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雨欲來
理查三世先前為了自己當國王接連殺害曾經的隊友,然而,連年都沒過,他自己就體驗到了被隊友背刺的感覺。
第二代白金漢公爵反了。
因為二白在愛德華四世一朝並不得寵,而理三對這個上位助推手並無虧待,故二白造反的原因也陷入了謎團,據說他其實只是名義上的帶頭人,給愛四的支持者們背了一口大黑鍋,也有說他有謀求自立的野心,他是愛德華三世的幼子老格洛斯特公爵託馬斯的繼承人,外公又是蘭朝宗室、第二代索默塞特公爵埃德蒙。
愛四的支持者們當然主張理三下課,讓愛德華五世復位。
但是,愛五及其弟約克公爵理查自從入住倫敦塔,早就從公眾視野中消失了,留下了「塔裡的王子」的傳說,沒人知道他們是生是死,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於是二白又提出:雖然蘭開斯特王朝開國之君亨利四世一脈已絕,但亨四的侄子第一代索默塞特公爵約翰(二索的兄長)的女兒老裡奇蒙伯爵夫人瑪格麗特的獨子第二代裡奇蒙伯爵亨利·都鐸正在布列塔尼流亡,也可以算是蘭朝的繼承人,可以迎立為君。
第一代裡奇蒙伯爵埃德蒙是亨利六世的母親法國卡特琳公主改嫁後所生,作為亨六的異父弟當然站在蘭朝這邊,最終與其父歐文都在玫瑰戰爭中喪生,二裡就是在一裡死後才出生的,所謂第二代伯爵其實也是他自稱。約克王朝先前先後讓愛四的兩個弟弟得到裡奇蒙伯爵領,明擺著就是不承認二裡這個逆臣後裔了。
此一時彼一時,二白和瑪格麗特及伊莉莎白太后組成了同盟。這時候伊莉莎白太后因為已經失去了先王遺孀的身份,只能隨前夫稱格雷夫人了。兩個女人結盟的條件就是,二裡娶伊莉莎白的大女兒伊莉莎白公主。在愛四諸子都被認為已經死去的情況下,愛四一脈當然是大女兒的繼承權最大。
本人是蘭朝宗室女,公公、丈夫及叔父一門都作為蘭黨被害,兒子又是流亡在外的蘭黨領袖,瑪格麗特卻仍然能在約朝混得開,實在不簡單。一裡死後,她就改嫁了二白的叔叔亨利爵士,故既是二白的堂姨,又是二白的嬸娘,指不定在背後對二白使了什麼小動作。
亨利爵士在巴內特一戰中效忠約朝,不幸傷重而死,瑪格麗特又改嫁侍衛長也是曼島國王託馬斯·斯坦利,並以此關係得以出入宮廷。
布列塔尼也支持二裡,希望他奪得王位後與布列塔尼建立友好關係。二裡欣然準備了船隻,預備回國和二白合兵。
但是,天公不作美,起了大風,二裡無法登陸,二白的軍隊也受阻潰散,理三僅用數周就平定了二白的叛亂,並將二白斬首,再沒收格雷夫人在愛四年間得到的全部土地。
身死沙場
然而,這不是麻煩的結束,而是開始。二白之亂後,越來越多的貴族選擇反抗理三,投靠二裡。也許為了拉攏人心,理三竟然以發誓不傷害、不囚禁侄女們為條件,將格雷夫人及其女兒們接回宮中,做出了一副和解的姿態,這樣至少表面看起來他殺害愛五兄弟的可能性也少了幾分。
理三也認識到二裡及其母瑪格麗特是王朝的隱患,於是通過議會剝奪了瑪格麗特的爵位和產業,又派人向布列塔尼行賄要求移交二裡,但二裡早就逃到了法國都城巴黎,找到了法國攝政王姐安妮長公主。
當初愛四不顧理三反對,和法國籤訂了《皮奎尼條約》,理三登基後當然不予承認。安妮長公主雖然也才二十出頭,但為人素來精明,這種不配合的國王早下臺早好。
與此同時,理三自己的後院也屋漏偏逢連夜雨:
1484年,他多病的唯一嫡子愛德華去世了,他的王位眼看要沒人繼承了。王后安妮便意圖說服理三立克拉倫斯公爵喬治的唯一嫡子第十七代沃裡克伯爵為嗣,畢竟他既是理三的兄子,也是她的外甥,更是約朝乃至整個金雀花王朝最後的男系繼承人了。
1485年,安妮王后也去世了。有傳言這是理三為了迎娶新歡毒殺了她,而理三的緋聞對象竟然是他的親侄女、愛四的大女兒伊莉莎白公主,據說伊莉莎白公主也對這位四叔很迷戀,但這些都沒有具有足夠說服力的證據。相比之下,理三與葡萄牙商量結親,自己娶葡萄牙公主續弦,同時讓伊莉莎白嫁過去,更像是真實的情況。當然,這也可以是他制止謠言的手段。
這下二裡等不及了,再遲自己未婚妻都要嫁人了。於是他率軍殺回本土,與理三決戰。這就是著名的博斯沃思平原之戰。
理三比二裡年紀大,經驗豐富,有主場之利,軍力八千對五千也是優勢。可能因為曼王曾助他鎮壓二白,他相信曼王也會幫他對付二裡,為了多一層保險,他在懲罰瑪格麗特時留了餘地,出徵時還扣押了曼王的世子為人質。
把鎮壓曹丕的重任交給夏侯惇、夏侯淵,結局可想而知,雖然和曼王的弟弟、在蒂克斯伯裡一戰中生擒蘭王后的功臣威廉爵士下面要說到的表現相比,曼王僅僅是按兵不動已經算對得起理三的信任了。
理三在北境的老戰友第四代諾森伯蘭伯爵亨利·珀西被安排在預備隊,未經王命不得輕易前進,於是整個戰局中,始終沒有得到王命的他沒有發揮任何作用,甚至因此被後世懷疑是內鬼。
諾福克公爵約翰·霍華德被流矢所殺。
士氣大挫之下,理三爆發了,殺入敵陣,由於勇力過人,還真的擊殺了一些人,殺到了距離二裡只有一把劍的距離。
理三直撲敵首的目的,當然是擊殺二裡。只要其中一方失去了旗幟,戰鬥當然也就結束了。事實的發展也的確如他所願,只是結果與他的期望截然相反。
他陷入了二裡的繼叔父威廉爵士的重圍,於是他成為了英格蘭歷史上最後一位戰死沙場的國王。根據近年新發現的他的遺骸,他的頭部受了11處傷,其中頭骨就有8處,很可能因為戰鬥太激烈,他的頭盔都丟了。
雖然理三意識到被曼王背叛後當即下令處決曼王世子,但曼王顯然做好了準備,他並不止這一個兒子,有那個最厲害的「兒子」就已經足夠了。何況,理三自己的命都沒了,就算下旨殺他的世子,又有誰去執行?
曼王從戰場上尋來王冠,給自己的繼子戴上。
於是,二裡登基為都鐸王朝國王亨利七世,並恢復愛四夫婦的婚姻合法性,讓伊莉莎白公主重新成為先王嫡長女,再迎娶為王后,並將分別代表蘭、約兩家的紅、白玫瑰合併作為新的家徽,實現了兩家的融合。
千秋功過
雖然亨七給理三安排了下葬,但為了宣揚自己奪位的合法性,理三在新王朝的名譽顯然高不到哪裡去,至少兩個侄子失蹤,雖然也有懷疑是二白甚至亨七母子所為嫁禍,但他仍然是最大的嫌疑人。在弒侄以外,他又背上了殺亨六、殺三哥克公、殺妻等惡名,在莎士比亞劇作等文學作品中,更被刻畫成一個矮小、跛腳、駝背的惡徒,後世的傳記作者詹姆斯·蓋爾德納對此也大體認同。
但是,我們知道,評價一個政治人物,應該首重政績,私德在其次,如殺害兄弟、侄子、逼父退位這些事,在衡量唐太宗的政績的時候是佔不到很大比例的。
1483年12月,理三設立了「請求法院」,允許打不起官司的窮人喊冤。
1484年1月,他改善了保釋制度,不囚禁嫌犯並保護他們的財產不被沒收。
他不限制書籍的印刷和銷售。他下令將傳統上用法語寫就的成文法規翻譯成英語。
他終止了愛四為了籌錢設立的稅種,禁止私下買賣土地,規範布匹銷售,制定貿易保護,禁止在銷售葡萄酒和石油及向神職人員收稅時弄虛作假。邱吉爾說,他改善了信託法。威廉·卡姆登和弗朗西斯·培根也肯定他對制定法律做出的貢獻。
顯然,他主要的成就在財產法,像繼承法這一塊,他做得就不夠了。他始終惦記克公是罪人,其子女安能為儲君?如果克公子女有王位繼承權,那我豈不成了越次的篡位者?於是安妮王后一死,他就重新立了二姐的兒子為儲君。大姐已死也就罷了,大姐的女兒安妮·聖萊傑是個小蘿莉不能駕馭亂世也可以算理由,他的二姐本人可還在世呢,也就是當時英格蘭還沒有形成女主當朝的氛圍,女系的王位繼承權雖然一次次浮出水面卻又一次次遭到模糊處理。
理三死時,約克城竟然不顧新王可能的報復,為他舉哀。
後世史學家也意圖為他營造「逆取而順守」的形象,說他所犯的一切錯誤都是奪位時不得不為的亂世重典。
除了背負了諸多人命以外,理三的專斷也被大衛·休謨詬病為製造了國家的不穩定。但是,他的死終究是因為貴族的背叛,而非民怨沸騰下的眾叛親離。
千秋功過,後人評說。一些新的發現,也有助於刷新我們對古人的認識,比如前面提到的可以證明理三死因的遺骸。
那麼,學者們是如何確定那具屍體是他而不是別人的呢?因為他們使用了線粒體DNA鑑定技術,只要能找到他的姐妹的女兒的女兒……(中間必須全是女兒)的子女的基因作對比即可。
而對此做出貢獻的,正是不被他視為立儲之選的外甥女安妮·聖萊傑的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