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教育部獲悉,《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簡稱「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簡稱「通用盲文」)近日由中國殘聯、教育部、國家語委正式發布,將作為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手語有了「通用語」,盲文有了「規範字」。
過去,由於我國地域遼闊、方言眾多,手語和盲文長期存在動作不一致、標調不規範等問題,導致殘疾人的學習生活以及不同地域殘疾人之間的溝通交流產生了困難。據國家手語和盲文研究中心2011年開展的全國手語、盲文使用狀況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手語動作不一致和詞彙量不足是我國聽力殘疾人和殘疾人工作者手語使用中面臨的兩大問題;半數以上的視力殘疾人認為需要完善盲文。
此次研製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不是另起爐灶,也不是另闢蹊徑,而是遵照語言文字規律,在國家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總體要求下,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進行的,是對以往手語和盲文規範化成果的繼承、發展和完善。」規範研製組負責人表示,「這是保障特殊人群實現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
從立項研究到試點完善,兩項規範的研製歷時7年。通用手語按照「增加新的、改正錯的、刪除舊的」的目標,補充反映現代化、信息化、城鎮化發展變化的手語常用詞數量,刪除已經過時的詞目,並對2003年修訂出版的《中國手語》中不符合聽力殘疾人手語表達規律和特點的動作進行了修訂。通用手語大量減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注意描述手語表達時體態動作和面部表情的變化,重在體現手語表形表意的語言特點,更加符合約定俗成、簡明易用的語言文字規範化規律。
通用盲文是對現行盲文的繼承和發展,一方面沿用了現行盲文的聲母、韻母、聲調和標點符號,沒有改變、增刪任何一個符號;另一方面完善了現行盲文標調規則,實現全面標調。這將有助於視力殘疾人「學新會舊、懂舊識新」。規範研製組負責人告訴記者,字字標調能夠解決盲文讀音不準和信息化的問題,但若在紙介質上字字標調會大量增加盲文方數,又與盲文作為觸覺文字必須簡潔的要求背道而馳。因此,通用盲文在計算機後臺每個字都帶調,而在紙質版盲文中有省寫,最大限度地省方省時,提升盲文閱讀與書寫效率。
此外,通用手語要求是在公務活動、學校教育、電視媒體、圖書出版、公共服務、信息處理等場合或領域以及今後在國家舉行的手語水平等級考核中使用,並未限制和禁止不同於詞表的地方手語在其他場合和領域中使用。同時,對表達同一事物、概念的手語詞彙,存在地域差異或有多種打法的,通用手語以並列的方式,而未採取只採用一種打法的排他性做法。
(光明融媒記者柴如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