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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影《少年的你》的熱播,校園霸凌問題再一次被網友送上了熱搜,電影故事的情節引發了很多網友的共鳴,校園霸凌不僅損害了被霸凌者的身體健康,同時對其心理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創傷,嚴重影響其學業發展和被霸凌者家庭幸福和諧。
對於普通家長來說,雖然自己的孩子一直被保護得很好,但看到類似的校園霸凌視頻時,還是心痛不已。對於弱小、善良、無辜的孩子來說,當他們面對無法抗爭的外在暴力時,內心該有多恐懼、多緊張;而未來,當我們的孩子進入小學、中學後, 是否會得到足夠的保護,是否會暴露於校園霸凌的危險之下?我們並不確定。這種緊張感不是學校承諾可以消除的,它取決於社會對此有沒有總體性的制度保護。
如何讓我們的孩子都免受霸凌,生長在陽光下,本文將通過數據看校園霸凌現狀,提出難點給出對策。
電影《少年的你》劇照
霸凌一詞出自英文單詞「bullying(恃強欺弱的行為)」的音譯。挪威心理學家歐維斯 (Dan Olweus)把「校園霸凌」定義為 :一名學生長時間並且重複地暴露於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負面行為之下,霸凌並非偶發事件,而是長期性且多發性的事件。
據不完全統計,僅在 2014 年~2019 年的六年時間裡,95 起重大校園霸凌事件被媒體報導,其中惡劣程度達至被霸凌者的死亡。不甚嚴重的案件,則普遍存在於未成年人的學習生活之中。2015 年 5 月,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在廣東東莞市某中學實地調研,主要針對校園霸凌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個體訪談研究,據調研結果顯示,在隨機抽取的 300 份問卷中,有 57 名同學被認為是霸凌者,其中,霸凌其他同學的頻率在一周一次或以上的佔比 43.8%。
通過數據看校園霸凌現狀
數據分析均來源自法意科技——法學大數據實證研究平臺
篩選策略:具體指控罪名屬於「故意傷害罪」,且身份屬於「學生(輟學),學生(在校)」
判決時間:2011年1月-2019年10月
案件數量:2800件
數據採集時間:2020年6月9日
數據來源:樣本數據主要來源於中國裁判文書網及其他權威來源已公布的裁判文書。其他權威來源包括但不僅限於:各地方法院官方網站、各年度「兩高」發布的指導性案例等。
圖1:2011年到2019年審判案件所屬法院所在省份分布最多的是雲南、貴州和山東。
圖2:2011年到2019年審判案件所屬法院所在大區分布最多的是西南地區、華東地區和西北地區。
圖3:全案致重傷總人數在2014年達到高峰,隨後逐年穩步下降
圖4:全案致死亡總人數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波動上升,2017年達到峰值。
通過數據可推測出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最多的省份是雲南、貴州和山東,西南地區、華東地區和西北地區情況較為嚴重。全案致重傷總人數情況在2013年後比較嚴重,2014年處於高峰,隨後逐年穩步下降,全案致死亡總人數在2014-2017年較多,2019年大幅下降。
近年來,防治校園霸凌工作被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強力推行,「狂風暴雨」式的治理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問題也陸續暴露了出來。要想根治校園霸凌這塊頑疾,還需要應對這類事件的兩大難點。
校園霸凌事件的兩大難點
一、對校園霸凌帶來的危害性缺乏正確的認識
當前家長與教育機構對校園霸凌事件普遍存在著一種誤解,覺得這只不過是小孩子之間「鬧著玩」,發生點小矛盾小摩擦,批評教育一下就好。可事實卻是這種小矛盾小摩擦變成了逼迫磕頭下跪、打耳光、拳打腳踢甚至動用棍棒來施暴於被害人。校園霸凌事件的發生也並非一些學者認為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識淡薄」 的原因,我國校園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已經開展多年並且卓有成效,從未成年人權利意識的覺醒可見一斑。在一次對校園霸凌事件未成年施暴人的訪談中,該未成年人表示:「我們下手都有分寸,不會打能出事的地方,打個耳光,踹幾腳,老師知道了頂多批評幾句,家長找到學校最多賠禮道歉到醫院檢查一下,就算報了警,警察也不會管的!」總而言之就是「不致死致殘,不反社會就沒問題。」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國內的相關機構與研究人員對校園霸凌事件關注不夠, 立法機關也並沒有認識到霸凌行為早已不能與普通暴力行為相等同。至今還有相當一部分人簡單地將兩者等同起來,當發生校園霸凌行為時,也就用一般校園暴力的觀念和解決方式來應對,處理解決方式停留在當面制止或口頭批評層面,根本無法達到對受害人的保護。
二、對霸凌者並未有具體的法律規制
校園霸凌事件常伴有暴力毆打、言語羞辱、威脅以及搶奪他人物品的形式出現,嚴重的致重傷、致死,對被霸凌者的身心都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常使受害者籠罩在暴力陰影下,影響其未來發展。而對於我國校園霸凌的法律規制沒有專門法律和相應法規,對校園霸凌的專門規定多為指導意見或治理方案,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認定尚無依據可循。而《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此類事件懲治存在著取證困難、認定困難、量刑困難,往往被普遍認為處置較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中,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對於校園霸凌者的處置受年齡限制,難以納入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範圍,從而獲得「豁免權」,司法機關、學校無法從現行法律中找到明確的法律法規來作為明確依據,在對待和處理上都十分棘手。
校園霸凌事件的兩大對策
一、通過宣傳使全社會對校園霸凌的危害形成共識
治理校園霸凌是一場持久戰,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努力尋求解決之道。首先,加強對校園霸凌的正面宣傳和引導,提升各界對於校園霸凌的認知。例如,英國政府在每年的 11 月都舉辦以「反霸凌」為主題的各類活動,旨在提高人們對霸凌行為的識別、防範和危害。借鑑此經驗我國教育部門可出臺文件對校園霸凌進行明確規定,制定欺凌行為認定標準,並結合普法工作進行全方面全方位的宣傳,增強人權意識和法律意識;同時督促學校開展生命教育課程,加大生命教育知識的普及力度,使學生有一個正確的生命價值觀。
預防校園欺凌,還應發揮家庭教育的關懷功能,不斷提升家長的教育素養,更新家長不良的教養方式。作為被霸凌者的家長,首先一定要教會孩子自尊自愛和自我保護,許多遭受校園霸凌的孩子在第一時間會自我懷疑,認為是自己不好,才會受到欺負,這會讓校園霸凌的情況持續存在。有些家長在家裡打壓孩子的自尊,要求孩子一味順從,這樣做是十分危險的。這樣的孩子在學校中,很有可能會成為被欺負的對象。家長在孩子被欺負時就需要親自出面,採取行動聯繫老師,要求老師和學校有所作為。第二,要幫助孩子學習識別和建立有益的人際關係,對抗人際孤立和霸凌。作為霸凌者的家長也一定要重視孩子的思想教育,如果發現孩子有霸凌行為,一定要及時制止,否則霸凌者會因為自己的行為得逞而變本加厲,在人生觀價值觀產生錯誤認知,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督促媒體加大對生命教育的宣傳,面向社會公眾發放生命教育手冊,張貼展示有關生命教育的宣傳版頁,讓學生、家長了解生命教育,利用生命教育知識為防治校園霸凌服務。再者,形成由政府統一領導,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社會治理網絡體系。
二、加強校園霸凌立法
治理校園霸凌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一整套系統的法律體系,將治理校園霸凌上升到法律層面,明確社會、家庭、學校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並督促各個主體依法履行各自的責任。
首先,加強我國校園霸凌立法,堅守公平正義的立法程序。在立法中保障人權,審慎立法,民主立法。
其次,對校園霸凌進行準確界定。要根據校園霸凌的發生空間特徵、發生時間特徵、主體身份特徵、主觀特徵、客觀手段特徵、主體之間關係特徵、行為後果特徵等,準確把握校園霸凌的內涵和外延。隨著時代和事態的發展,校園霸凌還可能呈現新的特徵,要不斷修改相關法定加以適應,始終保持對校園霸凌「零容忍」「無死角」。
最後,相應調整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隨著未成年的心理成熟越來越早,校園霸凌的低齡化程度也在不斷加深。大部分未成年人已經對刑法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曉自己行為會帶來怎樣的後果,他們之所以做出傷害行為並非因為缺少相關的法律知識,而是明確地知道現有法律不能對他們形成嚴格的約束,換言之其犯罪成本遠小於犯罪收益。基於此,我們不得不認真思考:是否應該對未成年行為人一味地保護?是否應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加大處罰力度?而有的學者要求對於校園霸凌情節極為嚴重或者屢教不改的霸凌者,即使霸凌者未滿 14 周歲也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充分發揮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
校園本是最純淨的樂土,不應該是暴力、霸凌的藏匿之處。從數據上看,近幾年校園霸凌惡性事件的情況已有所好轉。隨著我國法制化的不斷進步,相信校園霸凌這塊頑疾能夠得到根治,終有一天讓我們的孩子都免於霸凌。
(本文圖片均來源於網絡)
資料來源:
儲殷:《當代中國校園暴力的法律缺位與應對》,《中國青年研究》,2016年第1期
楊正:《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和制度的變遷——以校園霸凌案件為視角》,社科院碩士論文,2017年4月
謝慧、張育瑋:從《少年的你》反觀法律視角下校園霸凌現象舉隅,牡丹江大學學報,2020年2月
徐俊麗:《初中校園欺凌現狀調查及對策研究》,河南大學碩士學位,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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