託車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並索要發票和票據。若購車時發現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或者對方無法提供購買發票、來路不明的車,則需格外多留心眼,這種車很可能是不法分子盜竊所得,不法分子為了「出手」會以低價迅速賣出,廣大群眾切莫從「消費者」變成「接贓者」。
【通訊員】徐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