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語。 中新網 資料圖
5月2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教育部網站獲悉 ,《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近日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審定,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同意,作為語言文字規範發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國家語委與中國殘聯於2011年共同設立重大科研項目,支持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規範標準的研製。2015年,「國家通用手語標準」和「國家通用盲文標準」兩個重大課題順利結項,形成《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兩項成果,在全國55個單位(含特教院校、殘疾人專門協會、盲文出版單位)進行了為期一年半的試點,並在試點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完善。《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分別規定了通用手語常用詞彙的規範動作和用盲文書寫國家通用語言的規則。
《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的發布,是國家通用語言的豐富和補充,是對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使用手語和盲文的語言權利的保障;為他們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成果提供便利,將進一步加快手語和盲文規範化進程,極大促進殘疾人文化、教育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兩項規範研製組負責人表示,研製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視障和聽障人群迫切需求的回應。調查結果顯示,手語動作不一致和詞彙量不足是當前我國聽力殘疾人和殘疾人工作者手語使用中面臨的兩大問題。
相較於原《中國手語》,《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明顯地收錄了廣大聽力殘疾人現實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手語,替換了過去許多和漢字一一對應的手語,大量減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注意描述手語表達時體態動作和面部表情的變化,重在體現手語表形表意的語言特點。
《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則沿用了現行盲文的聲母、韻母、聲調和標點符號,沒有改變、刪減或增加任何一個符號,只是完善了現行盲文標調規則,規範了聲調符號的用法,是對現行盲文的繼承和發展。
負責人介紹,新盲文方案具有新舊銜接、讀音準確、省時省力以及有利於信息化的特點。現行盲文原來「需要時標調」對計算機來說是無法實現的目標,通用盲文的省寫規則都是計算機可執行的客觀規則,漢盲翻譯沒有了無法實現的目標。由於通用盲文字字帶調,盲漢翻譯的難度大大降低,準確率能夠大幅度提高。更進一步,國家通用盲文有利於實現與其他漢語盲文相互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