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江西南昌召開《南昌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實施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 曾曉 攝
中新網南昌4月1日電 (吳鵬泉 曾曉)江西省南昌市官方1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該市對南昌市戶籍,或在南昌市領取居住證的0至7周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實施康復救助。
殘疾兒童的康復救助向來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殘疾兒童康復是指在殘疾發生後綜合運用醫學、教育、心理和輔助器具等措施,幫助殘疾兒童恢復或者補償功能,減輕功能障礙,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
近日,江西南昌出臺《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全市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作出要求和部署,共從8個方面出臺了措施。
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南昌市殘工委副主任、市殘聯理事長餘穎介紹,該市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和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兒童等作為重點保障救助對象;擴大救助年齡範圍,將0至7周歲處於康復黃金期的殘疾兒童作為主要救助年齡段,實現全市所有0至7周歲殘疾兒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復服務。
根據《實施辦法》,南昌市為殘疾兒童提供的救助主要包括,為視力殘疾兒童提供低視力視功能訓練、低視力助視器驗配、盲杖;為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助聽器適配、聽覺言語康復訓練;為孤獨症兒童提供認知、情緒及行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會適應能力等領域的康復訓練等。
餘穎稱,南昌市提高了救助標準,《實施辦法》中規定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及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救助標準提高為每人每年2萬元。「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增加救助內容,提高救助標準。」
《實施辦法》提出,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補助項目,由殘疾兒童監護人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康復救助申請,其他康復救助項目由殘疾兒童監護人或委託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
餘穎還透露,南昌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目標分兩步走,到2020年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到2025年,實現所有殘疾兒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復服務。(完)