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香港11月4日消息 (記者 原傑)香港立法會11月2日三讀通過《2005年收入條例草案》,這意味著從明年二月十一日起,香港將取消遺產稅。
遺產稅取消後,香港政府的庫房每年預計少收十五個億。但香港財經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表示,這將不會影響政府投放在民生事務上的資源。他認為,取消遺產稅,可以避免香港的金融市場,及在全球和區內市場的佔有率出現萎縮,進而有希望增加金融及地產方面的投資,為庫房帶來更多其它收入。
據了解,在香港,現時如果遺產總值在七百五十萬元或以上,繼承人須繳納5%----15%的遺產稅。而明年二月以後,一位擁有八百萬遺產的繼承人,將可節省四十萬元的稅款。另外,做為過渡安排,此法例追溯期為明年的二月十日到今年的七月十五日,期間,去世人士的遺產總值超過七百五十萬的,政府將象徵性地收取一百元的稅款,多繳稅款將被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