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開發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19〕37號)、《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聊教體字〔2020〕1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開發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十九大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規定,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切實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行為、維護招生工作秩序,確保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二、招生時間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具體招生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提前向社會公布。
秋季開學前,各招生學校將加蓋學校公章的紙質招生名單,報開發區教育局管理科審核備案。
三、招生條件和範圍
(一)小學:年滿6周歲適齡兒童(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二)初中:應屆小學畢業生
以上包含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符合我區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駐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歸雁工程」子女等非開發區戶籍適齡兒童、應屆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及子女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學條件的小學、初中申請就讀。
小學嚴禁招收不足齡學生,初中嚴禁招收非應屆小學畢業生。
四、招生辦法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採取網上報名登記入學方式進行招生。
(一)公辦學校招生,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公辦學校按照學生戶籍所在地,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接受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
1.開發區戶籍學生在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就讀,按照戶口所在地參與劃片招生。
2.開發區轄區內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到區內公辦學校就讀,按照居住證或房權證地址參與劃片招生,入學後享有和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東城小學招生範圍為東昌路以南、中華路以東、黃河路以北的東城街道轄區。
開發區實驗小學三個校區(南校區、北校區、東校區)實行單校區劃片和聯片招生相結合的方式,三個校區單校劃片範圍:開發區實驗小學(南校區)招生範圍為東昌路以南、黃山路以西、黃河路以北片區和順德嘉園、溫泉西區居住區;實驗小學(北校區)招生範圍為東昌路以北、遼河路以南、中華路以西片區和東昌麗都居住區;實驗小學(東校區)範圍為遼河路以北、中華路以西片區和東昌路以北、中華路以東東城辦事處轄區。
開發區實驗學校、東昌中學東校區、東昌中學新校區實行聯合劃片,招生範圍為開發區東城街道轄區(東昌中學東校區不提供學生住宿)。當某一個校區符合入學條件人數超出設置規模時,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將超出部分調劑到聯合劃片中其它校區就讀。
其他鄉鎮(街道)小學招生範圍由中心小學劃定,初中招收本鄉鎮(街道)應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成立物流園區中小學,自2020年起開始招收小學、初中一年級新生,招收範圍為物流園區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
3.對於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歸雁工程」子女,按照中共聊城市委辦公室、聊城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引進工作的補充意見>的通知》(聊辦發〔2019〕14號)、中共聊城市委辦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實施「歸雁工程」鼓勵各類聊城籍人才返鄉創新創業的意見>的通知》(聊辦字〔2019〕77號)文件規定,優先協調辦理入學手續。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2020年需升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按照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為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辦好十二件實事的通知》要求,結合學生和家長意願,就近就便安排就讀。
5.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我區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根據軍人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意願,協調安排到相應學校就讀。
6.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讀。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採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教育局統籌調劑、適度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協調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隨意拒絕接收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對於入學安置有爭議的,教育局牽頭組織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確保轄區內所有殘疾兒童少年在籍在學。
7.做好留守兒童入學工作。各學校要準確掌握留守兒童信息,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將留守兒童作為控輟保學和教育關愛服務工作的重點對象,嚴防學生輟學,不斷鞏固農村留守兒童專項保護行動工作成果。
(二)民辦學校招生全面實行免試入學
按規定落實民辦學校年檢制度,年檢認定合格方可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參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魯教基發〔2017〕1號),結合開發區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制定。
開發區民辦學校招生範圍為開發區轄區範圍;招生對象為轄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外來務工經商條件的非開發區戶籍隨遷子女。
按照市教體局2020年招生工作通知規定,民辦學校在我區生源不能滿足招生計劃的情況下,經區教育局批准後,招生範圍可以擴大到其它縣(市、區),但不得跨市招生。
民辦學校要按照招生範圍和條件,嚴格審核入學證明材料。凡是審核後符合我區入學條件、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要全部錄取;對於審核後符合入學條件、人數超出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全部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不得採取任何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掐尖」選拔生源。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網上報名登記審核階段
開發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招生實行網上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在網上報名登記,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只可選報一所公辦或民辦學校。報名網站及登錄報名辦法,另行公告。
1. 開發區2020年中小學招生按條件分為四類:
①開發區片內戶籍。
②開發區戶籍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有房產。
③非開發區戶籍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有房產和居住證。
④非開發區戶籍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租房居住。
2.提供審核材料內容:
①類:小學提供戶口簿、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初中提供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非山東省學籍需提供小學六年級畢業證或學籍證明。
②類:除需要提供①類所有材料外,還需要提供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並且房產已交付使用。
城區(東城街道轄區,下同)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材料: 1年以上的開發區城區正式勞動合同和職工養老保險交納憑證。
城區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提供材料:開發區城區工商營業執照(1年以上,含納稅證明),並提供經營場所證明,如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門市租賃合同及房主的身份證。
③類:除需要提供②類所有材料外,還需要提供1年以上居住證(有效期內)。
④類:除需要提供①類所有材料和②類務工經商材料外,還需要提供1年以上居住證、片內房屋租賃合同,並提供房主的身份證、房屋產權證。
以上各項證件需同時上傳至報名系統。戶口遷入時間截止到網上報名結束之前,其它證件時間計算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二)材料覆核階段
對於網上報名審核有異議的,學生家長可提出覆核申請,將材料原件報學校進行覆核。
管委會辦公室負責總協調,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要安排專門負責人員協助教育局審核相關材料,教育局負責提供、整理材料;公安分局負責配合對戶口和居住證材料查驗;政工部負責配合對務工人員及各類人才相關材料審核;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對經商人員相關材料審核;住建局負責配合對房產證件審核。
(三)材料信息補錄
凡是覆核後不符合報名點入學條件的學生,要立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報名,由片區內學校根據審核結果登記,並由學校在網上補錄信息。只有符合報名點入學條件的學生,才可以參與學校下一步錄取工作。
(四)招生錄取階段
學校根據報名審核結果在區教育局指導下進行網上錄取。
1.公辦學校按照招生條件的四類情況依次錄取。出現同類情況,按照戶口遷移時間、居住證辦理時間、經商務工證件辦理時間的先後,依次錄取。
2.民辦學校嚴格按照規定方式錄取。民辦學校根據審核結果進行錄取並公示,需要隨機派位的學校隨機派位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證部門、家長代表和媒體監督下,具體組織實施,確保入學機會公開、公平、公正。
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與公辦學校的招生錄取。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要在公示後2日內到符合報名條件的片內公辦學校直接進行報名審核,按政策規定參與公辦學校招生錄取。
3.錄取公示
學校公示最終招生錄取結果。
六、嚴格招生規定,規範招生秩序
(一)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範圍招生。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文件規定的時間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或採取變相報名方式提前招生。招生期間,各學校招生辦公室要有專人值班,公布諮詢電話,要耐心細緻地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不得推諉應付。學校要主動公布招生結果等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
嚴禁任何學校擅自跨範圍招生。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控制大班額。任何學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計劃。確因劃定範圍內生源數量超過下達招生計劃,必須將書面報告及時遞交區教育局管理科,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增加。
根據省、市解決城鎮普通中小學大班額工作要求,結合創建國家教育優質均衡縣工作,2020年我區招生按照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編班設置。
(三)嚴格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十項嚴禁」紀律,小學堅決杜絕招收不足齡學生,初中嚴禁招收非應屆小學畢業生。任何學校不得接受外來招生單位的宣傳,禁止本校教師代為學生集體報名、提供學生成績信息等違規行為。
(四)做好家庭困難學生入學工作。各學校要協同扶貧部門,加強助學政策宣傳,精準分類施策,保障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讓任何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因貧失學。
(五)規範學籍管理。2020年新生學籍嚴格按照招生平臺數據統一註冊。各中小學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註冊學籍。
中小學其他年級學生學籍嚴格按規定管理。任何中小學中途一律不允許隨意招收插班生。在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如有空餘學位,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由轉入學校申請,經區教育局批准後方可招收符合轉入條件的插班生。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
(六)招生工作做到公開透明,實行「陽光招生」。 學校要及時公開招生政策、劃片範圍、招生計劃、班額、程序、時間、招生條件、工作諮詢方式、招生結果、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電話等信息,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示,在學校門口顯著位置張貼。要通過家長會、致學生家長一封信方式,將招生政策傳達到每位學生家長。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多種方式進行政策解讀,使之家喻戶曉,並得到學生家長理解和社會支持。要廣泛開展教育規律、人才成長規律和先進教育理念的宣傳,倡導科學教育理念,幫助和引導家長、學生理性選擇義務教育學校,明白就近入學有利於適齡兒童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和諧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七、加強組織領導,嚴肅責任追究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發區成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開發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分包督查小組,全過程督導檢查分包學校的招生行為,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一把手」負總責,建立科學有序、便捷高效、公開透明的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機制。
(二)做好政策宣傳。通過各種渠道、各種形式向社會、家長廣泛宣傳招生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工作,要耐心為家長解釋說明我區的入學政策,爭取家長、社會的理解和支持。要認真做好入學工作的人民來信、來訪處理工作,及時解決好招生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三)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健全失學輟學兒童比對機制,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要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在通知書中必須載明有關法律規定和違法追責說明,切實強化家長和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律意識,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四)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違規行為懲處力度。
建立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1.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重點糾正違規考試招生、不按就近原則安排入學、大班額、提前組織報名錄取、虛假招生宣傳、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對於違規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於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2.如因學校(幼兒園)原因違反招生規定、招生宣傳解釋工作不到位、不按招生程序組織招生等引發社會矛盾的,視情節對負責人嚴肅處理,直至免職。
3.凡是家長提供入學虛假證件並查實的,將其子女退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不按規定時間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計劃、擅自跨範圍招生(非經商務工人員子女)、變相「掐尖」選拔生源、不採取網上招生報名等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建立新生學籍。
4.民辦學校嚴禁在規定時間以外、在起始年級以外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嚴禁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否則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嚴肅處理。
2020年秋季開學後,市教育和體育局、開發區教育局將對各學校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和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諮詢電話:0635—8515868 15552191309
(受理時間: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